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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質量、帶量采購中標與企業績效

時間:2023-08-23 12:05:02 來源:網友投稿

章貴橋 沈婷芝

摘要:基于2011年至2020年我國醫藥上市公司數據,考察了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影響及帶量采購中標在二者關系中的調節作用。研究結果發現,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具有正向影響,而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的關系產生正向調節作用。此外,進一步研究表明,帶量采購中標的調節作用在大型企業和非國有企業中更加顯著。結論豐富了專利質量相關研究,擴展了帶量采購政策的研究范疇,并為企業應對帶量采購沖擊和提高創新研發能力提供了一些啟示。

關鍵詞:專利質量;
帶量采購中標;
企業績效;
產權性質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我國正在逐漸從“知識產權引進大國”向“知識產權創造大國”轉變。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歷年《知識產權統計年報》數據顯示,我國專利數量不斷增長,2021年的國內外三種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分別達到了524.36萬件和460.15萬件,總量位居全球第一。然而,專利數量激增的背后也存在大量的“創新假象”,如仍然存在“重數量輕質量”、“重申請輕實施”等問題,部分企業為了享受專利資助政策而忽視了專利質量。在從數量多到質量優的轉變過程中,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息息相關。在市場環境中,作為專利密集型行業之一的醫藥市場受專利質量影響較大,一直是專利侵權糾紛的重災區,專利保護平衡了仿制藥和原研藥市場的秩序,對維持醫藥制造業創新發展動力尤為重要。智研咨詢行業報告顯示,2020年我國A股372家醫藥生物上市公司總營業收入為1.9萬億元,總研發投入為613億元,總銷售費用為2838億元。然而據各上市公司2020年年報,一些公司的銷售費用率高于100%,如艾力斯、神州細胞、澤璟制藥、未名醫藥,該現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根據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發布的《2020年中國醫藥工業經濟運行報告》,2020年醫藥工業資產總額達42330.2億元,同比增長了13.0%。由此可以看出,我國醫藥市場增長潛力巨大,但是專利質量問題仍然存在,而專利保護則對維持醫藥制造業創新發展動力尤為重要,與企業績效緊密相關。因此,提高專利質量,解決低質量專利擾亂市場健康發展的現狀,將成為未來醫藥行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

當前,我國醫藥市場正面臨多重挑戰。除了需要強化知識產權創造質量導向之外(張燕等,2022),還需要應對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政策帶來的影響。該政策被視為促使藥品價格回歸合理水平的重要倒逼機制。據《中國醫保藥品管理改革進展與成效藍皮書》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已經成功開展5批,覆蓋218種藥品,平均降價幅度達54%。理論上,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在調整醫院內部收入結構、提高醫藥企業創新研發意識、規范我國醫藥市場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黃羽舒、陶立波(2020)從市場規模、市場容量、市場壁壘等角度進行分析,提出集中帶量采購政策能夠提升產業集中度,促進醫藥市場的重塑。同時,余巧萍(2021)從醫藥企業角度研究發現,帶量采購推行后,藥企銷售費用顯著下降,而研發費用投入強度和水平總體呈上升趨勢,說明帶量采購能夠促進創新。面對嚴峻復雜的市場環境,帶量采購中標是否會對專利質量和企業績效的關系產生影響?從企業異質性的角度出發,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和企業績效二者關系的影響是否會產生差異?

與已有研究相比,本文可能的貢獻在于:首先,在研究內容方面,本文探索性地將帶量采購中標作為調節變量加入到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關系的研究中。相較于已有研究,本文的創新點在于驗證了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關系的正向調節作用,特別是對大型醫藥企業、非國有企業的影響更顯著。其次,在研究視角方面,本文以帶量采購中標、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的關系作為研究對象,并通過實證研究驗證了專利質量能夠促進企業績效的提高。此外,研究結果還顯示出我國資本市場對于高質量專利的識別能力,以及帶量采購中標對企業重視專利并加快高質量專利布局進程的促進作用,這些發現為我國醫藥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更有針對性的建議。最后,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基于手工整理醫藥企業專利數據,結合醫藥行業具體特征,通過主成分分析法構建出我國醫藥企業專利質量表征指數,這項工作豐富了專利質量的研究體系,為未來相關研究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數據支持。總體而言,本文在不同維度上對專利質量、帶量采購中標與企業績效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為醫藥市場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建議。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

我國的藥品采購模式在經濟發展的推動下進行了多次調整,經歷了五次重大改革后,形成了以“政府主導、省為單位”的藥品采購模式。帶量采購作為國家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的重要舉措,指的是在全國范圍或某些地區,將特定藥物的采購量集中起來,通過一致性評價來確保質量,并邀請有意向的醫藥企業參與投標。在多方博弈的過程中,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與中標企業協商約定價格和供應量,通過市場機制在價格形成中發揮決定作用,實現以價格換取藥品數量的目標。對于整個醫藥行業而言,帶量采購擠壓了藥品銷售過程中的灰色利益空間,迫使企業轉型,降低營銷成本,增加研發投入,使其從以“銷售”為核心轉變為以“研發”為核心。

