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場主體發展情況分析及建議 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場主體發展情況分析及建議原創:總局法規司市場監管半月沙龍10月8日2014年3[obj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場主體發展情況分析及建議 ,供大家參考。
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場主體發展情況分析及建議
原創:總局法規司市場監管半月沙龍10月8日
2014年3月1日,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啟動,正式拉開了我國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原國家工商總局)通過注冊資本改革、企業住所改革、企業名稱改革、全程電子化、電子營業執照改革、證照合一改革、“先照后證”以及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等具體措施,深入推進企業注冊便利化取得了顯著成效。營商環境的大力改善,大大降低了市場準入的制度性成本,市場活力得到了持續釋放,企業呈現快速增長趨勢。截至2018年3月底,全國實有各類市場主體10024.3萬戶,較改革前(2014年2月底)凈增3894.0萬戶,增長63.5%。其中,企業共有3133.1萬戶,較改革前凈增1586.9萬戶,增長102.6%。企業在全國實有市場主體總量中的占比由改革前的25.2%上升為31.3%。分別按2017年底和2013年底的全國人口計算,平均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由改革前的44.6戶增加到70.6戶,每千人擁有企業由改革前的11.2戶增加到21.8戶。
市場主體的大量涌現和跨越式增長,對于擴大就業、拉動整體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反映出市場準入標準的調整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制修訂符合大眾所期待的效果。但是,我們在看到改革成績的同時,也要對市場主體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充分、全面和及時的評估,如市場主體快速增長是否意味著優質增長,市場主
體“出生難”問題的解決是否意味著它能有效存活,以及市場主體總量是否存在數據沉積等。鑒于此,本文嘗試分析改革以來市場主體發展情況,并結合實踐中出現的典型現象和問題,對市場主體發展背后潛藏的風險進行探討,以期為后續出臺和改進改革措施,進一步提升和鞏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提供參考。
一、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市場主體基本情況
(一)全國市場主體基本情況
商事制度系列改革與國家創業創新政策形成疊加效應,有力地推動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市場主體快速增長。2013年底,全國實有市場主體總量6062.4萬戶,商事制度改革第五年突破了1億戶。截至2018年3月底,全國實有市場主體共計10024.3萬戶,注冊資本(金)313.1萬億。其中:企業3133.1萬戶,注冊資本(金)302.7萬億;個體工商戶6685.9萬戶,注冊資本(金)5.6萬億;農民專業合作社205.2萬戶,注冊資本(金)4.8萬億。
全國實有內資企業3077.5萬戶,注冊資本(金)278.3萬億(其中:私營企業2819.5萬戶,注冊資本(金)186.0萬億);實有外資企業55.6萬戶,注冊資本(金)3.9萬億。(二)全國市場主體發展特點
1.實有市場主體增速加快。2010年至2013年,各年年末全國實有市場主體分別為4627.3萬戶、5061.8萬戶、5494.8萬戶、6062.4萬戶,與上年相比分別增長8.5%、9.4%、8.6%、10.3%。2014年2月底,全國實有市場主體僅6130.2萬戶,2014年3月1日商事制
度改革實施后,當年年末全國市場主體數量就增長了802.0萬戶,增速為13.1%,比2013年多出2.8個百分點。2015年至2017年,各年年末全國實有市場主體分別為7746.9萬戶、8705.4萬戶、9814.8萬戶,與上年相比分別增長11.8%、12.4%、12.7%,均高于改革前。
2.新設市場主體增長迅猛。企業注冊便利化改革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各類市場主體入市速度加快。反映在新登記市場主體數據上,2014年3月至2018年3月,全國共新設市場主體6579.1萬戶,比2013年底全國實有市場主體還多516.7萬戶。從新設市場主體的增量看,2013年全國新設市場主體1131.5萬戶,改革后的2014年至2017年,全國新設市場主體分別是2013年的1.1倍、1.3倍、1.5倍、1.7倍。從日均新設市場主體總量來看,2014年至2017年,日均新設市場主體分別為3.5萬戶、4.1萬戶、4.5萬戶、5.3萬戶,而改革前的2012年和2013年則分別為2.6萬戶、3.1萬戶。
