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宇 李如耀 王慧敏
◎揚州市2023年度全市黨校系統調研課題“基于政府視角下的縣域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路徑研究——以江都區為例”研究成果(項目編號:12)
法治化作為營商環境建設的基礎性和關鍵性要求,既能有效助推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建設,同時也能有效保障營商環境和經濟發展的健康穩定,因此各地都將其作為一個重要工作抓手。當前,揚州市江都區縣域經濟面臨政府職能發揮不夠到位、營商制度供給不夠健全等問題,必須堅持法治先行,通過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制度建設等路徑,不斷在法治軌道上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江都區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現狀
近年來,江都區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特別是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密織法律之網、強化法治之力,從政務服務、司法服務、法律援助等方面持續做好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優化工作。
(一)開展政務服務攻堅突破年行動
在全市率先實施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40個“一件事”改革落地見效。通過簡政放權提高工作的效能,對全區19個部門行政權力清單進行動態調整,歸納統計行政權力事項共計5622項,編制印發《江都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進一步規范全區包括市場準入、政務服務、投資、工程建設等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助推企業達規上限,新增“四上”企業370家,市場主體突破12.5萬戶。
(二)制定高質量司法服務措施
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制定高質量司法服務措施,保障“五區”同創建設。江都區人民法院基于對相關企業的分析研判,量身制定紓困方案,綜合運用破產和解、重整、實質合并重整等方式對現有資源進行有效整合,一方面幫助企業脫離困境,另一方面有效避免大型企業破產所導致的一系列問題。今年以來,江都區已經成功化解了不良債務20余億元,處置了資產2.07億元。這些舉措不僅妥善安置了120余名職工,還盤活了土地資產224.57畝、房屋建筑物11.56萬平方米,成功解決了企業和職工所面臨的實際困難,并產生了積極的社會影響。
(三)大力普及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江都區司法局堅持“知企所盼、問企所需、幫企所難”,積極普及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持續拓展服務領域,將法律服務延伸至“最后一米”,為經濟發展注入動力和活力。截至2022年底,江都區已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法律服務體系,包括13個鎮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330個村級司法服務站、29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12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室。這些服務中心和站點致力于為各產業提供全面、專業的法律服務,助力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四)持續營造公平有序競爭環境
聚焦知識產權保護,積極營造公平有序競爭環境,查處侵犯知識產權違法案件9件,對仿冒混淆、刷單炒信、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并持續加大打擊力度,查處不正當競爭案件5起。積極推進住所制度改革,實現“一次申請、最快當場辦結”,進一步降低各類市場主體辦事成本,2022年全區新增市場主體1.02萬戶。
江都區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困境
(一)政府職能發揮不夠到位
江都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工作相對滯后,行政審批事項精簡不夠到位。以涉企的相關審批事項為例,部分職能部門還存在著不肯放權的現象,直接導致有些該取消的審批項目沒有完全取消。實際工作中存在著“以文件來落實文件”的問題,導致制度執行效果大打折扣。部分窗口人員還習慣于紙質文件辦理,對于相關數字系統的使用還不熟練,影響了辦事效率,也人為延緩了數據的及時共享。同時,政務服務質量有待提升,在調研過程中發現一些部門的窗口服務人員為勞務派遣性質,在專業知識和服務意識上缺乏系統培訓,難以很好地幫助辦事企業解決問題。
(二)營商制度供給不夠健全
當前,江都區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優化營商環境的制度文件,往往是照搬照抄的多、自我創新的少,制度內容并不能貼近江都區的地域特點和發展規劃,區域優勢沒有得到凸顯。還有個別的職能部門,不考慮本地區實際情況去制定政策,盲目地對標先進地區經驗,積極去外地“取經”但卻忽視了本土企業實際需求,導致相關政策在助力企業發展上收效甚微。此外,有些部門在政策的宣傳和解讀上還存在不足,對一些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造成了影響。
(三)司法保障作用不夠明顯
江都區司法職能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中作用的發揮仍有提升空間,特別是在提高商事審判的質量和效率方面。同時,運用調解手段處理商事案件方面不夠成熟,有時會造成訴前調解缺位,使企業產生一些非必要的損失。針對涉企刑事犯罪,當前的打擊和處罰力度尚顯不足,沒有能夠對不法之徒形成足夠的震懾,投資者合法權益仍然面臨著一定的危險;
在執行力度上還有待加強,面對執行困難,往往采取消極、拖延或是選擇性執行的方式,執行措施不夠靈活,強制措施介入不夠及時,一定程度上損害了企業合法權益,影響了司法的權威。
(四)市場環境治理不夠優化