對于中標企業而言,帶量采購帶來了一系列利益。首先,中標企業不必擔心在合約期間銷售的問題,因為通過以價格換取更大的藥品銷售量,便可以實現利潤的增長。根據相關部門對一百多種常用藥的審計調查,藥品銷售價格平均為藥品生產成本的17~18倍,而藥品的生產成本只占極低比例的藥品價格(于長永,2020)。帶量采購主要通過擠壓推廣和流通等環節的“水分”,降低了企業的“銷售公關”成本。此外,通過與政府簽訂合約銷售藥品,中標企業能夠獲得利潤。根據信號傳遞理論,中標企業將向市場釋放更多的利好信號,可能吸引更多的外部投資(叢昊等,2022),從而鞏固其在醫藥領域的市場地位,進一步推動新藥創新,實現“中標—盈利—創新—中標”的良性循環。

對于未中標企業而言,除了那些產品競爭較少、持有獨家專利或不主要依賴公立醫院銷售渠道的醫藥企業外,其他未中標企業都將受到直接或間接的沖擊。帶量采購的直接沖擊表現在市場份額逐漸減少。為了在市場競爭中取勝,未中標企業不僅被迫主動降低銷售價格,還將面臨行業重組后帶來的生存危機。而間接沖擊體現在未中標企業的經營模式與市場導向不符。在原先以“重營銷輕研發”為導向的經營模式下,固有的高額銷售費用將使得這些企業難以為繼,最終被市場淘汰。

(一)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影響

圍繞專利質量,學者們從不同角度進行了研究,通過文獻梳理,發現目前關于專利質量的研究主要從以下兩方面展開:首先是專利質量的定義。Wagner和Polk(2009)提出專利質量即專利文件撰寫質量。Fisch等(2016)將專利質量定義為專利授權的質量門檻即限制程度。學者們還從使用人主體角度對專利質量進行了定義。在技術性層面,專利質量是專利產生的技術經濟效應,技術是專利質量的第一屬性(Thomas,2002)。在法律性層面,專利質量被定義為能夠經受住法律訴訟的可能性(Burak,2018)。Saito(2017)提出專利是法律的產物,法律授權是專利質量的存在條件。在商業性層面,Hall和Harhoff(2004)認為專利質量是專利價值的前提,專利價值是專利質量經濟維度的體現。在競爭市場中,“重磅專利”的出現等同于壟斷性利潤的保證,可以用作質押融資、拍賣轉讓和作價入股(岑聰,2022),因此如何保持專利的商業性就需要維護專利的技術性和法律性。其次是對專利質量的測量。專利申請量、專利獲得量、專利類型等曾被用作衡量專利質量的高低(束克東等,2022)。根據指標的數量,這些測量方法可以分為單一指標類和復合指標類(袁歌騁等,2023)。早期的研究主要采用單一指標進行測量,例如Narin等(1987)將專利被引次數用作專利質量評價的指標,Lerner(1994)驗證了評估專利覆蓋范圍的可行性。然而,當學者們發現單一指標具有片面性時,開始展開對復合指標的研究。Lanjouw和Schankerman(2004)從專利同族、權利范圍、專利的引用和被引等方面衡量專利質量。Lee等(2007)則從團隊特點、創新特點、專利覆蓋的地理范圍、技術水平等方面評估專利質量。Boeing和Mueller(2019)通過制定和驗證ISR指數來度量專利質量。唐恒(2015)以法律專利授權率、法律糾紛數量等10個指標來衡量宏觀層面的專利質量,并以平均IPC分類個數、文本平均頁數等6個指標來衡量微觀層面的專利質量。谷麗等(2017)對18個測量指標進行了分類,包括專利訴訟、專利維持、專利授權、專利被引次數等。

由此可見,現有文獻已經從多個角度對專利質量的定義和測量展開了研究。然而,學者們對于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促進或抑制作用尚未達成一致觀點。一些國外學者多以發達國家的企業為研究對象,發現追求高質量專利需要付出巨大成本,而這種投入未必能夠對企業的財務績效產生正向影響,過于追求高質量專利可能抑制企業財務績效的提升(Hall,2005;
Block和Sandner,2011),甚至可能呈現“倒U型”影響(Chen和Chang,2010),甚至產生抑制作用(Sabrine,2015)。因此本文基于發展中國家的現實情況,繼續研究專利質量是否能夠提升企業績效。根據信號傳遞理論,企業的高專利質量能夠減少企業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吸引更多的外部投資(Long,2002)。專利信息被視為企業向外部投資者傳遞創新能力信號的一種方式(吳浩強等,2023),外部投資者可以通過。專利信息來判斷是否繼續相信該企業的能力(劉林青等,2020)。高專利質量的企業能夠獲得資本市場的積極評價,增強資本市場對企業未來經營的信心,進而吸引更多外部投資者(Nicholas,2008)。此外,高專利質量的企業在獲得外部投資后可以降低現金持有水平,從而減少現金持有成本(Levitas等,2015),為提升企業績效創造條件。針對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設1:

H1: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有促進作用。

(二)帶量采購中標在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影響中的調節作用

專利質量的優勢發揮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在當前我國環境下,研究醫藥行業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的關系必須考慮到現行的帶量采購政策的現實情況。目前,帶量采購已經對整個醫藥市場環境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并且相關部門持續推進醫藥集中帶量采購的擴面提質,藥品集中采購將逐漸成為常態。