3.市場主體結構不斷優化。雖然實有個體工商戶在總量上仍占絕對優勢,但是占比在逐年下降,企業占比在逐年上升。2014年底,實有個體工商戶4984.1萬戶,占同期實有市場主體的71.9%,企業占26.2%;2015年至2017年,實有個體工商戶占比分別為69.8%、68.1%、67.0%,而企業占比分別為28.2%、29.8%、30.9%。
4.第三產業企業增長強勁。從增速方面分析,2012年9月至2017年9月,第三產業企業的年均增速為17.1%,僅次于第一產業企業(年均增長率為23.8%)。從增量方面分析,2017年9月,第
三產業企業在企業中的占比從2012年9月的71.1%增長到了75.3%,提高了4.2個百分點;而第一產業企業占比只增加了1.1個百分點;第二產業占比則降低了5.3個百分點。在企業數量逐年增加的前提下,由于第三產業占比增幅最大,因此增量也最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統計數據也反映,2014年至2017年,第三產業在實有企業中的占比不斷增加,數量也是保持高速增長趨勢。2014年底,實有企業中第三產業為1334.9萬戶,占實有企業的73.4%,到2017年底已經增長為2318.2萬戶,占實有企業的76.4%。
5.新設企業地域差距縮小。中部、西部新設企業增速加快,東部新設企業優勢明顯。2014年,全國新設企業在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分別為205.4萬戶、67.2萬戶、72.6萬戶、20.0萬戶;2015年,四地區新設企業分別為256.5萬戶、77.9萬戶、87.9萬戶、21.6萬戶,分別同比增長24.9%、15.9%、21.1%、8.3%;2016年,四地區新設企業分別為322.4萬戶、99.4萬戶、103.4萬戶、27.7萬戶,分別同比增長25.7%、27.6%、17.6%、28.2%;2017年,四地區新設企業分別為344.3萬戶、115.9萬戶、115.2萬戶、31.9萬戶,分別同比增長6.8%、16.6%、11.4%、15.5%。整體看來,東部地區的新設企業數量仍然處于領先地位,中部、西部地區差別不大。從增速看來,中西部增速相對平穩,且在2017年超過了東部地區,說明中西部差距正在縮小,發展趨于平衡。
二、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市場主體發展風險分析
(一)實有市場主體數量存局限
1.統計數據反映出的增長有限。盡管全國實有市場主體增速較改革前大幅提升,但與同期新設市場主體相比還有不少差距,市場主體的發展態勢并無想象中樂觀。數據反映,2014年,全國新設市場主體1292.5萬戶,而全國實有市場主體相比上一年只增長了870.0萬戶;2015年底,全國新設市場主體1479.8萬戶,全國實有市場主體同比增長814.6萬戶;2016年底,全國新設市場主體1651.3萬戶,全國實有市場主體同比增長958.6萬戶;2017年底,全國新設市場主體1924.9萬戶,全國實有市場主體同比增長1109.4萬戶。
全國實有市場主體增量與新設市場主體之間差距較大,一方面說明隨著企業、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改革以及吊銷制度的完善,我國的市場退出機制得到了優化,市場退出的便捷性不斷滿足市場主體的退出需求,注吊銷戶數也相應增加。另一方面更說明市場主體的優質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近年來,一些對市場環境、消費需求等缺乏充分研判的創業者盲目設立公司,隨后又快速沉寂。以共享經濟行業為例,“2017年共有26家共享企業倒閉(加上停業的企業將近50家),其中,2016年成立、運營不足一年就倒閉的企業達到9家,達到1/3。”除此之外,為制假售假、騙領增值稅發票等故意成立劣質公司、空殼公司、騙子公司的新聞也不斷見諸報端,江蘇鹽城城南新區伍佑街道就曾被曝出該街道辦工作人員集中注冊百余家公司,其中多數為‘空殼’公司。這類公司的設立在短期內帶來了新設市場主體數據的增加,但實際上是浪費了公共資源,夸大了市場發展情況,甚至會影響政府決策。這就要求我們在關注企業“出生
易、出生多”的同時,重視企業的“優生優育”,減少無效低質企業的進入,引導和服務企業成長,不斷縮短新設市場主體和實有市場主體增量之間的差距,促進市場主體的有效增長。
