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海關一線執法領域反“圍獵”工作思考與建議,供大家參考。
海關一線執法領域反“圍獵”工作的思考與建議
一、時代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總書記多次強調:“必須更加深入地認識和把握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黨要從政治上看”,“要從政治上認識和抓好全面從嚴治黨”,“要旗幟鮮明講政治”。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全面從嚴治黨,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對黨的執政基礎威脅最大的突出問題,形成了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黨內政治生活氣象更新,全黨理想信念更加堅定、黨性更加堅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顯著提高,黨的執政基礎和群眾基礎更加鞏固,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了堅強政治保證。
海關總署堅決貫徹落實******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斷深入推進清廉海關建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著力深化“三不腐”一體推行,突出“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強化打私反腐“一案雙查”,加強以案示警、以案為戒、以案促改,使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抓好廉潔文化建設,大力打造清廉海關。
正風肅紀反腐不停息,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隨著形勢發展,腐敗和反腐敗的較量仍然激烈,并呈現出一些新的特征,其中圍獵和反圍獵已經成為當前的一個重要對決。
二、行業現狀
(一)海關權力清單及崗位職權情況
海關作為國家行政執法機關,肩負著守衛國門的職責。目前,海關負責監管、征稅、加貿、稽查、緝私、統計等9個領域,權力崗位比較多,涉及行政許可、審單、審價、歸類、現場查檢、通關放行等。這些法律賦予的權力,固然可以促進海關更好地行使職權,但也對海關權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海關權力特點分析
隨著社會經濟的變化、新興貿易業態的發展,海關的行政權力不斷擴大。海關執法點多、線長、面廣,以現場執法形式為主,一線執法關員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權力下沉,風險較高,特別是現場查驗、稽核查、通關放行等崗位,權力相對集中、對進出口企業的影響較大、權力監督難度相對較大、監督的滯后性比較明顯。
海關自由裁量權是海關行政權力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通過自由裁量權的合理利用和正確運用,體現行政法中公平、正義原則。然而海關工作人員在現場監管與外勤執法過程中,存在自由裁量權的隨意使用、濫用現象:一是標準不一,性質相同,情節類似的行政違法行為,對存在特殊利益關系的執法相對人,降低執法標準;
二是不作為,對違規情況“視而不見”;
三是濫用職權,海關法律法規中有許多對具體內容沒有明確界定,現場執法時,海關只根據各自的理解來予以實行,造成執法不一,隨意性極大,給走私者留下可乘之機,對國家及社會產生的危害較大。
執法領域承擔著進出境監管、國門檢驗檢疫等重要職責,權力相對集中,外部執法環境較為復雜,面臨重重“圍獵”的執法環境,各種誘惑層出不窮,圍獵與反圍獵的斗爭長期存在,廉政風險更加突出。
(三)海關系統近年來的違法違紀情況分析
近年來,海關系統發生多起影響重大的違法違紀案件,如90年代的廈門海關塌方式腐敗,深圳口岸集體性腐敗等等。近兩年,共查辦5名廳局級干部,立案301件,涉及315人,通報44起違紀違法和問責典型案例。分析案件發現:一是海關系統此類案件多以受賄犯罪為主,涉案金額較大。海關一旦與走私人員勾結,其腐敗往往具有長期性、連續性,涉案金額也較大。二是基層多發,“貼著海關發財”。一線執法人員職級雖不高,但有較大自由裁量權;