基于我國的實際情況和公共選擇理論,帶量采購的一個重要目標是降低藥品價格,通過將藥品價格與采購量掛鉤,重塑藥品價格市場發現機制,降低虛高價格,促進醫藥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凈化藥品流通渠道和環境,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一方面,通過“以價換量”,中標藥品的價格大幅下降,產生了顯著的惠民效果,推動了社會公平,并對創新型藥企釋放了政策紅利(談在祥、范舜,2019)。另一方面,藥品市場經歷了重組,壓縮了藥企的利潤空間,迫使企業提高質量并降低價格,從過去的“重視銷售輕視研發”轉向更加注重“創新研發”的轉型(楊力等,2022)。專利質量的提升需要企業在某一領域進行大量的研發投入,而企業的研發投入比例受到內外部環境的影響。因此,研究我國醫藥企業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影響時,還需要考慮帶量采購對中標藥品的影響。

帶量采購政策的實施在短期內對醫藥企業產生了明顯效果。首先,降低了藥品的虛高價格(胡善聯,2019)。根據官方公布的數據,第一、二、三批帶量采購藥品的平均價格降幅分別達到了52%、53%和53%。其中,一些藥品的降價幅度甚至超出了預期。以抗乙肝病毒藥物為例,正大天晴生產的恩替卡韋片的價格由原來的每盒299元(0.5mg×28片,10.68元/片)降至17.36元/盒(0.5mg,0.62元/片),降幅高達94.19%。帶量采購之所以能夠實現價格降低,是因為其符合規模經濟的本質要求,減少了藥品銷售過程中的灰色空間。藥企通過薄利多銷的方式占據市場份額,節省了巨額的銷售成本和交易成本,并且在波紋效應的作用下推動了藥品價格的整體下降(黎東生、白雪珊,2019)。其次,帶量采購政策提高了創新效率(丁嘉彬,2021)。帶量采購可以為企業帶來高藥品銷量和市場份額,但由于實施低價政策在國家綜合監督管理下,藥企的利潤空間受到壓縮。由于帶量采購政策實施時間較短,醫藥企業的選擇還沒有得到驗證。

為了應對帶量采購政策帶來的不確定性和風險,創新成為醫藥企業持續發展的必要手段。基于資源基礎理論和技術創新理論,企業通過研發創新能夠擁有特質醫藥資源和品牌優勢,并享受更好、更高效的融資渠道(朱佳英等,2019)。國家強力推行帶量采購,一方面通過政策引導企業將新藥研發和產品創新放在首位,提升醫藥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另一方面,帶量采購整合了優勢資源,將醫藥市場從“小、多、散、粗”的格局轉變為“大、少、集、精”,推動醫藥衛生事業的持續發展。

綜上所述,帶量采購政策對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產生了影響。首先,醫藥企業處于帶量采購的整體環境中,無法忽視帶量采購所帶來的影響。其次,帶量采購機制促使醫藥企業提升創新能力,進而對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產生影響。據此,本文提出假設2:

H2:帶量采購中標在專利質量與對企業績效的影響中呈現正向調節作用。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樣本與數據來源

本文選取了2011年至2020年的醫藥類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并使用了這些公司的專利數據和財務數據進行分析。企業的專利數據來源包括PATSNAP專利數據庫、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和藥智網。根據WIND數據庫中的395家醫藥上市企業名稱,逐一在PATSNAP專利數據庫中以公司名稱作為關鍵詞進行檢索。對于缺失的數據,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和藥智網中獲取,并手動整合醫藥企業2011年至2020年期間的所有單條專利數據,以進行后續的計算和分析。企業的財務數據則來自WIND數據庫和CSMAR數據庫。對于缺失的財務數據,通過手動下載醫藥企業年報信息進行補充。

在獲取財務數據和專利數據后,本文對原始數據進行了以下處理:首先,剔除了樣本期間交易狀態異常(ST、ST*)的企業。其次,剔除了數據缺失嚴重的企業。為了減少極端值對結果的影響,在所有連續變量中刪除異常數值,并對所有連續變量進行上下1%的WINSORIZE處理。

(二)變量測量

1.被解釋變量

參考Hall等(2005)、聶長飛等(2022)和李強等(2016)的研究,本文選擇財務會計類指標ROE衡量財務績效,以及市場價值類指標TobinQ衡量市場績效。

財務績效(ROE):考慮到藥企在研發投資和科研能力方面具有較高水平,并且目前處于轉型升級階段,經營風險較大。本文借鑒金友良等(2020)的研究,選取ROE作為反映企業財務績效的替代變量。鑒于專利產生績效存在一定的滯后期(Ernst,2001),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本文采用滯后一期的ROE作為被解釋變量,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內生性問題。

市場績效(TobinQ):考慮到醫藥行業近年來受到政策的沖擊較大,且TobinQ能夠反映企業每單位資產投入所實現的價值產出增量。本文參考李牧南等(2019)的研究,選用TobinQ值來衡量醫藥企業的市場績效。同樣考慮到專利產生績效的滯后性,本文采用滯后一期的TobinQ值作為企業市場績效的替代變量。

2.解釋變量

本文借鑒了胡諜和王元地(2015)、孫佳等(2022)、Nuvolar等(2021)的研究方法,構建了專利質量指標體系,并使用主成分分析方法確定了各指標的權重。主成分分析是一種統計方法,用于降低維度,通過方差分析將原本相關性較高的多個指標重新組合成一組相互無關的綜合指標,以提取數據的主要特征,使數據更易于處理。這種方法能夠克服評估指標之間的相關性影響,并避免了評分的主觀性問題。

在選擇專利質量綜合評價指標時,應遵循以下原則:第一是科學性原則,即指標的概念要明確,計算范圍和方式要清晰。第二是相關性原則,即指標必須與評價對象具有較強的相關性。第三是可比性原則,指標能夠對來自不同單位或個人的專利進行統一的比較和評價。第四是可行性原則,指標應具備簡明扼要、信息容量大和易于分析計算的特點。

