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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印發主要審計文書種類和參考格式【模版】(精選文檔)

時間:2023-12-29 15:15:01 來源:網友投稿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審計署印發主要審計文書種類和參考格式【模版】(精選文檔),供大家參考。

審計署印發主要審計文書種類和參考格式【模版】(精選文檔)

審計署2018年5月對主要審計文書和3種審計文本參考格式進行了修訂,對審計報告、審計移送處理書等審計文書格式及內容作出了修改(修改或增加的內容已用字符底紋標示),現將審計署印發的主要審計文書和3種審計文本參考格式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遵照執行。此前有關規定凡與本次印發不一致的,以本次印發格式為準。

 

附件:1.主要審計文書種類

2.主要審計文書參考格式

3.3種審計文本參考格式

 

附件1

主要審計文書種類

 

  一、審計通知書

  適用于通知被審計單位(含被調查單位)接受審計(含專項審計調查)。

  二、提請協助查詢單位賬戶通知書

  適用于查詢被審計單位在金融機構的賬戶。

  三、提請協助查詢個人存款通知書

  適用于查詢被審計單位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的存款。

  四、封存通知書

  適用于封存被審計單位有關資料和違反國家規定取得的資產。

  五、審計報告

  適用于對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后出具審計結論。

  六、專項審計調查報告

  適用于對預算管理或者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后出具審計調查結論。

  七、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

適用于以審計機關名義向被審計單位征求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的意見。

  八、審計決定書

  適用于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進行處理、處罰。

  九、審計事項移送處理書

  適用于移送有關主管機關或者單位糾正、處理處罰或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審計處罰決定書

  適用于對被審計單位拒絕、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拒絕、阻礙檢查,且拒不改正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附件2

主要審計文書參考格式

一、審計通知書參考格式

 

****(審計機關全稱)

審計通知書

*審**通〔20**〕**號

 

****(審計機關名稱)對****(項目名稱)進行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的通知

 

****(主送單位全稱或者規范簡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條的規定,我署(廳、局、辦)決定派出審計組,自20**年**月**日起,對你單位****進行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必要時將追溯到相關年度或者延伸審計(調查)有關單位。請予以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包括電子數據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審計組組長:***

審計組副組長:***

審計組成員:***(主審) ***  ***  ***

附件:*********

               (審計機關印章)

                 ****年**月**日

 

 

[說明:

1.審計通知書及其他審計文書參考格式正文中用斜體字標注的內容為說明性或者選擇性內容。

2.審計通知書的主送單位為被審計(調查)單位,抄送單位根據情況可填寫與被審計(調查)事項相關的其他部門。

3.根據情況,審計依據也可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條,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項目還應在審計依據中注明根據***的授權。

4.審計通知書及其他審計文書中所稱“我署(廳、局、辦)”是指審計署、審計廳、審計局或者審計署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

5.審計起始日期無法確定到日的,至少應明確到某月的上、中、下旬。

6.審計組副組長和主審為可選項,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審計組成員人數較多或者可能有調整時,可僅列出部分成員并以“等”字結尾。

7.一般情況下,審計通知書應當在附件中列明審計組的審計紀律要求;
根據需要,審計通知書還可在附件中列明被審計(調查)單位需要提供的文件資料目錄、需要填制的調查表格等。

8.經濟責任審計、跟蹤審計對審計通知書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關要求辦理。

9.如結合審計或者專項審計調查,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可在審計通知書一并寫明,同時抄送被核查的社會審計機構。

10.審計通知書(其他文書也照此辦理)發文字號中應包括單位代字,序號采取全年統一編號,可具體參照下列例子填寫:

(一)地方審計機關:閩審財通〔2011〕1號

(二)特派辦:審深特農通〔2011〕1號

(三)署業務司:審金通〔2011〕1號 ]

 

 

二、提請協助查詢單位賬戶通知書參考格式

 

xxxx(審計機關全稱)

提請協助查詢單位賬戶通知書

 

*審**查〔20**〕**號          簽發人: 

         :

我署(廳、局、辦)在對**** (被審計對象)進行審計(專項審計調查)過程中,發現 **** (單位)在你****設有**** 賬戶。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署(廳、局、辦)(或者委托****)提請對該賬戶進行查詢,請予協助、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

  賬戶名稱:

  開戶金融機構名稱:

  賬號:

  提請協助查詢內容:

  提請協助查詢人:

(審計機關印章)