三是集體腐敗嚴重。海關系統為垂直管理,人員流動少,易形成穩定的利益關系,且走私、逃稅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往往需要多崗位人員相互配合才能完成。
三、被“圍獵”形成的路徑
北宋政治家、文學家歐陽修把朋友分為“同道為朋”和“同利為朋”兩種人。“同道為朋”在今天來說,就是為國家、為人民、為黨的事業而志同道合,是有原則、講大義的友誼,親密而不庸俗;
“同利為朋”則是以謀取私利為目的,以吃喝玩樂為手段,表面上“甘之若飴”,實際上卻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把黨員領導干部當作“資源”來利用,當作“潛力股”來投資,等到適當的時機,“連本帶利”一起討回。
古人云:“以勢交者,勢傾則絕;
以利交者,利窮則散”。不管是借助的勢力,還是看重的利益,都不是建立在真情、原則的基礎上,都背離了正常、健康的交友初衷。清代史學家趙翼總結歷代賄賂現象,得出一個結論,叫“賄隨權集”,意思是行賄圍繞權力而運行。
從現在看,這個觀點依然沒有過時。現實中,很多“圍獵”行為披著人情往來的外衣,隱藏在看似溫情脈脈的友情和親情之中,酒桌上推杯換盞、吹吹拍拍,挖空心思地投其所好,以改善生活為名送錢送物……這些百變的花樣無非都是拉攏腐蝕領導干部的“糖衣炮彈”,“圍獵者”真正覬覦的是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給自己帶來的好處。
由于不斷翻新的“圍獵”方式具有較深的隱蔽性和較強的企圖心,在形形色色的“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面前,在利益集團無所不用其極的“圍獵”下,不少黨員領導干部在“溫水煮青蛙”式的腐蝕中放松了警惕、喪失了原則,不知不覺中落入圍獵者設好的陷阱,在一次次利用手中的權力為圍獵者謀取私利過程中,逐漸成為籠中獸、網中魚,不能自拔、無法自主,一步步滑向腐敗墮落的深淵。
“圍獵”在現實中主要有以下幾種常見的方式:一是直接開展利益交換的“圍獵”型。這種類型的“圍獵”往往不需要過多的鋪墊,也不需要經歷很長時間,利益集團通過結識領導干部直接對其進行利益輸送。如果在這個過程中,領導干部沒有表達明顯拒絕的意思,腐敗的利益交換就會達成。二是營造穩固關系基礎的“圍獵”型。這種類型的“圍獵”最開始是不存在利益交換的,而是通過正常的交往不斷深化關系,以“朋友”的形式 長期相處,利益集團在時機成熟 的時候就會提出“要求”,這種“要求”往往是不能夠通過正常渠道滿足的,而領導干部由于已經與其形成了穩固的“朋友”關系而不好拒絕,因此就會陷入腐敗的泥潭。通常這種類型的“圍獵”,領導干部在開始之初都是拒絕進行利益交換的,但是經過一個長期的過程之后,心理防線就會被攻破,進而一步一步放棄了堅守的原則。三是間接輸送利益的“圍獵”型。這種類型的“圍獵”目標可能不是領導干部本人,而是通過向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或身邊工作人員輸送利益,有時領導干部本人是明知不問,有時是不知不問,但最終造成的結果都是其身邊人利用領導干部的權力和影響力與利益集團達成利益交換。無論以上哪種“圍獵”類型,本質上都是相通的,都是基于權力與利益的交換形成的腐敗行為。
四、領導干部被“圍獵”原因分析
細數“圍獵”手段,導致問題產生的根源主要有四方面:
( 一) 無知無畏,掩耳盜鈴
隨著全方位法治社會的到來,部分黨員干部的法律意識與知識仍然匱乏,“底線”意識依然不強,認為黨紀國法只約束別人,不會涉獵自身。明知是違法行為,卻懷抱僥幸心理,或以這是社會普遍現象而安慰自己,或編造虛假情節防備調查,或明知是違紀違法行為,將被追究原因歸類為手段不高明,這很明顯就是在自欺欺人。
( 二) 根基不牢,地動山搖
******指出,所謂理想信念搖擺不定,屬于一種最危險的狀態,出現滑坡狀態也是最危險的。政黨走向衰落,通常情況下都是始于理想信念缺失。因此,黨想要始終堅強有力,不僅要確保全黨的理想信念始終堅定,還要保證所有黨員的理想信念始終堅定。 廉貪一念間,榮辱兩世界,凡被“圍獵”之人,必心存僥幸、從眾心理。從拒收他人錢財到軟弱地抵制、有選擇的接受,最終發展為私欲爆棚、利令智昏的地步。
( 三) 家風不正,必有災殃
“圍獵”的目標自始至終都是權力本身。很多黨員干部雖然自身清正廉潔,堅守黨性,卻因為家風問題,滋生違法違紀行為。但凡其近親屬警覺較低者,被抓其軟肋,必然連帶有權干部跟著“繳械投降”。
( 四) 同流合污,隨俗浮沉
每個實權領導身邊都會有固定“投資商”,這種悲哀的關系總是在權力殆盡的時候才被意識到。“魚因饞而上鉤,權因欲而失守。”誘惑之所以能夠吸引人,更多在于它的表象或者偽裝; 之所以能夠讓人上鉤,在于人的私欲。面對誘惑,人的抵抗力都會天然降低,但是任何誘惑最終都會脫去偽裝,漏出本質。