基于前文的分析和現有研究,本文從專利的技術屬性和法律屬性中篩選出IPC分類號個數、被引用次數、權利要求數量和同族成員數量這四個具有代表性的專利質量指標,作為計算專利質量綜合評價指數的依據。

(1)IPC分類號個數

IPC分類號個數是反映專利技術領域廣度的評價指標之一,代表專利質量的技術屬性。較高的IPC分類號個數意味著專利技術覆蓋范圍更廣,表明專利技術具有更好的基礎性和開創性。一種常用的計量方法是統計專利所屬的IPC-4位子類的個數(李仲飛、楊亭亭,2015)。個數的增多表示技術范圍更廣,涵蓋的技術點更多,通常意味著更高的創新性(Lerner,1994)。

(2)被引用次數

被引用次數是反映專利技術先進性的指標,是最早被用來評價專利質量的指標之一,也是被廣泛證明具有合理性和重要性的經典指標之一(Schankerman和Pakes,1986)。被引用次數通常作為專利技術屬性的關鍵表征,與企業的創新效率、商業化速度等具有強相關性(Wagner和Wakeman,2016)。研究表明,專利被引用次數與專利價值正相關性最強,被廣泛用于評價企業的專利質量、市場價值和研發管理等(Harhoff等,2003)。本文借鑒了張曉月等(2017)和Moser等(2018)的研究,在構建復合指標時考慮了專利近三年的被引用次數。

(3)權利要求數量

權利要求數量是反映專利技術獲得法律壟斷保護范圍的關鍵指標,是專利質量的法律屬性表征之一。權利要求是專利的核心部分之一,同時,專利費用的計算也是基于權利要求數量。權利要求數量的增加可能意味著專利具有更高的經濟價值(Wagner和Wakeman,2016)。研究表明,權利要求數量與企業的創新表現有顯著相關性,是一個可靠的技術能力指標(Tong和Frame,1994)。

(4)同族成員數量

同族成員數量是一種反映專利獲得法律壟斷保護地域范圍的指標,被視為評價專利質量的法律屬性。當申請人在不同國家或地區對同一專利進行系列申請時,就會形成專利族。專利族的規模越大,表明專利在更廣泛的地域范圍內受到保護,競爭范圍也更廣,因此專利的潛在價值更高。Lanjouw和Schankerman(2004)是率先研究專利族與專利價值相關性的學者。研究結果表明,專利族也是高質量專利具備國際競爭力的體現,企業擁有大型專利族的國際專利將創造更大的經濟價值。

綜上所述,本文采用綜合指數的方法來評估專利質量,并運用主成分分析確定各個指標的權重。相關指標的定義和計算方式詳見表1。

本文使用KMO和Bartlett球形度檢驗方法來確定是否適合應用主成分分析。檢驗結果顯示,KMO檢驗值為0.762,大于0.5,Bartlett球形度檢驗的顯著性水平為0.000,低于1%的顯著性水平,表明測量專利質量的子變量之間存在較強的相關關系,適合進行主成分分析。

在進行主成分分析時,本文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操作:首先對原始指標進行標準化處理,然后建立協方差矩陣,接著計算特征值、成分貢獻率和累計方差貢獻率。表2展示了四個指標(IPC分類號個數、被引用次數、權利要求數量、同族成員數量)的特征值結果。

根據主成分選擇的原則,本文選取了特征值大于1且累計貢獻率大于85%的主成分1和主成分2來構建專利質量的表征指數。表3中展示了各主成分中指標的因子載荷量。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SPSS主成分分析時,數據會被直接標準化,因此主成分1中的IPC分類號個數、主成分2中的被引用次數和權利要求數量的載荷量系數為負值。負數表示指標低于平均水平,而正數表示指標高于平均水平(馬慶國,2002)。

3.調節變量

帶量采購中標(Policy):本文參考Angrist和Pischke(2009)、余泳澤和張少輝(2017)的方法,構成二者交互項即核心解釋變量Policy研究帶量采購中標影響,其中i表示醫藥上市公司,t表示年份。

考慮到中標帶量采購的醫藥企業不在同一時點中標,有部分醫藥企業在t期屬于控制組,在t+1期變為了實驗組,因此結合連續時間DID雙重差分法對時間虛擬變量、分組虛擬變量進行設置。

4.控制變量

企業績效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為了更好地開展研究,本文對已有研究進行了歸納,對可能對企業績效產生影響的變量進行控制,包括資產負債率、企業規模、研發強度、股權集中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和流動比率。

相關指標定義及計算方式匯總如表4所示。

表4變量定義及說明

變量名稱變量符號變 量 描 述財務績效ROE凈利潤/所有者權益市場績效TobinQ市值/總資產專利質量Quality專利質量綜合評價指數時點虛擬變量Time企業帶量采購中標之后取1,帶量采購中標之前取0分組虛擬變量Quota取1為實驗組,即中標帶量采購的企業;
取0為控制組,即未中標帶量采購的企業帶量采購中標Policy時點虛擬變量與分組虛擬變量的交互項資產負債率Lev企業期末總負債/總資產企業規模Size企業期末總資產的自然對數研發強度Rd研發投入存量/總資產股權集中度Top1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Growth主營業務收入的增長率流動比率Liq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三)模型構建