               ****年**月**日       

  執行提請協助查詢任務時,應當由兩名以上審計人員參加,并同時出示提請協助查詢通知書、審計人員的工作證件和審計通知書復印件。三件缺一,此件無效。

以上提請協助查詢事項,請你單位及有關工作人員依法嚴格保密。否則,將依法提請相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金融機構蓋章或者主管人員簽名確認:

          ****年**月**日

[說明:對因群眾舉報等原因,審計機關無法提供被審計單位準確的賬戶名稱或者賬號的,可不表述具體賬號,但應當向有關金融機構說明。]

 

  

三、提請協助查詢個人存款通知書參考格式

 

xxxx(審計機關全稱)

提請協助查詢個人存款通知書

 

*審**查〔20**〕**號          簽發人: 

        :

我署(廳、局、辦)在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審計(專項審計調查)過程中,根據相關證據,發現****(單位)以個人名義在你****存儲公款。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由我署(廳、局、辦)(或者委托****)提請對該存款進行查詢,請予協助、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

  存款人姓名:

  開戶金融機構名稱:

  賬號或者存款人身份證件號碼:

  提請協助查詢內容:

  提請協助查詢人:

(審計機關印章)

               ****年**月**日       

  執行提請協助查詢任務時,應當由兩名以上審計人員參加,并同時出示提請協助查詢通知書、審計人員的工作證件和審計通知書復印件。三件缺一,此件無效。

以上提請協助查詢事項,請你單位及有關工作人員依法嚴格保密。否則,將依法提請相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金融機構蓋章或者主管人員簽名確認:

              ****年**月**日


四、封存通知書參考格式

 

****(審計機關全稱)

封存通知書

*審**封〔20**〕**號         簽發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三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我署(廳、局、辦)決定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對你單位的****(詳見封存清單)予以封存。

本通知自送達之日起生效。如果對本通知不服,可以在本通知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申請行政復議;
或者在本通知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提起行政訴訟。 

 

 

(審計機關印章)

              **** 年**月**日

  

 

[說明:

1.根據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封存期限一般在7日之內;
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的,應當取得審計機關負責人書面批準,告知被審計單位后,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7日。

2.指定被審計單位負責保管的,還應在第一段寫明:存放封存資料、資產的設備(或者設施)由你單位負責保管(或者看管),未經我署(廳、局、辦)批準,不得擅自啟封。

3.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審計署及其派出機構采取封存措施不服的,應當向審計署申請行政復議;
對地方審計機關采取封存措施不服的,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4.對審計署采取封存措施不服的,應當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審計署特派辦或者地方審計機關采取封存措施不服的,應當按照行政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要求,結合各省的具體規定,向特派辦或者地方審計機關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五、審計報告參考格式

 

****(審計機關全稱)

審計報告

 

*審**報〔20**〕**號

 

 

被審計單位:****************

審計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條的規定,****(審計機關全稱或者規范簡稱)派出審計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對****(被審計單位全稱或者規范簡稱。寫全稱時還應注明“以下簡稱****”)****(審計范圍)進行了審計,****(根據需要可簡要列明審計重點),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被審計單位簡稱)及有關單位對其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審計機關全稱或者規范簡稱)的責任是依法獨立實施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說明:

1.審計依據和審計范圍應當與審計通知書保持一致。

2.被審計單位作出書面承諾的,應注明。

3.采取跟蹤審計等特殊審計方式的,應當寫明。]

一、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

***********************************************************************************************。

[說明:

1.本部分簡要表述被審計單位、資金或者項目的背景信息,如被審計單位性質、組織結構;
職責范圍或經營范圍、業務活動及其目標;
相關財政財務管理體制和業務管理體制;
相關內部控制及信息系統情況;
相關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適用的績效評價標準等。

2.本部分反映的內容應當與項目審計目標密切相關。

3.一般不得引用未經審計核實的數據,如必須引用,應當注明來源。]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

******************************************************************************************。

[說明:

1.本部分應圍繞項目審計目標,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其他標準,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評價。

2.本部分既包括正面評價,也包括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的簡要概括。

3.只對所審計的事項發表審計評價意見,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充分、評價依據或者標準不明確以及超越審計職責范圍的事項,不發表審計評價意見。

4.審計評價意見不能與審計發現的問題相矛盾。

5.本部分還可對被審計單位執行以往審計決定情況和采納審計建議情況作出總體評價。

6.審計評價用語要準確、適當,以寫實為主。]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處罰)意見

*************************************************************************************************。

[說明:

1.此部分反映的問題主要包括審計發現的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問題、影響績效的突出問題、內部控制和信息系統重大缺陷等。

