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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矛盾糾紛排查會議記錄(精選文檔)

時間:2024-04-08 12:30:02 來源:網友投稿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級矛盾糾紛排查會議記錄(精選文檔),供大家參考。

村級矛盾糾紛排查會議記錄(精選文檔)

記錄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ìlù,指把所見、所聞、所思、所想等通過一定的手段保留下來,并作為信息傳遞開去。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級矛盾糾紛排查會議記錄集合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今年以來,**鎮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大平安、大穩定”的發展意識,著眼于“富裕**、和諧**、平安**”的發展目標,以硬措施夯實綜治基層基礎,以硬任務推動社會治安動態監控系統建設,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扎實有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始終將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力保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力量,創新方法,使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全面及時妥善地解決,維護了穩定大局,助推了科學發展。自今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以來,全鎮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6起,成功調處34起,防止民轉刑案2起,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5起,沒有一起矛盾糾紛因排查調處不及時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和越級上訪事件。

  1、突出“三個到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鎮黨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認識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沒有社會的和諧穩定,就沒有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鎮黨委、政府緊緊抓住對待人民群眾態度問題這個根本,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和宗旨意識,在處理矛盾糾紛、開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實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確對待群眾、堅定相信群眾、全心依靠群眾,牢記“守土有責、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認真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二是組織領導到位。

  為使社會矛盾糾紛能夠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開展,鎮黨委成立了黨委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綜治維穩、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紀委書記徐欽民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應成立了以村黨組織書記為組長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從而在全鎮形成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村級組織、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機制,實現了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實到位。我鎮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例會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據實際,每月也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對一些重大疑難糾紛,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還親自參加研究、及時部署,確保排查化解任務落到實處。

  2、做到“三個靠前”,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中,**鎮各級黨員干部認真做到了“三個靠前”。

  一是領導指揮靠前。處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時,全鎮各級領導干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靠前指揮,面對面做好群眾工作,決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責。通過積極主動,搶前抓早,及時采取措施,盡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態。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鎮黨委、政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責任制,加大排查調處力度,及時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在此基礎上,加強信息報送和通報工作,對可能出現的群體性的事件和異常上訪信息,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到防范在前,處理及時,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三是宣傳教育靠前。鎮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干部和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干部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積極依法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采取發放宣傳單、大集日集中宣傳、法制講座等形式,教育群眾正確處理法律糾紛、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等,認真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使群眾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

  3、狠抓“三個前移”,營造和諧穩定環境

  地方的經濟發展,離不開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近年來,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鎮努力做到“三個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鎮黨委、政府始終把穩定與發展放在同一高度上來認識,切實做到“兩手抓”和“兩手硬”。廣大黨員干部積極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時分析和研究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強處理復雜局面下各種難點熱點問題的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層工作,緊緊抓住群眾關心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真心實意地幫助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求通過及時化解一些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的穩定,從而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來,**鎮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共有綜治宣傳員85名、糾紛調解員248名、治安聯防員621名、案件協助員91名,形成了“層層有人管綜治,層層有人抓綜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實現了規范化運作,群眾自治能力得到明顯增強。

  **派出所每天都出動治安巡邏車,對村24小時監管,保證了各村的社會穩定。三是措施前移。鎮黨委、政府進一步健全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協調理順黨支部和村委會的關系,發揮好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穩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嚴格執行村級事務決策“五步法”,進一步提高群眾對村級重大決策的民主參與程度;狠抓黨務、政務、村務的“三公開”督察力度,特別是加強村級財務的公開水平,凡是群眾關心的土地調整、征地、拆遷、各種補償等問題都做到及時公開、全面公開,真正做到了“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在構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上,著力加強治安聯防與治安巡邏,杜絕和減少治安隱患和漏洞,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人員的高壓態勢,對各類突出治安問題定期進行集中整治,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大矛盾調解能力建設力度。要進一步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健全糾紛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要著力把握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變化規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積極探索成立征地拆遷、醫患糾紛等專業調解組織,調處征地拆遷、環境污染、勞動爭議、行政爭議和醫患糾紛等新型矛盾糾紛,形成化解專業化矛盾糾紛的方法體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的科學評估體系。要重視加強村調解組織建設,發揮好“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注重和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和矛盾糾紛的聯排、聯防、聯調,形成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強大合力。同時,積極整合各方面調解資源,搞好“訴調對接”、“訪調對接”,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有機結合,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

  (三)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營造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處理矛盾首選調解、調解也是法制建設、調解反映社情民意、調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大調解工作。

  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不斷加強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新路子、新機制、新方法,以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為推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富裕安寧做出了積極貢獻。