五、阻斷“被圍獵”的對策建議
(一)修身正己,提高抵抗“圍獵”的“免疫力”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能否在形形色色的誘惑中屏蔽“誘餌”、跳出陷阱,根本在于領導干部自身,尤其取決于其理想信念是否堅定、政治定力是否堅強、斗志和本領是否過硬。正所謂,打鐵還需自身硬,“一個人能否廉潔自律,最大的誘惑是自己,最難戰勝的敵人也是自己”。作為手握重權的領導干部,若有較強“抗體”,對利益集團拋出的利益籌碼具備自動屏蔽、果斷拒絕的“免疫力”,“圍獵”行為自然不可能實現。因此,領導干部提高抵抗“圍獵”的“免疫力”是關鍵,修心、立德、正行,鍛造堅韌的拒腐防變之“盾”是抓手。首先,要斬斷貪欲之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有意識地錘煉品格、端正心性,多做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公權力的好事。自覺涵養一身正氣,時時內省、謹言慎行,不給“圍獵者”留漏洞; 主動克制偏好、清正廉潔,不給“獵手”以可乘之機。其次,要提高政治定力。領導干部被“圍獵”,從根本上說,還是領導干部的定力不夠,放任了自己。只要增強政治定力,牢記紀律約束,把不愿腐、不想腐的決心落實到具體行動上,具有堅決對抗“圍獵”者腐蝕的定力,“獵手”們就會束手無策。最后,要培養反“圍獵”的硬本領。不法利益集團面對黨中央高壓反腐的利劍,“圍獵”手段也不斷升級換代、手法翻新,令一些領導干部措手不及、防不勝防。對此,領導干部要加強學習,不斷提升拒腐防“獵”的本領和能力; 要勇于自我革命,提高對抗利益集團“糖衣炮彈”圍攻的能力,讓不法分子知難而退。
(二)凈化環境,增強阻擋“圍獵”的“防火墻”
馬克思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指出,人是環境的產物,同時人們的實踐又改變著環境及其教育的內容和形式。對領導干部而言,周邊環境對其個體行為的塑造和思想認知有著非常大的影響,所以,領導干部要凈化周圍環境,筑牢阻擋利益集團“圍獵”的“防火墻”,這是阻斷“圍獵”的第二道盾牌。一方面,謹慎交友,凈化社交朋友圈。“君子之交淡如水,為政之道清似茶。”領導干部交友要把握好原則,與諍友深交,與諂友淺交,與妄圖借助權力謀利的人斷交。與朋友交往要守住底線、把好邊界,“重情”但不能“涉權”,防止老鄉之情、同窗之誼、哥們義氣把自己驅入“圍場”。 另一方面,端正家風,凈化家庭環境。正所謂“家風正則民風正,民風正則政風清”。領導干部要帶頭發揮好“掌門人”作用抓家風。教育家人樹立公平正義、勤勞致富理念,戒除貪婪和僥幸心理。向關員家屬發放助廉倡議書,倡導良好家風家教,引導家人精準識別周邊環境中的人和事,人際交往多低調、內斂,少張揚、炫耀,防止被心術不正者拉攏腐蝕利用,在不知情中被動陷入圈套。 同時,管好身邊人,建立防護“隔離帶”。工作關系中的身邊人往往比領導干部的家人親友在承辦公權力事務方面的接觸更多、涉及面更廣。領導干部要主動作為、以清廉之態和嚴明的紀律管好工作關系中的身邊人,嚴禁身邊人打著自己的旗號借權斂財、損公肥私; 要領帶好身邊人, 將其塑造成與利益集團相分離的“隔離帶”。
(三)加強教育,營造拒絕“圍獵”的“濃氛圍”
正所謂“見物喜、見己悲”“予則喜,奪則怒”,人情皆然。領導干部從人類個體角度來說,也深受這一自然定律影響。但作為中國共產黨的干部、為民服務的公仆,則不能簡單用對待普通老百姓的標準來要求。組織的教育培養對提升領導干部思想認知,營造拒絕“圍獵”的濃厚氛圍至關重要。因此,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結合當前海關系統開展的政治機關建設專項教育活動,推進DS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不斷深化黨性教育。首先,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補足精神之“鈣”。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總開關,總開關擰不緊,思想上難免會 出現各種跑冒滴漏現象,人生正道就走不遠、走不長。領導干部要加強對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和經典著作的學習,結合當下時代特征、中國具體實際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筑牢對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仰信念。