2.反映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問題的,一般應表述違法違規事實、定性及依據、處理或處罰意見及依據;
反映影響績效的突出問題的,一般應表述事實、標準、原因、后果,以及改進意見;
反映內部控制和信息系統重大缺陷的,一般應表述有關缺陷情況、后果及改進意見。

3.依法需要移送的問題也應在本部分反映,但涉嫌犯罪等不宜讓被審計單位知悉的事項除外。對移送處理的問題,一般應表述事實和移送處理意見。

4.審計發現的問題應合理歸類,按照重要性原則排序。如發現以前年度審計決定未執行的問題,一般列在當年查出的問題之后。

5.每類問題一般應列有小標題。小標題一般應包含對問題的定性和金額,小標題應當準確、適當。

6.在引用法律和法規時,一般應列明文件名稱、具體條款號及條款內容;
在引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時,一般應列明發文單位、文件名稱、發文號、具體條款號及條款內容。

7.處理處罰意見應當具體、可落實。對相關問題的移送處理意見一般表述為“此問題***已(將)移送*******處理”。

8.審計期間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的重要問題已經整改的,應當表述有關整改情況。

9.對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核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其他需要研究關注的問題,根據情況可以在本部分表述,或者另列一類“其他需要研究關注的問題”予以反映。]

四、審計建議

*************************************************************************************************。

[說明:

1.應圍繞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

2.審計建議的順序應與反映問題的順序基本一致。

3.審計建議應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審計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采納。

4.審計建議的對象一般為被審計單位。如果需要被審計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共同整改的,應建議被審計單位商有關單位共同研究解決。]

本報告有關內容,****(審計機關)將依法向社會公告。

對本報告指出的問題,請****(被審計單位)自收到本報告之日起**日(審計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60日,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一般為90日)內整改完畢,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報告****(審計機關)。其中與****(審計機關)公告事項相關的問題整改結果,請****(被審計單位)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機關)將視情況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社會公告。

[說明:經濟責任審計、跟蹤審計等對審計報告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關要求辦理。]

 

               (審計機關印章)

               ****年**月**日


六、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參考格式

 

****(審計機關全稱)

專項審計調查報告

 

*審**調報〔20**〕**號

 

 

     被調查單位:****

 

     審計調查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審計機關全稱或者規范簡稱)派出審計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對****(被調查單位全稱或者規范簡稱。寫全稱時還應注明“以下簡稱****”)****(審計通知書列明的審計調查范圍)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根據需要可簡要列明審計調查重點),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被調查單位簡稱)及有關單位對其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審計機關全稱或者規范簡稱)的責任是依法獨立實施專項審計調查并出具專項審計調查報告。

[說明:

1.審計依據和審計范圍應當與審計通知書保持一致。

2.被審計單位作出書面承諾的,應注明。]

一、被調查事項的基本情況

**********************************************************************************************************************。

[說明:

1.本部分簡要表述被調查事項的背景信息,如被調查事項的管理體制、相關業務活動及其目標、相關業務數據和財務數據、適用的績效評價標準等。

2.本部分反映的內容應當與專項審計調查目標密切相關。

3.如果引用的數據未經審計調查核實,應當注明來源。]

二、審計調查評價意見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

[說明:

1.本部分應圍繞審計調查目標對被調查事項作出評價,主要評價與被調查事項相關的政策和制度執行效果,也可評價相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

2.本部分既包括正面評價,也包括對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的簡要概括。

3.只對審計調查的事項發表評價意見,對審計調查過程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充分、評價依據或者標準不明確以及超越審計職責范圍的事項,不發表評價意見。

4.評價意見不能與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相矛盾。

5.評價用語要準確、適當,以寫實為主。]

三、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

[說明:

1.本部分重點反映審計調查發現的政策、體制、制度及其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應表述問題事實、標準、原因及其影響,一般情況下,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有明確法規依據的應當引用具體的定性法規內容。其中,對于被調查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問題,需要出具審計決定書進行處理處罰的,還應表述處理處罰意見以及法律法規依據。

2.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一般應當分析原因。原因分析可結合問題一并簡要表述,也可在全部問題列完后綜合分析。如果分析原因的篇幅較長,可以單列“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放在“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部分之后予以反映。

3.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應合理歸類,按照重要性原則排序。

4.每類問題一般應列有小標題。小標題一般應包含對問題的定性和金額,小標題應當準確、適當。

5.在引用法律和法規時,一般應列明文件名稱、具體條款號及條款內容;
在引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時,一般應列明發文單位、文件名稱、發文號、具體條款號及條款內容。