2.實有市場主體的虛數風險。盡管市場退出機制的不斷完善,使大多數應被淘汰的市場主體得到了“過濾”,但不可否認的是,當前市場中仍然存有不少虛數。一是年報后帶來的虛數風險。年檢時期,不按時參加年檢的企業可以及時被批量吊銷,實施年報制度后,企業需連續兩個年度未依法年報且未進行納稅申報,才有可能被清理,因此,一段時期內企業虛數增加的趨勢可能還將延續。二是惡意進入與監管缺失引發的虛數風險。以冒用身份信息騙取登記以及長期未開業或開業后長期停業不經營但又按時年報現象為例,對于被冒名登記,由于該現象發現難、查證難(行為人難以確定)、成本高(多需要被冒名當事人提供筆跡鑒定)、耗時長,且又缺乏單獨、明確的撤銷登記程序規定,目前只能運用行政處罰程序進行處理,但存在運用行政處罰程序卻只能作出撤銷登記決定,不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問題,即使相對人已經發現該現象并向登記機關投訴,市場監管部門也難以及時有效的處理。對于實際長期未開業或開業后長期停業不經營但按時年報的企業,盡管其實質已經達到吊銷條件,但年報掩蓋了它的真實情況,監管部門一時難以發現。三是現有市場退出機制不健全帶來的虛數風險。本屆全國人大會議代表建議反映,由于市場主體的主動退出需經過清算、公告、完稅、還債、銷戶等程序,手續繁瑣且耗時長,不少企業不愿意辦理注銷
登記,或者為了躲避債務和稅收等原因怠于辦理注銷登記,而“坐等”市場監管部門主動吊銷。據調查,每年被吊銷的企業大多是這種“三無”企業(無場所、無機構、無人員),使得吊銷這種行政處罰方式發揮著清退市場主體的作用,這反映出當前的市場退出制度尤其是注銷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市場中主體數據有待進一步凈化。針對以上問題,有必要完善撤銷虛假登記行為的處理程序,完善注銷登記制度,進一步降低注銷登記成本,視情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清理工作,如聯合稅務部門的納稅申報進行隨機抽查,或向專業機構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調查等方式,不斷擠壓“虛假”市場主體的存活空間。
冷靜看待市場主體數據,既要鼓勵和便利市場主體的設立,尊重市場優勝劣汰,及時清理低劣主體,更要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引導市場主體存活和健康成長,縮短新增市場主體和實有市場主體之間的差距,提升政府服務的有效性,大力破除無效供給,落實資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二)市場主體發展質量亟待提高
1.個體工商戶偏小偏弱,抗風險能力需提升。個體工商戶數量龐大,但對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來說能力相對有限。個體工商戶具有創辦速度快、資本投入少、靈活性強等優勢,能夠在市場中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3月,我國的個體工商戶已經達到6685.9萬戶。2014年至2017年,各年年末個體工商戶在實有市場主體中均占據絕對優勢,占比保持在70%左右。相比企業而言,個體工商戶就業
門檻更低,收益時間更短,在增強市場活力,促進國富民強,吸納就業、緩解就業壓力等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被稱為“居民就業蓄水池”。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6年我國5230.0萬戶個體工商戶解決了12862.0萬人就業。
與企業相比,個體工商戶也存在明顯不足。一是單位戶數內,個體工商戶所吸納的就業崗位比企業要少。根據《中國個體私營經濟與就業關系研究報告》顯示,2014年我國個體工商戶的平均就業吸納能力約2.6人,而私營企業的平均就業吸納能力約12.6人。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結果計算,2015年我國個體工商戶的平均就業吸納能力約2.2人,而私營企業的平均就業吸納能力約8.6人。2016年個體工商戶的平均就業吸納能力約2.2人,而私營企業的平均就業吸納能力有約7.8人。二是單位戶數內,個體工商戶相比企業在經濟發展貢獻方面不占優勢。我國個體私營經濟對經濟的貢獻量大,原因之一是具有體量上的優勢。但單個來看,個體工商戶組織規模小,多為“小作坊”、“家庭式”經營,管理理念相對落后,財務制度不夠健全,且多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科技含量較低,市場競爭力不強,抗風險能力相對欠缺,在做大做強方面存有局限,對拉動經濟持續地、大規模地增長力量稍顯欠缺。據有關學者對2012年溫州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情況的研究表明,“相對于個體工商戶來說,企業的納稅能力、經濟效益都較好。”另一項報道也稱,“一個省區市場主體數量、企業數量越多,GDP規模越大;企業密度越高,千人企業數量越大,人均GDP的水平越高。”
因此,在清除個體工商戶前行的制度障礙,扶植個體經濟成長壯大的同時,對于有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要積極引導其向企業轉變,幫助其規范化發展,不斷拓寬民營經濟生存發展空間,充足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力量,不斷促進市場主體結構的優化升級,更好地服務于經濟增長和解決就業。