1.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影響檢驗模型

2.帶量采購中標的調節效應檢驗模型

四、實證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與相關性分析

本文依次對數據進行了描述性統計、相關性分析以及方差膨脹因子檢驗。整體而言,樣本數據的分布合理,并且初步驗證了解釋變量與被解釋變量之間存在相關關系,具體結果見表5。大多數變量的相關系數都在0.5以下,這是可以接受的范圍,說明不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性問題。

從相關性分析結果來看,專利質量綜合評價指數Quality與企業財務績效ROE的Pearson相關系數為0.126、與企業市場績效TobinQ的Pearson相關系數為0.169,均在1%的水平上存在顯著性的正相關關系,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初步說明專利質量對企業財務績效、市場績效具有促進作用,將在下文進行更穩健的回歸分析。VIF方差膨脹因子檢驗,顯示VIF均值為1.46,且結果都在0至5的區間內,說明本文變量之間可進行回歸分析。

(二)回歸分析

本研究的數據處理與回歸分析主要采用STATA13.0、SPSS23及EXCEL統計分析工具?;貧w前確定要采用的模型,F檢驗結果表明固定效應模型優于混合效應模型(Prob>F=0.000),Hausman檢驗結果顯示P=0.0000,所以使用固定效應模型,結果如表6所示。

列(1)中的結果顯示,專利質量的回歸系數為0.014,并且在10%的置信水平下呈現顯著正相關。這表明專利質量對企業財務績效具有影響,即專利質量越高,滯后一期的財務績效越好。這可以解釋為專利質量對企業專利的商業化產生影響。當企業提高專利質量時,產品的競爭優勢增加,銷售利潤通常會增加,從而提高企業的財務績效。此外,高質量的專利還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多的專利許可使用費,進一步提升企業的盈利能力,從而增加企業的財務績效。類似地,在列(3)的結果中,專利質量的回歸系數為0.220,并且在10%的置信水平下呈現顯著正相關。這表明專利質量對企業市場績效具有影響,即專

利質量越高,滯后一期的市場績效越好。這是因為高質量的專利可以向資本市場傳遞創新能力的信號,提高資本市場對企業未來經營的信心,從而提高股票價格。此外,積極的信號還可以吸引更多外部投資,降低企業的現金持有成本,為企業市場績效的提升創造條件。因此,以上結果驗證了假設1,即專利質量對企業財務績效和市場績效具有促進作用。

為了研究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關系的調節效應,我們在已經分析了帶量采購中標、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基礎上,引入帶量采購中標政策(Policy)與專利質量指數(Quality)的交互項,并進行調節效應的檢驗。

根據模型(3)進行回歸分析,以檢驗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與企業財務績效關系的調節作用。具體的回歸結果如列(2)所示?;貧w結果顯示,帶量采購政策(Policy)與專利質量指數(Quality)的交互項系數為0.028,并且在5%的置信水平下顯著正相關。與列(1)中的專利質量系數0.014相比,交互項系數的顯著性有所提升。這表明帶量采購中標加強了專利質量對企業財務績效的正向影響。帶量采購中標在專利質量對企業財務績效的影響中發揮了正向調節作用??赡艿脑蛴幸韵聨c:第一,帶量采購中標有效降低了高額的銷售費用,通過“以量換價”的方式獲得市場份額提高,從而獲得規模經濟效應。第二,中標藥企不再需要通過銷售公關手段來獲取市場份額,可以將這部分資金轉向生產性投資,進一步提高創新活動所需的資本。第三,帶量采購中標對藥企產生了普遍沖擊,原本以“重營銷輕研發”為導向的模式不再適用于市場環境,未中標的企業在失去價格優勢的情況下需要尋求科技轉型之路來求得生存,并提高了創新的動力。以上結果表明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與企業財務績效關系具有調節效應。

根據模型(4)進行回歸分析,以檢驗帶量采購在專利質量與企業市場績效關系中的調節作用。具體的回歸結果如列(4)所示。回歸結果顯示,帶量采購政策(Policy)與專利質量指數(Quality)的交互項系數為0.773,并且在1%的置信水平下顯著正相關。與列(3)中的專利質量系數0.220相比,交互項系數的顯著性有所提升。這表明帶量采購中標加強了專利質量對企業市場績效的正向影響。帶量采購中標在專利質量對企業市場績效的影響中發揮了正向調節作用??赡艿脑蛉缦拢菏紫龋瑤Я坎少彵灰暈榧涌炱髽I創新升級的重要倒逼機制。如果企業中標,便可以以較低的中標價格獲得大部分地區的銷售市場份額,這會導致規模效應,從而降低藥品成本,提高市場影響力和品牌知名度。這將強化專利的信號傳遞作用,進而提高企業的市場績效。其次,在吸引更多外部投資的情況下,企業可以實現中標與創新的良性循環。通過獲得更多投資,企業可以提升其創新能力,從而有利于提高企業的市場績效。綜上所述,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與企業市場績效關系具有正向的調節作用,從而驗證了假設2。

(三)穩健性檢驗

1.更換專利質量的度量方式

參考楊國超和芮萌(2020)的研究采用公司發明專利申請數量占全部專利申請數量之比IR(InventionRatio)作為專利質量綜合評價指標Quality的替換指標,并對IR進行中心化處理。再一次進行回歸分析發現:專利質量IR系數為0.043,在5%的置信水平上顯著,說明專利質量越高,企業財務績效越好。專利質量IR與帶量采購中標的交互項系數為0.093,在1%的置信水平上顯著,說明帶量采購中標在專利質量對企業財務績效的影響中起到正向調節作用。結果如表7第(1)、(2)列所示,與前文回歸結果一致,具有穩健性。