6.審計期間被調查單位對審計調查發現的重要問題已經整改的,應當表述有關整改情況。

7.對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核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可以在本部分表述,或者另列一類“其他需要研究關注的問題”予以反映。

8.對需移送處理的問題,應表述事實和移送處理意見,但涉嫌犯罪等不宜讓被調查單位知悉的事項不在此部分反映。]

四、審計調查建議

****************************************************************************。

[說明:

1.圍繞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從政策、體制、制度和管理層面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

2.只針對審計調查報告反映的問題提出審計調查建議,審計調查建議與反映問題的順序基本一致。

3.審計調查建議應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調查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采納。

4.審計調查建議的對象一般為被調查單位。如果需要被調查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共同整改的,應建議被調查單位商有關單位共同研究解決。]   

本報告有關內容,****(審計機關)將依法向社會公告。

對本報告指出的問題,請****(被審計單位)自收到本報告之日起**日(審計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60日)內整改完畢,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報告****(審計機關)。其中與****(審計機關)公告事項相關的問題整改結果,請****(被審計單位)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機關)將視情況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社會公告。

 

              (審計機關印章)

              ****年**月**日


七、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參考格式

 

****(審計機關全稱)

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

 

*審* *征〔20**〕**號

 

****(主送單位全稱或者規范簡稱):

  ***(審計機關全稱或者規范簡稱)派出審計組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對你單位****進行了審計(專項審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條(專項審計調查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現將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專項審計調查報告)送你單位征求意見。請自接到審計報告(專項審計調查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審計組。如在此期限內未提出書面意見,視同無異議。

 

附件:審計報告/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征求意見稿)

 

(審計機關印章)

****年**月**日

 

[說明:

1.根據情況,專項審計調查項目也可表述為:現將專項審計調查中涉及你單位的有關事項送你單位征求意見。

2.對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關要求辦理。]

 

八、審計決定書參考格式

 

****(審計機關全稱)

審計決定書

 

*審**決〔20**〕**號

 

****(審計機關名稱)關于****的審計決定

 

****(主送單位全稱或者規范簡稱):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署(廳、局、辦)對你單位****進行了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一條(專項審計調查項目同時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作出如下審計決定:

  一、關于****問題的處理(處罰)  

*****************************************************************************************************************。

  二、關于****問題的處理(處罰)   

*****************************************************************************************************************。

[說明:

1.審計決定所列問題應與審計報告或者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反映相關問題的標題及排列順序基本一致。

2.每項決定都必須有事實、定性、處理或處罰決定以及相應法規依據,且表述應當與審計報告或者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相關表述一致。]

本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日(審計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內將本決定執行完畢,并將執行結果書面報告我署(廳、局、辦)。

   (救濟途徑選項一:提請裁決) 如果對本決定不服,可以在本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提請***(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其中審計署及其派出機構的本級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裁決。裁決期間本決定照常執行。

(救濟途徑選項二: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如果對本決定不服,可以在本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審計署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審計決定不服的,應當向審計署申請行政復議;
對地方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決定不服的,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
或者在本決定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對審計署作出的審計決定不服的,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應當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審計署特派辦或者地方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決定不服的,應當按照行政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要求,結合各省的具體規定,向特派辦或者地方審計機關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提起行政訴訟。復議或者訴訟期間本決定照常執行。         

 

              (審計機關印章)      

                ****年**月**日

 

 

九、審計事項移送處理書參考格式

 

****(審計機關全稱)

審計事項移送處理書

*審**移〔20**〕**號

 

****(審計機關名稱)關于****的

審計事項移送處理書

 

****(主送單位全稱或者規范簡稱):

我署(廳、局、辦)在****審計(專項審計調查)中發現,****(單位名稱或者人員姓名)****(涉嫌犯罪、違法違規或者違紀行為)。具體情況如下:

(移送方式選項一: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列明涉嫌犯罪的單位名稱、性質或者人員姓名、身份;
涉嫌犯罪行為的事實、情節、金額、造成的后果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等刑事法律)第**條的規定,上述行為涉嫌構成****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的規定,現移送你單位處理。請將立案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書面告知我署(廳、局、辦)。

(移送方式選項二:向同級或上級黨組織報告,同時抄送同級紀檢機關的)********(列明涉嫌違紀的人員姓名、身份;
涉嫌違紀行為的事實、情節、金額、造成的后果等。)

上述做法不符合****的規定(或者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條****的規定,應當追究***的責任)。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現移送你單位處理。請將處理結果及時書面告知我署(廳、局、辦)。

