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通知(全文),供大家參考。
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園區管委,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高位指揮、高位組織、高位協調的城市管理機制,統籌協調、及時解決制約城市管理工作順暢開展的重大問題,形成城市治理合力,全面提高城市環境質量和管理水平,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成立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主任:??市長
副主任:常務副市長
分管市城市管理監督工作的副市長
分管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長
分管市公安工作的副市長
成員:? 市政府秘書長
市督查績效辦主任
市政府協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秘書長
市政府協管公安工作的副秘書長
市政府協管教育工作的副秘書長
市委編辦主任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兼)
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局長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市教育局局長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市公安局政治委員
市民政局局長
市司法局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市水利局局長
市商務局局長
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游局局長
市衛生健康委主任
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市市場監管局局長
市園林服務中心主任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玉州區區長
福綿區區長
玉東新區管委主任
玉柴工業園管委主任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次組成人員名單附后,今后,委員會成員如有變動,按照“以崗定人”原則由繼任者自然接替,必要時由委員會辦公室行文明確。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負責全面統籌推進、協調、指導和監督城市管理各項工作;
審定全市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研究制定城市基礎設施發展重大規劃、新建和改造的內容,審定城市管理方面的項目經費預算安排;
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辦法,審定城市管理考評辦法及考評標準,研究、指導、推進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等工作;
協調處置城市管理應急突發事件;
協調解決城市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重大問題;
指揮、協調、指導、檢查、監督城市管理各部門開展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市重大管理活動,督辦城市管理重點、難點工作,定期檢查、考核驗收;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玉林市城市管理監督局,辦公室主任由協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成員視情況從成員單位抽調組成。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傳達貫徹落實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
組織擬訂并實施全市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提出對策和措施;
提出城市重大管理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
負責對各城區、城市管理相關部門的考核考評工作,協調建立督查考評隊伍,對城區、街道及市相關部門進行定期督查,定期公布、通報督查考評情況,考評結果納入績效考核并報送組織部門備案;
組織召開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成員會議;
落實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下達的各項任務。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執行議事制度、辦文制度、信息報送
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
(一)議事制度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議事實行全體會議、專題會議、辦公室會議。
1.會議組織及內容
(1)全體會議: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召集,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全體委員參加。原則上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主要研究貫徹國家、自治區關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討論、制定、修改城市管理方面的制度、方案、意見和辦法,研究城市管理工作的總體思路、目標任務以及其他重大事項,分析研究和部署城市管理各項工作。
(2)專題會議: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召集,或由副主任委托辦公室主任召集。根據各成員單位提出的議題,按工作需要統籌召開。主要協調各成員單位提出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困難和問題,安排落實有關城市管理的具體性工作。參會單位由會議召集人根據議題內容確定。
(3)辦公室會議: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召集,或由辦公室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原則上每季度至少召開1 次。主要研究、協調、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協調、督促、落實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參會單位根據議題內容確定。
2.會議工作程序
(1)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或成員單位根據我市、本部門城市管理工作階段重點、實際工作需要或需協調解決的問題,按會議級別、會議權限分別提出各級會議議題。
(2)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需要提交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會議協調解決的重要事項,如涉及其他城區政府(管委)或其他有關部門的,應在會前進行協商,并將協商結果和建議在會前(提前5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事先未經協商而提交協調的事項,原則上不予安排。
(3)各級會議議題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統一收集、分別報各級會議規定的召集人。經召集人同意后,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通知召開會議。
(4)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接到會議通知后,按照會議的議題,認真準備相關材料。
(5)會議會務工作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
(6)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形成紀要。
3.會議要求
(1)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要派人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2)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落實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報會議召集人。
(3)各成員單位要指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與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聯系,參與對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辦理工作的監督、通報,確保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會議各項決定落到實處。
(二)辦文制度
1.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辦文工作參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辦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2.以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名義發文,文稿由相關成員單位負責起草,附上統一印制的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文件處理箋或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文件處理箋,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送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并呈領導簽發。
3.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文件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或主任授權的副主任簽發。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文件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或主任授權的副主任簽發。
4.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草擬的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會議紀要,按會議級別送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簽發。
5.以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或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名義在各級主要新聞媒體刊播的有關城市管理活動的新聞稿件、信息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統一負責審核,重要稿件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審核。
(三)信息報送制度
1.工作執行、辦理信息。各成員單位承辦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工作部署、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會議決策、市領導交辦事項后,必須認真落實、按期完成。每月30 日前將相關工作辦理情況報送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直至辦理結束。執行、辦理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應及時反饋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會議信息。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會議召開后,如形成會議紀要,要及時印發各有關單位。
3.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聯系溝通,要指定專門聯絡員負責日常工作聯系和信息、材料報送。及時向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報送本單位本部門城市管理工作情況、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送的情況及信息。
4.各成員單位聯絡員有變動的,及時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四)后勤管理制度
1.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所需經費從納入年初預算的城市管理部門經費中統籌解決。
2.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經費由城市管理部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購制度辦理撥付。必要的經費開支,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審核平衡后按程序報請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或主任授權的副主任審批。
3.因工作需要購買辦公設備,經申請批準后,按政府采購制度的有關規定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購買、登記、監管。使用設備的各成員單位應指定專人管理,做好日常維護和保管。因情況變化,設備不再使用的,按有關規定進行移交。
(五)督查考核制度
1.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領導不定期進行現場督查指導,由市政府辦相關科室、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組織。
2.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牽頭開展對各城區(含街道)、各成員單位的考核考評工作,成立專門的督查工作組,重點督查考核各部門履職情況、各級城管委會議和有關文件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市領導交辦事項落實情況等,并向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領導報告。每季度進行一次以上督查,年底進行督查考評,及時公布督查考核結果。
3.督查考核結果納入績效考評,并報送組織部門備案,作為年度評先評優、獎懲以及干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的參考。
附件:XX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
?
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