2.更換企業績效的度量方式

參照沙葉舟等(2020)、汪煒等(2013)的研究,本文將被解釋變量ROE替換為總資產凈利潤率(凈利潤/總資產余額)ROA來表示企業財務績效、被解釋變量TobinQ替換為市凈率(股價/凈資產)PBR來表示企業市場績效,并將ROA、PBR均作滯后一期處理。

根據表8的回歸結果可知,列(2)中Quality的系數為0.008,通過了10%水平下的顯著性檢驗,說明專利質量對企業財務績效ROA具有正面影響。列(3)中帶量采購中標與專利質量的交互項系數Quality*Policy為0.014,說明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與企業財務績效的關系具有正向調節效應。列(4)和列(5)顯示的是大型醫藥企業與中小型企業受到帶量采購中標調節效應的對比結果,列(4)中大型醫藥企業Quality*Policy的系數是0.059,且通過了1%水平下的顯著性檢驗,驗證了相較于中小型企業,帶量采購中標對大型企業專利質量與企業財務績效關系的調節效應更顯著。

列(7)中Quality的系數為0.657,通過了10%水平下的顯著性檢驗,說明專利質量對企業市場績效PBR具有正面影響。列(8)中帶量采購中標與專利質量的交互項系數Quality*Policy顯著為正,說明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與企業市場績效的關系具有調節效應。列(9)和列(10)顯示的是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受到帶量采購中標調節效應的對比結果,列(10)中非國有企業Quality*Policy的系數為3.313,顯著為正,通過了1%水平下的顯著性檢驗,驗證了相較于國有企業,帶量采購中標對非國有企業專利質量與企業市場績效關系的調節效應更顯著。

(四)平行趨勢假設檢驗

針對以上運用雙重差分估計帶量采購中標影響的結果,保證其無偏性的一個前提條件是滿足平行趨勢假設。如果實驗組和控制組在帶量采購政策出臺之前存在時間趨勢差異,即使事件發生后產生變化也會被質疑不是由于帶量采購導致的,而是由于事前時間趨勢不一致所致。因此,為了檢驗本文連續時間DID模型的適當性,需驗證在帶量采購出臺之前,中標醫藥企業和未中標醫藥企業的企業績效是否存在平行趨勢。

如圖1所示,實驗組為帶量采購中標醫藥上市公司,控制組為帶量采購未中標醫藥上市公司,縱坐標軸為企業市場績效。在2018年帶量采購政策實施之前,實驗組和控制組的企業市場績效大致保持相同趨勢,不存在時間趨勢差異。而在帶量采購政策實施之后,實驗組和控制組企業市場績效的增長趨勢出現變化,說明產生變化是由帶量采購中標所致,所以本文使用的連續時間DID模型符合平行趨勢假設的前提條件。

(五)進一步分析

1.產權性質異質性

基于我國現實情況和資源基礎理論,宏觀政策的實施效果受企業微觀制度制約,產權性質是企業最基本的微觀制度安排。我國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系存在差異,產權性質不同,可能會出現截然不同的博弈結果(羅黨論、唐清泉,2009)。

第一,非國有企業和國有企業的發展目標存在差異。非國有企業以盈利為目標,追求利潤最大化是其經營目標。而國有企業作為政府意志和政府利益的體現,在市場化改革進程中,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干預。政府為了實現一定的政治目標,會將一些社會職能強加給國有企業,例如解決就業問題、維護社會穩定、開展社會公益等,這降低了企業的創新動力(沈坤榮、金剛,2018)。在帶量采購中標后,相對于非國有企業,國有企業可能不太關注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關系的影響,其創新動力相對較弱。因此,與國有企業相比,非國有企業的財務績效可能更好。

第二,非國有企業和國有企業在高管激勵契約方面存在差異。非國有企業更加注重利潤導向,高管的薪酬激勵和解職懲罰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比國有企業更密切(蔡貴龍等,2018)。由于國有企業缺乏有效的所有者監督,對高管的監督難以實施,而且國有企業的高管任命和考核決策更受政治因素的影響,而非國有企業更加注重高管的專業技術背景(張任之,2019)。同時,國有企業受制于政策目標,績效激勵契約的有效性較非國有企業低(Conyon和He,2011)。非國有企業的高管激勵契約更加強調企業績效。相對于國有企業,帶量采購中標對非國有企業的高管激勵效果更為顯著。

第三,非國有企業和國有企業在創新投入方面存在差異。大多數國有企業的管理者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這使得高管更傾向于從個人利益出發,追求眼前的私利,而不愿意進行高風險但對企業長期發展有利的長期規劃(蘇坤,2015)。在缺乏監督的情況下,國有企業的高管擁有更大的控制權,可能會將企業資金用于謀取私利(Shleifer和Vishny,1994)。研發創新是一項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的長期活動,充滿不確定性,無法保證投入產出比。相對于非國有企業,國有企業可能對創新缺乏足夠的意愿。因此,帶量采購中標的調節效應對非國有企業的影響更為顯著。

本研究采用樣本公司的所有制性質作為反映中國特殊因素自主權的測量指標,以借鑒現有研究方法為基礎。根據醫藥企業的產權性質,將樣本公司分為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其中,國有控股企業取值為1,否則為0,并分別進行回歸分析。具體結果見表9。