  20**年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

  1、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20**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17起,調處117起,調處率100%,調處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2、掛牌督辦調處按期辦結率。20**年全鄉沒有掛牌督辦案件。

  3、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銜接運作情況。

  (一)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處理行政糾紛和相關民事糾紛時,首選調解、協調工作模式,并視具體情況,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聯合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過程中,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調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關行政機關配合、協助的,主動與有關行政機關取得聯系,讓其配合、協助解決問題。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糾紛有可能激化和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對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調解規則,請當事人陳述糾紛事實,向當事人宣講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在當事人認可事實、分清責任、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訴前、訴中調解。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內容部分或者全部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簽訂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行政機關對調解不成功或當事人對行政復議和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司法救濟權利和渠道,并主動配合人民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人民法院對可進行行政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先進行行政調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引起的信訪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門調解結果而引發的涉法涉訴上訪案件以及群體性案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及時主動采取聯調行動,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應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4、矛盾糾紛日排查、周調度機制落實情況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匯報本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問題化解情況,要求每天排查,發現苗頭及時報告,立即安排人員立即介入調處,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級,守住第一道防線。對于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邊調處邊穩控,并及時向鄉綜治工作中心報告,爭取聯合解決。綜治工作中心通報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問題化解和信訪接待群眾情況,對分流、轉辦、交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明確人員、時限和解決要求,加強督辦,確保真正解決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辦、轉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求本周內解決。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進綜治信訪穩定工作,促進全鄉全年平安穩定和諧。

  二、今年以來,鄉、村干部深入群眾家中,訪民情,解民憂,化糾紛。

  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鄉、村人民調解組織,統一為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制作工作制度牌、標識、標牌、印章等,不斷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落實規范化建設要求。

  2、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吸收老教師、老黨員、老干部等到調解委員會中,配強人民調解力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邀請調解專家講解人民調解法律法規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技巧方法,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和《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匯編》,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

  3、“四抓”做實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預防。要求各村、各單位從抓早、抓小、抓苗頭著手,及時掌握信息,消除隱患,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級調處組織定期組織力量集中排查,將轄區糾紛的種類、特點、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以及涉及到穩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司法所。抓包案處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三包”,即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抓督查。鄉綜治辦、司法所組織人員督查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任務。

  20**年,我鎮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打好“三大戰役”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整合三大調解資源,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種調解方式的有機結合,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糾紛89件,調處89件,實現了實現“四下降、三提高、兩不出現”的工作目標。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抓組織網絡,構建“大調解”陣地。

  穩定是第一要務,鎮黨委、政府把該人民調解工作當維護農村穩定,構建平安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列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檢查內容,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一是建立組織機構。為了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黨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黨委委員任組長,派出所長、司法所長為副組長,民政、團委、婦聯、勞動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人民調解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活動的研究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和也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以鎮調委會為平臺,形成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統一由調委會受理、分流、調處、督辦、報結、回訪的調處機制。使組織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了活動的順利開展。二是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人員。為便于工作開展,將綜治辦、司法所的9名干部集中到調委會,合署辦公,共同負責日常工作。

  同時按照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職能,整合內部資源,發揮綜合優勢,每天安排一名素質高、業務精的職能部門同志在辦公室值班,實行聯合辦公,聯動聯調,專兼職結合,保證了每起糾紛有人問、有人管、有結果。三是嚴格辦理,規范流程。按照受理、約談、告知權利義務、調解、整理歸檔、辦結的工作流程,以綜治、信訪、司法為主,各部門各負其責、聯動聯調,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堅持依法調處,切實規范調委會運作。四是加強中心硬件設施建設。專門為調委會安排了兩間30多平米的辦公室,添置了辦公用品,并配備電腦和打印機,做到了各項制度、標牌上墻。今年還為綜治配備了兩輛摩托車用于下村辦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鐘內趕到事發點,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層調解網絡。以鎮調委會為龍頭,以村調委會和糾紛調解員、糾紛信息員、法制宣傳員為基礎,其他調解組織形式為補充,在每個村委會都設立了矛盾糾紛調處室,明確一名分管調解工作的領導負責并與調委會協調配合,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配合聯動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網絡體系。同時按照綜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還在各組落實了基層信息員160余名,保證信息靈敏、暢通,確保矛盾糾紛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有效的發現、調處、化解。

