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 各行政村: 為進一步完善我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規范應急救助行為,一旦發生自然災害,能迅速、有序、高效的組織人力物力,開展抗災救災工作,減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鄉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篇【完整版】,供大家參考。
鄉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
各行政村:
為進一步完善我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規范應急救助行為,一旦發生自然災害,能迅速、有序、高效的組織人力物力,開展抗災救災工作,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促進災區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特制定預案。
一、基本情況
蘭亭鎮距紹興市區5公里,東北部與紹興市區接壤,東南緊接*水鎮,西南與諸暨市相連。地域面積83*方公里,下轄20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人口3.2人。全鎮擁有耕地2.7萬畝,其中水田1.9萬畝,旱地0.8萬畝;山坡地及林地3.2萬畝。
鎮轄區內有病險水庫5座,存在安全隱患的堤壩0處,低洼易淹點3處,地質災害點0處。鎮級避災場所1個,地點為 鎮敬老院,可臨時安置災民500人。
二、組織機構和設置
(一)鎮設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全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張咸良
副指揮:董江興、徐珠珍、魯麓樹、
成 員:錢苗娣、馮志偉、唐曉芳、徐朝良、徐永偉、朱岳根、羅書卿
(二)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下設綜合協調組、轉移安置組、監測預警組、后勤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社會事業和保障辦負責,其職責為:
A.收集、匯總、評估、報告災害信息以及災區需求;
B.召集鎮有關職能辦公室聽取各村災情和救災工作匯報或通報,評估災區形勢并提出對策;
C.協調有關部門,指導村級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2)轉移安置組:
由綜治工作中心負責,其職責為:
A.及時掌握災區需轉移人員情況,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據災害發展程度分批組織群眾及時轉移;
C.做好集中安置點包括檢測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災中心以及鎮級避災點的災民進出登記工作及安全保衛工作。
(3)監測預警組:
由城建辦負責,其職責為:
A.認真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大災的重點區域要嚴密監測并及時預報;
B.落實預防措施;
C.制定危險地段群眾轉移的路線和安置地點的具體方案,開展搶險、轉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4)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負責,其職責為:
A. 建立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點;
B.每年年初視庫存情況添置必需的救災物資:如棉被、衣服等;
C.落實好用于救災的食品供貨單位并簽訂必需的協議;
D.做好救災物資發放、領用登記工作。
三、災害救助分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個等級。其中,特別嚴重災害、嚴重災害、較嚴重災害的確定按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執行。
(一)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山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5%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20%以上;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4%以上;
(6)因災造*員傷亡,造成較大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3%以上;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數在1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萬人。
2、發生較大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較大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較重災害事項。
(二)一般災害(Ⅳ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10%以上、20%以下;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災造*員傷亡,造成一定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7%以上、1%以下;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發生一般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3.5-5.0級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災害事項。
四、災情預警和信息準備
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同時,依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由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對全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并報告上級各有關部門,保證災情信息傳遞及時。各村的民政聯絡員兼自然災害信息聯絡員負責本村的災情匯集上報工作。
五、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后,監測預警組即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要及時轉移安置災民,明確災民轉移安置地點、轉移線路及負責具體轉移工作的責任人。同時落實好轉移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因災傷病人員能得到及時的救治,因災死亡人員的家屬能得到妥善安撫。
六、救災物資儲備
本鎮救災物資儲備點內備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時與鎮*所在地食品供貨商簽訂臨時應急供貨協議,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以備災民應急之用。
七、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工作
對因災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以及因災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鎮*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及時救助,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本預案已經鎮*同意并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實施。
蘭亭鎮人民*
2015年6月10日
鄉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2
為提高救災工作水*和應急反應能力,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根據《XX省自然災害救濟工作規定》(2002年省*第77號令)和《XX縣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X府辦[200X]XX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范圍
(一)工作原則: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
(二)適用范圍:臺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地震及地質等因素引發的特大自然災害。
二、特大自然災害的確定
自然災害等級劃分標準按《XX縣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X府辦[200X]XX號)執行,其中一次性災害造成的后果符合下列10項中的6項可列為特大自然災害:
(一)受災人口占鎮屬常住人口50%以上,并有10%以上受災人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
(二)因災死亡5人以上(地震災害死亡50人以上);
(三)倒塌房屋占鎮屬房屋3%以上;
(四)損壞房屋占鎮屬房屋30%以上;
(五)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50%以上;
(六)損失糧食占鎮屬上一年糧食總產量30%以上;
(七)全鎮交通癱瘓、通訊中斷,停電2天或設施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以上;
(八)7.0和7.0級以上嚴重破壞性地震;
(九)直接經濟損失占鎮屬上一年國民經濟總收入30%以上;
(十)造成省內較大影響。
三、組織領導及有關部門職責
發生特大自然災害,鎮*統一領導和組織指揮當地*救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鎮委宣傳辦:負責做好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鎮黨政辦:負責重大救災基建項目的審批上報,協調落實建設資金;做好救災糧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發布天氣預報、警報,為防災抗災救災提供服務。組織對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鑒定工作。鎮供電局:負責對損壞電力設施的恢復及電力調度工作, 以確保災區電力供應。
鎮經濟辦:協調郵電、通信、 電力、商業、物資、 醫藥等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災區物價監控,根據情況依法采取有關價格干預等措施,維護市場物價秩序;并運用價格調節基金等調控手段,維護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
鎮中學、中心小學:負責組織指揮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鎮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
鎮民政辦: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定和報告全鎮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吃、穿、住、醫等生活救助; 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確保救災款物專款專用,及時、足額發放;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助物資。
鎮財政所:負責鎮級財政救災資金的預算安排、組織資金分配和資金撥付,對救災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鎮國土資源所:負責鎮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界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立群測群防的監測體系,協助搶險救災,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協調、指導和監督。
鎮村鎮辦:負責城鎮規劃和工程建設的管理,制定各類房屋建筑及工程設施和市政工程建設的抗震設防標準,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工程設計施工等管理工作。
鎮道班: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受災中斷的省道、鎮道及內河航道的修復工作。
鎮電信局:負責保障相關無線電通信業務頻率的正常使用,對出現的有害無線電干擾予以查處。
鎮水管所:承擔鎮“三防”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鎮“三防”及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間對水庫實施聯合調度,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儲備搶險物資。承擔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地震現場強余震監測,分析地震發展趨勢,提出強余震防范對策,協調震區與鄰鎮的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現場地震災害調查,確定地震烈度,災害損失評估,提出救災意見,參與制定震區恢復重建計劃。
鎮農業辦:負責指導災后農業生產自救,做好災區動物疫病監測和防疫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監督和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鎮廣播站: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鎮武裝部:負責組織協調駐XX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的搶險救災工作。積極參與搶險救災、協助*機關和有關部門維護災區社會秩序等工作。
四、應急反應行動
(一)災害預警。氣象、水利、國土資源、地震等災害預報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或損失。
(二)應急決策基本程序
1、有關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后,及時召集關人員初步研究判斷災害等級。屬特大災害的,及時向鎮委、鎮*、鎮“三防”總指揮部及分管鎮領導報告,并通報鎮武裝部作戰值班室,特大災害救災工作開始啟動。2、鎮*召開鎮“三防”總指揮部或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后由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救災款物迅速、及時到位。
2、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鎮*組成聯合工作組或委托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3、工作組及時向鎮*匯報地方救災工作情況,鎮*視災情及救災進展情況研究部署救災復產和災民救助工作。
4、視災情需要,以鎮*名義向縣*報告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三)緊急救援行動
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受災地區的干部和群眾組成。重大災害由鎮武裝部根據地方*提出的支援需求,動用部隊及民兵預備役兵力裝備投入搶險救災。必要時請求上級*,爭取兵力援助。鎮衛生局和紅十字會組織醫療隊參加搶救傷病員。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搶修道路橋梁、電力設施和通信線路。
(四)轉移安置行動
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組織轉移安置,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緊急轉移安置不受條件、范圍及程序限制,直接由當地*組織力量從速實施;邊遠地區或來不及報告*的情況下,村委會或村委會干部應積極組織群眾轉移,并想方設法盡快報告當地*。轉移安置以就近、安全為原則,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確保災民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妥善安排。
(五)有關事務處理
l、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保持正常社會秩序。
2、調查核實災民受災情況,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逐級上報。
3、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4、維護災區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保障生活、生產物資供給。
5、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濟,弘揚社會良好風尚。
五、預案的宣傳教育和訓練演習
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要制定相應的救災應急預案,明確在救災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組織救援和轉移安置災民等工作要切合實際,詳實具體,方便操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緊急轉移安置演練活動,增強干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干部群眾緊急反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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