2.市場主體良莠不齊,守法誠信意識需強化。以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為例,2013年《公司法》的修訂將公司注冊資本由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取消了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的除外),也不再限制公司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此項改革措施意在降低公司的設立門檻,刺激法人企業生長,使具有資本實繳能力但無法短期繳足的申請人,能夠“先上車后買票”,但實踐中卻出現了資本脫實向虛的傾向。申請人故意延長出資期限,不按時出資甚至完全不繳,盲目隨意注冊出資金額和期限等現象屢見不鮮,公司的注冊資本被節節推高,甚至出現了要求注冊巨額資本的情況,北京市昌平區就曾發生過當事人要求將一家能源公司增資到9萬億余元的情形,因其認為自己的兩項專利可以產生巨大的社會價值。
盲目隨意注冊資本帶來了兩方面的風險:一是影響對市場主體真實發展情況的判斷。注冊資本實繳制時,由于有驗資等方面的約束,相對人在登記出資數額時較謹慎,資本“水分”相對較少,注冊資本情況基本能反映公司的規模、責任承擔能力等情況。而注冊資本認繳制下的公司登記,由于外部信用評價等機制的不健全,相對
人盲目、沖動地登記與自身能力不符的出資數額的可能性增大,注冊資本金與企業發展情況之間的聯系降低,因此,在使用資本金數據對市場進行分析并做出決策時需更為謹慎。二是公司“有限責任”落空的風險增大,交易風險增加。認繳制取消了最低出資比例和出資時間限制,使不少人產生“認繳”就是“不繳”的錯誤認識,容易引發“有限責任”承擔落空的風險,影響市場交易安全,給相對人、社會公眾和國家經濟安全都帶來巨大隱患。
在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的發達國家,由于其社會信用信息系統健全,市場主體能夠對財務狀況進行準確判斷,注冊資本認繳制的風險被大大降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鑒國外經驗,不斷完善我國的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機制,增加信息公開的廣泛度,提高信息的可靠性,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市場中的不確定性,減少交易風險,從而維護經濟的健康發展。
3.企業經濟效益不高,核心競爭優勢需增強。企業的盈利能力是企業競爭力所在,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等一系列提質增效措施的開展,我國企業的整體質量在不斷增強,盈利企業和盈虧持平企業在數量和占比上都有了大幅提升。根據中國市場監督管理學會的調查,2015年,我國實現盈利的企業有441.4萬戶,盈利企業占企業總量的32.1%,盈虧持平企業占比25.1%,虧損企業占比42.8%;2016年實現盈利的企業498.6萬戶,盈利企業占比28.5%,盈虧持平企業占比32.3%,虧損企業占比38.7%
。同時,2017年中國500強企業的績效情況也反映,企業的凈利潤總額
持續上升,企業虧損面和虧損額近五年來首次大幅減少,營業收入負增長、凈利潤負增長的企業數量較上年明顯減少,遏制了近年來企業虧損面、虧損額持續擴大的態勢,制造業企業的利潤占比下滑態勢得到扭轉。
盡管我國企業的整體盈利能力在不斷增強,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企業競爭力方面的差距還很明顯。以世界500強企業為例,2017年我國共有115家企業上榜《財富》雜志
“2017年全球財富500強”企業榜單,其中,中國大陸(含香港、不含臺灣地區)共占109家。這109家企業總營業收入達到6.04萬億美元,約占2016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的55%,但平均總資產收益率僅為1.65%,即一元的資產只能產生1.65分的稅后利潤;而美國企業的平均總資產收益率為4.79%,是中國企業的兩倍多。我國“傳統產業領域中的大多數中小企業處于產業鏈中低端,存在高耗低效、產能過剩、產品同質化嚴重等問題,盈利能力依然較弱,轉方式、調結構任務十分艱巨。”
建設能夠充分參與國際競爭的現代企業,未來依然任重道遠。但好在我國企業已經具有了數量上的基礎,依托正在實施的商標品牌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等措施,鼓勵、促進企業的轉型升級,定能幫助企業提升科技含量,提高經濟效益。當然,對于如何有針對性的細化國家戰略,全面發掘更具體、更行之有效的措施以提升企業盈利能力,還有待開展更深入的研究。
(三)企業產業結構及區域分布需持續優化