(移送方式選項三:移送監察機關處理的)********(列明涉嫌職務違法或職務犯罪的人員姓名、身份;
涉嫌職務違法或職務犯罪行為的事實、情節、金額、造成的后果等。)

上述做法不符合****的規定(或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等刑事法律)第**條的規定,上述行為涉嫌構成****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規定,現移送你單位處理。請將處理結果及時書面告知我署(廳、局、辦)。

(移送方式選項四:移送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處理的)********(列明違法違規的單位名稱;
違法違規行為的事實、情節、金額、造成的后果等。)

上述做法不符合****的規定(或者依據****的規定,應予糾正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現移送你單位處理。請將處理結果及時書面告知我署(廳、局、辦)。

附件:審計證據(共**頁,只送主送機關)

      

               (審計機關印章)

               ****年**月**日

 

聯系人:***(主辦人) 聯系電話:****

 
十、審計處罰決定書參考格式

 

****(審計機關全稱)

審計處罰決定書

*審**罰決〔20**〕**號

 

被處罰單位名稱:

被處罰單位地址:

被處罰個人姓名:

所在單位及職務:

被處罰個人住址:

 

**(被處罰單位名稱或規范簡稱、被處罰個人姓名)于****年*月*日,拒絕、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拒絕、阻礙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決定對**(被處罰單位名稱或規范簡稱、被處罰個人姓名)處以罰款****元整。

**(被處罰單位名稱或規范簡稱、被處罰個人姓名)須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指定銀行網點)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本單位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審計機關印章)

               ****年**月**日

 

[說明:

1.本處罰決定適用于違法事實發生后,審計機關責令改正,但被審計單位或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拒不改正的情形。

2.本處罰決定第一部分應根據實際情況列明被處罰對象的基本情況,可以選擇只處罰單位或者個人,也可對單位和個人一并處罰;
如只處罰個人,應當列明所在單位名稱;
如被處罰個人為多人時,應列明全部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

3.本處罰決定的作出應當嚴格遵循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相關程序。

4.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審計署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審計處罰決定不服的,應當向審計署申請行政復議;
對地方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處罰決定不服的,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5.對審計署作出的審計處罰決定不服的,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應當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審計署特派辦或者地方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處罰決定不服的,應當按照行政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要求,結合各省的具體規定,向特派辦或者地方審計機關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3

3種審計文本參考格式

一、審計取證單參考格式

    

                      第   頁(共  頁)

項目名稱


被審計(調查)

單位或個人


審計(調查)事項


審計

 

(調查)

 

事項

 

摘要


審計人員


編制日期


 

 

證據

提供

單位

意見

 

 

 

 

(蓋章)

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

(簽名)


日期


附件:   頁 

[說明:

1.審計取證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第九十四條和《審計業務綜合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制作。

2.證據提供單位意見欄填寫不下的,可另附說明。 ]         

 

二、審計工作底稿參考格式

審計工作底稿

索引號:                           第  頁(共  頁)

項目名稱


審計(調查)事項

(按照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事項名稱填寫)

審計人員


編制日期


審計過程:

(說明實施審計的步驟和方法、所取得的審計證據的名稱和來源。多個底稿間共用審計證據、且審計證據附在其他底稿后的,應當在上述內容表述完畢后,注明其中,**審計證據附在**號底稿后

 

 

審計認定的事實摘要及審計結論:

(審計結論包括未發現問題的結論和已發現問題的結論。對已發現問題的結論,應說明得出結論所依據的規定和標準)

審核意見:

(審核意見種類包括:1.予以認可;
2.責成采取進一步審計措施,獲取適當、充分的審計證據;
3.糾正或者責成糾正不恰當的審計結論)

審核人員


審核日期



附件:    頁    

[說明:審核人員提出2、3項審核意見的,審計人員應當將落實情況和結果作出書面說明,經審核人員認可并簽字后,附于本底稿后。]

 

三、審計文書送達回證參考格式

* * * * * * (審計機關全稱)

審計文書送達回證

 

 

  送達文書名稱和文號:

  送達機關:      (蓋章)

 

 

送件人及送件時間:   (簽名) * * * * 年 * * 月 * * 日

送達方式:    

受送達機關或者個人:  (簽章) * * * * 年 * * 月 * * 日

 

收件人及收件時間:  (簽名) * * * * 年 * * 月 * * 日

  

備注:直接送達或者委托送達的,請將本送達回證填寫后交還送件人;
郵寄送達的,請將本送達回證寄交* * *(寫明送達機關名稱),地址:* * *,郵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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