其次,要加強黨的宗旨教育,培養權為民用意識。領導干部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干事、為民謀利”。領導干部手握重權,就要懂得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的道理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鐵律,堅持依法用權、秉公用權、為民用權,以“鐵肩擔道義”“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為人民謀最大的福祉,以“我將無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踐行共產黨人的使命擔當。最后,要加強以案示警教育,常態化開展海關執法領域權力腐敗專項整治活動,筑牢廉潔用權防線,形成正風肅紀的震懾。做好“以案明紀”,通過典型案例教育,增強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做到用權當戒。做好“以案普法”,通過典型案例教學,加強對黨員干部法律普及,做到行有所戒。做好“以案施教”,通過身邊案例教育,用“身邊案”教育“身邊人”,做到引以為戒。做好“以案促改”,通過典型案例啟發,“對照”問題查找“風險點”,做好全面鑒戒。不斷夯實拒腐防變的思想“硬根基”,讓“廉潔從政”在黨員干部思想深處扎根。
(四)強化監督,及早發現“圍獵”的“毒觸角”
對權力進行有效監督,是防止領導干部濫用權力、杜絕權力腐敗的重要舉措,也是黨依法用權、自我革命以永葆先進性純潔性的重要體現。******指出,“必須以規范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因此,要完善監督機制,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精準識別“圍獵”者的“毒觸角”,堅決斬斷“圍獵”和甘于被“圍獵”的利益鏈,并在“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下,為“圍獵”目標官員“防未病”“治已病”“拔爛病”。強化執紀監督,不僅有利于保證領導干部公正用權,更能對心懷不軌者形成震懾,令其行有所忌。首先,要優化監督體系,創新監督形式。用好“探頭+顯微鏡”,打好“派駐+巡察”組合拳。鑒于全面從嚴治黨背景下“圍獵”者行為日漸隱蔽、手段逐步升級的行為特征,對領導干部的監督檢查要突破往日“定期”“事先通知”的預告式監督,增加常態化監管和“回頭看”式巡察,讓“圍獵”行為難以施行。其次,要引導公眾監督,暢通舉報通道。要拓寬監督舉報途徑,用好特邀監督員這一方式,引導企業理性反映、舉報真實案件,及早獲知“圍獵”分子和被“圍獵”官員的關系網、利益鏈。最后,要聚焦重點監督,用權與監管有機結合。針對海關權力倒掛的這一特點,要把對科級領導干部的監督常態化制度化,結合內部監督以合理合法的報送渠道為上級巡視監督提供便利條件。利用政治談話、約談函詢,及早讓領導干部“紅紅 臉”“出出汗”“排排毒”“治未病”。另外,對已“入圍”深陷甚至甘于被“圍獵”的領導干部,要及時執紀問責,加大執法力度。
(五)完善制度,扎緊防范“圍獵”的“鐵籠子”
“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制度是阻斷領導干部被“圍獵”的“護城河”,又是警醒其行為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強調思想建黨、理論強黨的同時,更加重視用制度管黨治黨,如用制度規制領導干部權力,提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的重要觀點等等,采取的一系列舉措在管黨治黨方面成效卓著。面對新時期出現的新問題及權力腐敗新形式對原有制度的挑戰,制度建設更要與時俱進,扎緊籠子,防止“變異”后的“圍獵”行為從制度的漏洞中尋找生機,污染政風、禍 亂社會。建立預防機制,杜絕源頭上的腐敗。加強用權警示機制建設,在權力行使啟動階段即做好評估審查,告之可能出現的“圍獵”及陷入“圍場”的后果,以此提高領導干部的警惕警覺。用好HLS2017系統,以現代化信息技術記錄決策行為的軌跡,讓領導干部不敢腐、不能腐,腐敗必追責,客觀上增強其抵制“圍獵”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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