1.防止產業結構調整中存偏見。產業結構調整不可過分追求第三產業企業的高速增長,過分夸張“高精尖”企業發展境況。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以來,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推動“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成為新一輪經濟發展的重要命題。通過商事制度改革,新設企業大量涌現,給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注入了巨大活力。具體體現在:一方面,新設第三產業企業數量不斷增多,持續提升產業結構中第三產業企業的比例,三次產業結構整體趨勢在逐漸優化。截止2018年3月底,第三產業企業在我國實有企業中的占比為76.5%,相比2014年底增長了3.1個百分點;另一方面,“互聯網+”、數字經濟等新業態的快速發展,尤其是教育、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現代行業快速發展,為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轉型升級提供了新動能。例如:2017年的數據反映,這些行業相比上一年分別增長了33.4%、24.3%、17.8%,并呈現持續增長態勢。
盡管新設企業數量增加對產業結構調整大有裨益,但在促進企業增長,進一步發揮新設企業對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作用時仍然需要注意兩個方面的風險:一是宏觀方面,要注意引導三次產業企業的平衡發展,謹防過度追求第三產業企業的高速增長,而忽視第一、第二產業企業的發展,引發“產業空心化”等新的問題。根據有關學者對發達國家三次產業占比情況的研究,“經濟體系越發達第三產業所占的比重也越高”,但這“并非意味著第一產業占比越低越好,而第三產業的占比越高越優”,“三次產業之間的比例關系應該與各國
的社會狀況、經濟環境、資源稟賦等方面相適應”,“過度強調追求第三產業的高速增長,可能還會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尤其是在經濟相對落后的中、西部地區,第二產業企業體量和規模尚處于較低水平,過度追求第三產業企業高速增長,追求“去工業化”,可能會帶來經濟結構的失衡。
二是微觀方面,企業的內部結構反映,我國企業的信息化、科技化、綠色化、服務化程度還遠遠不夠,潛力有待開發。具體表現在:第一、第三產業中的企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等現代服務行業增速快但總量較少,第三產業企業整體仍是低效率發展。有資料顯示,我國服務業的勞動生產率低于第二產業的勞動生產率,并且與發達國家的差距也更大,服務業的高端化發展不足。第二、第二產業企業中的制造業、尤其是高技術制造業相比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2017年全球500強企業名單反映,我國入圍企業雖然數量上僅次于美國,但“企業多為電力能源、工程建筑及金融保險企業,制造業企業數量不多,而且缺乏能夠主導世界產業發展方向、引領世界產業發展潮流的一流企業。”開發能力弱、自主創新能力不足、核心技術缺乏依然是企業發展面臨的突出障礙。近期的“美國制裁中興事件”更是直接說明我國在芯片研發方面的短板,同時也折射出整個高新技術產業的核心技術對外依賴度較高的事實。第三、三次產業之間的融合互動尚未完全形成,優勢互補效應并不顯著。以“互聯網+”為例,近年來,出現了很多互聯網與農業、制造、醫療、教育等產業結合發展的新商業模式,但許
多模式僅是利用互聯網進行營銷而非利用互聯網進行產品創新和質量升級。又如,盡管我國近年來金融企業快速發展,層出不窮的金融創新并未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實體經濟融資仍然困難重重。
為此,我國的產業要想實現從全球價值鏈中低端向價值鏈中高端轉化,既要推動現有企業的科技化和現代化,更要避免更多落后企業、低端企業、高污染企業、重復投產企業的“出生”,鼓勵、激發技術含量高、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支持不同產業間的融合互動,通過存量資源的優化與新增資源的優質的齊抓共管,從而實現產業結構的升級。
2.重視企業區域分布協調發展。黨的十九大報告揭示了當前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企業的區域分布差異明顯,影響區域協調發展就是“不平衡的發展”的一個方面,已經成為影響我國整體經濟增長的因素之一。為此,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加快縮小區域發展差距。
要實現區域協調發展,縮小區域間差距,必須發揮企業對區域經濟的促進作用。但是從當前我國的企業分布情況來看,東、中、西、東北部地區差距十分明顯,東部發達地區企業數量占據著絕對優勢,其他地區盡管奮起直追但總量還較少。不僅是企業數量,在企業質量上東部地區也是遙遙領先,數據顯示,“東部地區高科技產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占全國的比重接近3/4。”因此,要促進區域協調