在財務績效方面,非國有企業的交互項系數(Quality*Policy)為0.018,在10%的置信水平上顯著;
而國有企業的交互項系數為0.061,系數為正但不顯著。在市場績效方面,非國有企業的交互項系數為0.863,在1%的置信水平上顯著;
而國有企業的交互項系數為0.354。這表明相較于國有企業,帶量采購中標對非國有企業的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的正向調節作用更為顯著。產權性質的差異說明,相較于國有企業,帶量采購中標對于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促進作用在非國有企業中更為顯著??赡艿脑蛟谟冢簢衅髽I受到政府對企業經營的干預,而在帶量采購的執行過程中,國有企業更有可能獲得隱形優惠(金友良等,2020)。因此,即使中標帶量采購,對國有企業專利績效轉化的積極性影響較低。而非國有企業面臨較強的環境約束和監管壓力,帶量采購的中標能夠激勵其加強創新研發,提高專利質量。

2.企業規模異質性

根據資源基礎理論,企業規模經濟效應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扮演著更重要的角色。大型企業相較于中小型企業,擁有更多的資源,其對風險和競爭的應對能力更強,能夠更快地根據變化調整其戰略方向(Dizon等,2017)。大型企業的資源優勢不僅表現在有形資產方面,如設備和資金,而且還包括無形資產,如技術、聲譽和品牌(Silviano等,2013)。研究人員王文甫等(2014)通過構建一個動態隨機一般均衡模型驗證了這一點。他們發現,大型企業具有較低的貸款成本、監管成本以及以資本密集為主的特征,而中小型企業則具有較高的貸款成本、監管成本以及以勞動密集為主的特征。另外,張一林等(2019)在對銀行規模進行比較研究時也發現,中小型企業面臨更高的融資約束。

在創新領域,中小型企業相對于大型企業存在一些劣勢。中小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能力較弱,創新成果的關注度較低,并且創新績效也較大型企業為低(張一林等,2019)。這說明在創新方面,中小型企業相對于大型企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隨著帶量采購政策逐漸常態化,醫藥行業正面臨著日益加劇的“優勝劣汰”問題。帶量采購在招標過程中對藥品采購量進行精確計算和公示,這對企業來說既是機會也是考驗。一旦企業中標帶量采購,就必須投放合約藥品量到市場上,這要求企業具備一定的生產規模和供貨能力。如果斷供,將面臨國家的重罰。因此,醫藥企業在做出決策時需要全面評估自身狀況。大型企業能夠通過投融資減輕生產壓力,靈活配置人力、物力和財力來滿足產品研發的需求,重點發展創新藥,并參與競標,以平衡因“以價換量”導致的利潤空間減少。然而,大多數中小型企業只能爭奪剩余市場份額,面臨重重困難。這是因為中小型藥企在成本控制和藥品生產工藝改進方面缺乏先進能力,并且自身經濟規模不足以支持低于成本的招投標報價,使其在價格方面處于劣勢。同時,中小型藥企規模較小,生產線和車間數量較少,即使通過降低藥價進入藥品集中采購的中標名單,其生產能力也難以滿足50%以上市場份額的需求。因此,“4+7”帶量采購政策對規模較小、專業化程度較低、藥品生產能力不足的中小型藥企產生了嚴重的擠出效應。在這場競爭中,大型企業與中小型企業之間的差距將越來越明顯。

根據醫藥企業的規模將樣本分為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研究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之間關系的調節效應的異質性。研究探討帶量采購中標對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在專利質量、企業財務績效和市場績效方面的調節效應是否存在差異,回歸結果如表9所示。對于財務績效,大型企業的交互項Quality*Policy系數為0.100,在1%的置信水平上顯著;
中小型企業的交互項Quality*Policy系數為0.016,系數為正但不顯著。這表明相較于中小型企業,帶量采購中標對大型企業的專利質量和企業財務績效具有更顯著的正向調節作用。對于市場績效,大型企業的交互項Quality*Policy系數為0.565,在5%的置信水平上顯著;
中小型企業的交互項Quality*Policy系數為-0.566。這說明帶量采購中標對大型企業的專利質量和企業市場績效具有更顯著的正向調節作用,而對中小型企業的調節作用為負。以上結果表明,在面對帶量采購中標的沖擊時,大型企業更有可能中標,并且具備更強的資源平衡能力以應對風險。在合理利用資源和抓住政策紅利的情況下,大型企業能夠迅速實現企業創新轉型。相比之下,中小型企業不僅需要應對帶量采購的降價壓力,還需要應對內部經營模式的淘汰。即使中標帶量采購,中小型企業也會受限于資產規模和資金劣勢。

五、結論與啟示

本研究選取了2011-2020年間我國醫藥類上市公司作為研究對象,運用了雙重差分法、主成分分析法和調節效應檢驗等方法,對專利質量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以及帶量采購中標對二者的調節效應進行了研究。其主要研究結論如下:

1.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在當前專利數量快速增長且專利泡沫化的背景下,專利質量應受到重視。本研究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構建了專利質量綜合評價指數,用以衡量企業的專利質量。研究結果表明,專利質量對企業的財務績效有正向影響。專利質量的提高使企業能夠形成技術壟斷,從而實現盈利,并且可以通過專利許可、專利出售、專利訴訟等方式影響企業的財務績效。此外,專利質量的提高還能夠增強企業的市場績效。專利質量對企業而言是關鍵的技術資源,企業可以通過專利向資本市場傳遞積極信號,從而影響外部市場對該企業未來業績的預期,進而影響企業股票價格。盡管有關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影響的研究結論存在差異,但本研究利用我國醫藥制造業的數據發現專利質量能夠提升企業的財務績效和市場績效。