目前,仍存在一種錯誤認識,即重視檢查和處罰,而輕視保障和規范。這種傾向導致一些行政主體的執法效果不盡如人意,對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在執法規范性方面,由于相關部門權責不清、各自為政,導致各個部門的力量難以有效整合,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的效果。一些基層執法人員不按規則辦事,過度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還依然存在,極大影響了被執法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侵犯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五)人才隊伍建設不夠有力
對于一線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崗前培訓并不完備,有的甚至會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與辦事人員發生爭執,極大損害了政府形象。政法部門工作人員中,具備豐富調解經驗的人才更多熟悉傳統買賣、工程等案件領域,對于涉及新興領域的糾紛調解仍然較為陌生,調解經驗還是處在摸索階段,加之法律等相關知識儲備不足,案件辦理的難度也隨之增加。
縣域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路徑
******多次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我們要從政府職能、制度建設、司法作用等方面,更好發揮法治對于經濟社會發揮的保障作用,持續推進縣域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一)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法治化營商服務能力
一個市場主體的健康持續發展,離不開合理高效的要素分配、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以及便捷有利的公共服務,而這一切的實現都是以服務型政府建設為基礎的。因此,重視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既是保障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現實需要,也是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政府治理現代化指明的前進方向。
一是站穩人民立場轉變職能理念。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每一位公務人員要堅持“以人為本”,時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積極傾聽民意、了解民情,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要摒棄“官管民”理念,樹立“官為民服務”的意識。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切實履行職責,為人民提供優質的服務。同時,還應該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自覺接受批評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二是強化數字賦能提高行政效率。傳統的行政辦公方式往往需要人工操作,效率低下,容易出現錯誤。而通過數字賦能可以實現自動化辦公,減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現信息共享,避免重復勞動,進一步降低行政成本。通過數字化手段,可以快速地處理行政事務申請,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同時,還可以實現信息公開和透明化,增強人民群眾對行政機關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依法運行權力提升政務誠信。要不斷優化量化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考核程序和考核方式,嚴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進行創建。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權力時要嚴格禁止權力無序擴張行為,嚴厲杜絕過度行政損害市場主體權利。為了確保執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行政執法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三項制度”,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審核,執法過程必須被記錄,并且執法結果需要進行必要的公示和公開。
(二)推進制度建設,打造完備的營商規章制度體系
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首先依賴于立法的完善。法律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規,才能為營商環境提供堅實的保障。
一是要著眼于保護企業權利。要有效保護知識產權,必須在版權、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方面進行持續改進,并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同時,需要加強對知識產權類案件的審理,包括行政、刑事和民事案件。在現有法律框架內,根據實際情況對商業秘密保護和職務發明等關鍵領域進行創新。此外,還應進一步優化科技獎勵機制,并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不斷完善。
二是要著眼于促進公平競爭。為確保稅收的公正和透明,要規范稅收征收,防止征收過程中的腐敗和不規范行為,減少征收過程中的浪費和損失。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管,從生產環節的監管抓起,還需要加強與消費者的溝通和反饋,及時了解消費者的需求和反饋,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信用環境。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法律體系的構建,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同時,加強對行政壟斷和地方保護主義的監管,防止其影響市場的正常競爭。
三是要著眼于惠及企業發展。可以嘗試“還權于企”,將市場準入權下放給企業,解除部分企業登記限制。同時,豐富“一窗通辦”“一網通辦”的業務種類,實現全過程信息化操作,簡化辦事流程、減少辦事成本,真正做到給企業減壓減負。