發展,必須要縮小區域間企業發展的差距。一方面,要加速要素在不同區域間的合理流動。如鼓勵發達地區企業向其他相對落后地區遷移、擴展,促進地區間的交流,形成東部發達地區企業帶動中、西、東北部企業發展的良性互動局面;另一方面,要依法開展區域間分類指導。要充分利用中央有關區域發展政策,如“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等政策,結合地區間資源、人才、市場等優勢,扶持、培育具有地區特色、適應地區環境的新企業,不斷貢獻新的經濟增長點。
三、促進市場主體優質發展的后續改革建議
(一)完善規則體系,引導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有賴于健全的法治保障,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建立有利于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穩定、明確的規則體系,使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在當前“放管服”力度不斷加大,全民投資創業創新熱情高漲的情況下,仍然存在行政干預、地方保護、行業壟斷等現象,妨礙了生產要素合理流動與有效配置。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假冒偽劣屢禁不止,也導致很多企業的創新收益得不到保障,不利于保護公平競爭和創新。應當在規則設計上與國際標準、國際準則接軌,依法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增強法律法規政策透明度,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建立健全信用法規和標準體系,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消費維權,有效減少“賺快錢”、“一
夜暴富”的誘惑和投機取巧的機會,激發市場主體提質增效的動力,促進市場主體從盲目的數量擴張轉向內在質量的提升。
(二)優化政務服務,營造便捷高效的營商環境
由于市場信息收集難度大、成本高,大多數企業在決定是否進入市場時,往往無法全面真實的掌握產業的競爭狀態、消費需求情況、行業盈利情況等信息,一哄而上又一哄而散的情形不斷上演。盲目的市場進入、低水平進入帶來了資源的極大浪費,許多企業從一開業就走上了虧損的道路,這為后續市場主體的退出帶來了巨大壓力,給市場秩序的混亂埋下了隱患。
市場準入制度改革是對“放管服”改革的具體落實,但如果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只停留在“放”和“管”上,沒有做好服務工作,市場主體的盲目進入、低質進入、區域化差異大的現狀就無法得到改善,也不利于維護市場的良好秩序。如果政府部門能夠完善服務體系,提供多元化服務平臺,例如: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國以及區域的產業結構、行業結構、企業結構、需求結構等數據,幫助企業進行事前預判,引導社會資本向社會需求領域投資,減少重復投資、無效投資、資源浪費和資源使用率不足等問題,盡量避免信息不對稱,相信對于市場主體的出生率和存活率會有很大提升,也會更有利于區域、產業、行業結構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加強信用監管,促進市場主體優勝劣汰
通過充分發揮信用懲戒制度的作用,持續完善信用懲戒適用范圍、適用情形、適用力度等,提升年報制度、注銷制度等的實施效果。要將現有信用懲戒主要針對企業及其高管進行懲戒嘗試向對企業及直接當事人(不僅限于企業高管,甚至可能是全部股東)進行共同懲戒轉化,改變現有懲戒方式帶來的實際責任人可以輕易逃脫責任,實施效果不佳的境況。如對于市場主體該年報不年報、虛假年報或者該退出不退出等問題,可以對企業及其股東進行市場準入和任職資格限制,尤其是對于被吊銷未注銷的企業,符合一定條件的,以統一信用代碼代替該企業名稱,并限制其股東在未辦理注銷登記前又設立新的市場主體,通過多部門聯合懲戒將“一處受罰、處處受限”落實到企業及股東個人。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發揮好大數據作用
一是要提升基礎數據的收集管理能力,保障數據真實、完整、全面,這是做好服務市場發展,強化市場監管的基礎。二是要提升信息的應用水平,提高為市場監管提供決策服務的水平。當前的企業信息挖掘力度與利用程度還較低,信息利用主要停留在統計、查詢等低水平應用上,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預警等功能尚未得到發揮,因此要進一步強化信息的深度挖掘和應用。三是要加強隊伍信息化能力建設。要培養高端數據、精尖數據分析能力人才,同時提升干部隊伍尤其是基層干部隊伍的信息化應用能力,實現全國市場監管信息的廣泛分析和應用,提升服務市場發展的水平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