2.帶量采購中標對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影響具有正向調節作用。帶量采購中標有效地促進了醫藥企業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積極影響,這符合公共選擇理論的原理。具體而言,相較于未中標的藥企,中標帶量采購藥企能夠更好地將專利質量轉化為企業績效。本研究認為,醫藥企業在中標后能夠迅速降低銷售成本、增加研發投入,并充分享受政策紅利,從而發揮規模經濟效益,提高企業利潤。而未中標的藥企則在帶量采購政策環境中面臨來自內部和外部的雙重壓力。

3.帶量采購中標的調節作用存在異質性。與中小型企業相比,大型企業在帶量采購中標的調節作用上表現得更為顯著,這符合資源基礎理論和技術創新理論的原理。大型企業憑借其在生產、成本、規模、品牌等方面的優勢參與競標,逐漸轉型為創新型藥企,而許多中小型企業則面臨困境,難以應對行業加速洗牌的挑戰。在這種發展態勢下,中小型企業面臨困難,而大型企業則迎來新的機遇,醫藥行業正在重新進行資源整合。此外,相較于國有企業,帶量采購中標的調節作用在非國有企業中更為顯著,這意味著帶量采購促使非國有企業更加重視專利質量,同時非國有企業的創新動力也更加強勁。

本文的實證結果提供了以下啟示:

1.在政府層面,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充分考慮企業的異質性,以最大化發揮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增值作用。首先,在面對中小型醫藥企業與大型醫藥企業在帶量采購中存在巨大差異的情況下,政策制定者在淘汰低質量中小型醫藥企業的同時,應考慮如何引導具有創新力和競爭力的中小型醫藥企業適應新的行業環境,而不是一刀切地排除所有中小型醫藥企業。應保留一定的市場份額,給予政策一定的靈活性,以滿足市場多樣化需求。其次,政策制定者應充分考慮不同產權性質企業在面對帶量采購環境時的差異。目前,國有企業仍然面臨政府對其經營行為過多干預的問題。政策制定者既要引導非國有企業積極參與帶量采購、加大創新研發,實現從生產仿制藥向原研藥的轉型,又要提高帶量采購中標對國有企業創新的激勵程度,促進企業專利轉化。此外,創新是第一生產力,企業進行創新活動需要充足的資金支持。政府可進一步落實創新驅動戰略,加強創新信息披露機制建設,完善市場激勵機制,鼓勵企業提升專利質量和專利保護意識。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政府已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創新的扶持政策,盡管在數量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質量仍有待提高。為提高國家的技術競爭力,政府可以建立專利質量考核體系,或采取聯合創新的形式,重點獎勵研發出高質量專利和核心領域專利的企業,特別是在一些重要基礎型創新方面。同時,應遏制企業為獲取政策補貼和資質評定而不斷申請低質量專利的行為,引導企業實現從“以數量謀利”轉向“以質取勝”的轉變。

2.在企業層面,企業應及時關注行業政策的變化,并積極應對以適應變化。對于醫藥行業而言,帶量采購中標可以增強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的正面影響,因此企業應及時整合內部資源,調整經營模式,以適應帶量采購所帶來的變化,并通過布局高質量專利來實現轉型升級。隨著帶量采購政策的實施時間越長,中標批次越多,覆蓋范圍越廣,同質化競爭將變得更加激烈。在這種背景下,創新是醫藥企業實現長期發展的關鍵。只有生產具有高質量專利的創新藥物,才能在帶量采購政策的背景下確保醫藥企業的穩定發展。

此外,企業應充分發揮專利質量對企業績效提升的促進作用。為了實現長遠發展,企業應關注專利的質量和戰略布局,而不僅僅追求數量上的無意義積累。在研發專利的過程中,企業需要持續深入研究,培養員工的創新意識,并在特定領域不斷實現技術的更新迭代。同時,企業應在探索過程中時刻注意保護專利,加強專利布局,以防止競爭對手利用專利成果。通過在特定領域形成自身的技術優勢,并進行持續的技術創新,企業可實現持久的競爭優勢。

綜上所述,以上研究結果為政府和企業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和指導,以便更好地制定政策和管理企業。未來的研究可以進一步探討其他因素對專利質量和企業績效的影響,以及不同產業背景下的差異情況,以豐富和完善相關理論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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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ent Quality,Volume-based Procurement, and Enterprise Performance

Zhang Guiqiao1and Shen Tingzhi2

(1.School of Management, Shanghai University;

2.School of Statistics and Mathematics, Shanghai Lixin University of Accounting and Finance)

Abstract:Based on the data of Chinas pharmaceutical listed companies from 2011 to 2020, this study examines the impact of patent quality on enterprise performance and the moderating role of winning bids in volume procurement. The results show that patent quality has a positive impact on enterprise performance, while winning bids with volume procurement has a positive moderating effect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tent quality and enterprise performance. In addition, further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winning bids in volume procurement is more significant in large enterprises and non-state-owned enterprises. The conclusion of this paper enriches the research on patent quality, expands the research scope of volume-based procurement policy, and provides some enlightenment for enterprises to cope with the impact of volume-based procurement and improve their innovative R&D capabilities.

Key Words:patentquality; bidding with volume-based procurement; enterprise performance; nature of property right

責任編輯鄧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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