(三)發揮司法作用,有效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離不開司法保障的支撐,司法機關在此過程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作為我國司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營商環境的法治化建設負有重要使命。通過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動,司法機關為營商環境的法治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多元解決商事糾紛。優化涉企矛盾糾紛的解決機制,加強對企業內外部環境的監測和分析,建立健全涉企矛盾糾紛調解機制,完善涉企矛盾糾紛仲裁機制,加強涉企矛盾糾紛訴訟管理,推動涉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多方面、多部門綜合提高解決商事糾紛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提升審判質效。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建立健全審判流程管理機制,規范案件審理程序。同時,加強司法審判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案件審理的數字化和智能化。適時發布典型案例,在保障人民群眾對司法審判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同時,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
三是有效保證執行力度。以提升涉企案件執行效率為目標,深入優化執行協助機制,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協作,以提升信息查詢、企業查找、材料送達和財產查封等方面的效率。在執行過程中,嚴格遵循謙抑、審慎、善意的原則,對債務企業的不動資產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避免對企業的正常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四)構建監督體系,推動政府及部門政務公開建設
在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過程中,監督機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監督不僅涵蓋了對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督,還包括對企業的監督。建立全方位、無死角的監督體系,能夠有效約束破壞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行為,并產生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一是強化對政府的監督。為確保監察委員會等機構能夠充分發揮其監察作用,強化運用公權力對公權力進行監督,堅決糾正并嚴肅處理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同時,也應充分利用社會監督力量,特別是媒體作為社會的輿論監督機構,具有廣泛的影響力和公信力,能夠及時發現和曝光社會問題,引起公眾的關注和討論,從而推動問題的解決。
二是強化對司法的監督。嚴肅對待任何打聽案情、過問案件和說情干預等行為,通過信訪、上訪、電話等多種方式廣泛收集線索,并進一步發揮信訪舉報網絡平臺作用,拓寬和暢通更多的舉報渠道。同時,堅決執行法官辦案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追究制,明確每一位法官在辦案過程中的責任。對于出現的任何錯案,都要進行徹底的追究,以維護司法的公正和公信力。
三是強化對市場主體的監督。相關部門應持續深化市場巡查工作,堅決打擊虛假競爭、惡性競爭、壟斷經營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并依法予以嚴懲。同時,充分發揮企業內部紀檢監察的作用,設立專門的紀檢監察機構,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還應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確保他們正確行使職權,并加強對生產經營重點環節的監督監管。
(五)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氛圍
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為了實現這一目標,營造全社會的法治氛圍至關重要。實踐證明,一個地區的法治環境越好,社會就越穩定,營商環境也就越優越,從而能夠促進當地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一是多維度探索法治環境建設路徑。進一步創新法治宣傳形式,充分利用各種媒體資源,讓宣傳形式更加豐富多彩。除了傳統的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外,還可以利用互聯網、社交媒體、移動應用等新興媒體進行宣傳。例如,可以通過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體平臺發布有趣、有吸引力的內容,吸引更多的關注和轉發,實現全方位、無死角的宣傳覆蓋。同時,還可以從身邊的人和事出發,挖掘與人民群眾生活緊密相關的法律案例,以此為素材創作出富有生活氣息的法律文藝作品。這樣既能增強法治宣傳的吸引力,也能使法治觀念更深入人心。
二是多層次構建法治工作宣傳格局。注重跨部門協作,全面整合各方資源,集中力量在立法、執法、司法各環節開展有針對性的法治宣傳。尤其在執法環節,應當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專業培訓,確保他們在執行法律時嚴格遵循法律規定,有效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此外,還應加大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
三是多舉措增強公職人員法治素養。為確保政府公職人員、政府雇員、聘用制輔助人員具備扎實的法治觀念和熟練的法律應用能力,應將法治培訓納入其業務培訓的長期計劃。結合線上與線下的培訓方式,通過理論授課、案例分析以及實踐活動等多種形式,全面展開法治專題的培訓工作,從而提高公職人員的法律意識,并增強依法辦事工作能力,為法治政府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簡介
李翔宇 中共揚州市江都區委黨校研究室主任、講師,研究方向為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李如耀 中共揚州市江都區委黨校常務副校長,研究方向為黨建
王慧敏 中共揚州市江都區委黨校辦公室四級主任科員,研究方向為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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