  二、抓責任落實,構建“第一責任人”格局

  發展是硬道理,綜治是硬措施,穩定是硬任務,領導重視是關健。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堅持鎮、村、組三級矛盾糾紛排查制度。黨政聯席會議每月聽取一次綜治情況匯報,鎮里每個月排查一次,村及單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鄉鎮調委會采取領導分工負責制,組織調解人員逐村、逐組進行地毯式排查,同時抽調得力人員對重點村、重點場所開展重點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隱患,分析情況,研究對策。鎮、村、組三級,層層簽訂責任狀,對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形成了“層層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綜治工作格局。二是堅持領導親自抓。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工作上臺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鎮、村一級,解決在萌芽狀態。

  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揚言要越級上訪,而我鎮羅家村的張**,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區的組織者之一。為做好他的穩定工作,鎮黨委書記歐陽海波親自帶隊,耐心細致地給他講政策,真心實意幫他解決問題,推心置腹地與他交朋友,使張圣錄放棄了上訪的念頭,一心一意到常寧開礦去了。端午節那天,洞尾村道灣組年僅三十歲的婦女雷**,因與丈夫張國強吵架服毒自殺。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灣組打人命官司。聞訊后,鎮長廖楚明迅速帶領人大**周志輝、政協聯工委主任劉堯蘇等人到現場調處。經**、棲鳳渡雙方鎮、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達成了協議。三是堅持會議交辦信訪案件制度。不定期召開會議交辦信訪案件和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處理矛盾糾紛問題。特別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處理矛盾糾紛,比如春耕大忙前著重處理水利、田土權屬糾紛,清明節前著重處理墳山糾紛。今年共組織了8次全鎮性的排查糾紛活動,排查出矛盾糾紛89起。四是堅持邊界糾紛聯防聯調制度,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化解群體性問題上,放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上。1月份七一一礦的退役治理覆蓋問題,4月份與橋口鎮共同調處了羅家村與黃泥灘村的墳山糾紛,5月份與棲鳳渡鎮共同調處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殺事件,8月份協調處理了街洞煤礦轉運站對街洞村的煤塵污染問題。

  三、抓糾紛調解,牢筑“第一道”穩定防線

  糾紛矛盾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今年,我鎮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糾紛調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調處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確保社會穩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年7月,我鎮洞尾村新灣組村民李**騎摩托車路過棲鳳渡鎮瓦灶村時,被狗咬了一口。當時,他沒有在意,既沒有確認狗的主人,也沒有注射狂犬疫苗。20**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的親屬聽說是瓦灶村鄧家的狗咬的,糾集40余人,到鄧顯德家要求賠償。鎮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處理。經調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鎮、村干部與李**的親屬擺事實,講道理,講法律,這件事因為死者的疏忽,無法確認狗的主人,應該由死者自己承擔責任。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死者家屬心服口服,一場糾紛僅用一天時間就結案了。二是結合鎮情,依法調處。

  今年5月,我鎮紅五星村六組婦女李某,帶著年僅2歲的兒子到該村11組鄧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無人看管,不慎掉進鄧道成的果園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發生后,李某家屬認為是鄧道成家的蓄水池防護措施不到位,屬責任事故,要求對方高額賠償。鎮調委會認為,**是養魚大鎮,到處是魚塘,隨時都有可能發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長加強防范。通過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鄧道成向李某賠償20**元結案。三是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對維護社會穩定,我鎮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維穩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將化解矛盾工作擺在第一位。我鎮共有“七九”兵20名,是蘇仙區人員最多的鄉鎮,牽頭人張**是郴州市的主要組織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穩,蘇仙區就穩。為了做好這一特殊群體的穩定工作,我鎮制定了嚴格的措施:一是嚴格實行“三盯一”制度,對每名“七九”兵確定了3名責任人(鎮領導、駐村干部、村支書),取消雙休日,要求責任人與“七九”兵同吃同住,解決他們生產、生活實際困難。二是加強信息暢通,鎮辦公室每天對責任人進行早晚調度,了解“七九”兵的情況。三是重點人員重點管理,鎮政府派兩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時對重點人員跟蹤管理。今年,我鎮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軍群體人員做到了無一名赴省赴京上訪,為**鎮乃至蘇仙區的社會穩定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四、抓制度建設,健全四個長效機制

  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我鎮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度。按照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黨員包戶的模式建立防控網絡,村調委會對當地發生的糾紛情況和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隱患,要深入進行排查,及時調解,做到信息暢通,情況明了,并定時上報。二是健全矛盾糾紛月排查分析例會制。要每月13日召開分析例會,聽取村前個月的治安狀況、糾紛處情況報告;排查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交流糾紛調解經驗,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實行包案調處制度。將每起糾紛具體落實到每個調委會和調解員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終設考核和干部政績考核內容,獎優罰劣。對出現“民轉刑”事件,要追究駐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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