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收入差距現狀分析如何看待我國收入差距問題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是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收入分配制度改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我國收入差距現狀分析3篇,供大家參考。
我國收入差距現狀分析篇1
如何看待我國收入差距問題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是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調整取得積極成效。但是,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下降、收入差距擴大等問題依然存在。這既有資源稟賦、市場競爭機制、發展階段性等合理因素,也有體制機制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發展不平衡等不合理因素,特別是收入分配中摻雜壟斷、尋租、腐敗等因素,使問題更加復雜,不僅積聚矛盾,影響社會穩定,也影響市場運行效率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我們要深刻認識解決收入分配領域問題的緊迫性,遵循增進公平、兼顧效率的原則,重新審視財稅體制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傾向性問題,以及城鎮化、工業化、市場化進程的影響,關注行業層面的壟斷現象和企業分配機制不合理的問題,注重教育、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的均等化要求,加強政策研究和工作協調,推進機制改革和制度完善,抓緊解決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問題。收入差距現狀
只要不是對中國有偏見的人,都會承認中國三十年的改革與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它徹底地化解了計劃經濟時代城鄉居民物質文化需求增長與供應極度短缺的矛盾,不僅解決了億萬人民的溫飽問題,而且促使越來越多的城市居民步入小康生活的行列。因此,對中國三十年的發展給予任何贊譽都不為過。
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及改革進程中的某些做法,我們雖然走出了共同貧窮的時代,卻也在發展中進入了一個不和諧的時期。這種不和諧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當前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問題。
大量相關研究表明,包括城鄉間、地區間、行業間、不同社會群體間的收入差距急劇擴大,貧富鴻溝越來越深。
基尼系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按國際標準,這一數字在0.3以下為最佳狀態,在0.3~0.4之間為正常狀態,超過0.4為警戒狀態,達到0.6則屬于社會**隨時會發生的危險狀態。這一數字在中國的發展情況,按照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課題組的調查,包括各種集體福利和非正常收入的差距在內,中國目前的基尼系數為0.445,而根據世界銀行的測算,中國基尼系數從1980年的0.33擴大到1988年的0.38,2003年已擴大至0.458,有的地區已經達到0.467。
貧富差距還可以從財產分布方面看:中國人民銀行2006年1月15日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12月末,中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突破14萬億元,達到141 050.99億元。人均儲蓄超過1萬元。這個數字比1978年城鄉居民儲蓄額為210.6億元,人均不到22元,強了多少倍,人們不難計算。問題在于,這樣龐大的居民存款是如何分布的。國家統計局披露,在城市,收入最高的10%人口擁有全部城市收入的45%,而收入最低的10%人口則只擁有全部社會收入的1.4%。這說明中國的貧富差距已經相當嚴重。還有專家預言,貧富差距在未來十年將進一步擴大。
原因
(一)歷史原因
東部地區是我國近現代工業、商業、金融業的發源地。工業資源、金融環境、市場體系及居民素質稟賦都較其他地區完善和成熟。國家長期的政策傾斜、資金投入,使得我國各個地區經濟發展上的“馬太效應”現象凸現。五十多年的發展不但沒縮小發達地區和落后地區的差距,相反,由于良好的經濟資源、配套的基礎設施、優惠的政策、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等原因,使得東部地區和落后地區在新一輪發展中的經濟狀況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異
越來越大。
(二)經濟原因
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結構、質量的不平衡和差異化,是造成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直接原因。從上海、廣東、湖南、廣西的情況看,四地“九五”時期GDP平均增長速度為11.4%、10.2%、9%、8.08%,上海、廣東居民收入水平、增長速度明顯高于全國其他地區。我國二、三產業發展速度一直高于一產業,造成城鎮居民收入增加速度快于農村居民。在農民收入中,勞務經濟所得已占農民純收入一半以上,各地勞務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也擴大了農村居民收入的分配差距。
(三)自然原因
地處沿海的發達地區,具有優越的地理環境和區位優勢,自然條件、基礎設施較好,在改革開放中,經濟發展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其經濟增長速度快于其他地區。而中西部地區居民收入水平增長緩慢,甚至停滯,地區之間居民收入差距不斷加大。
(四)政策原因
我國長期實行的是城鄉分治的社會經濟管理制度。城鄉之間,現行政策很多方面是不平等的,城市偏向明顯。城鄉戶籍政策、就業政策使城鄉居民就業機會不均等;城市福利補貼政策、社會保障政策變相增加了城鎮居民的收入;農村基礎設施長期投入不足影響和限制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對策
(一)改變城鄉分治的現狀
實現城鄉一體化。調整現有戶籍、就業、醫療、交通等政策,取消城鄉戶籍制度,允許農村勞動力合理流動,農民自由遷移,促進農村土地合理流轉;建立針對全體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障制度、醫療保險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取消明顯的就業歧視,增加農民就業機會,構建有利于農村勞動力就業和城鄉就業協調的機制和環境。
加大對“三農”的財政投入。加大對農村、農業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改善農村發展環境,提高對農業、農民的財政補貼; 加大農業科技費用的投入,使其在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方面起應有的作用; 加快推進農村稅費改革,使農民具有發展和擴大農業再生產的能力,增強農民進入市場的機會;在WTO允許的范圍,增加發展農業的補貼與支出,促進農業向產業化和科技化發展。
提高農民的文化和科技水平。國家要加大對農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教育科技投入,推行農村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提高農村居民受教育的層次;搞好科技興農工作,加強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讓科學技術在帶動農民脫貧致富奔小康上發揮作用。
(二)政府加大對落后地區的支持力度
增強對落后地區財政政策的扶持力度。從中央對省級地方政府的財政體制、區域投資傾斜政策、區域稅收政策等方面給予落后地區更大的扶持力度,激活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優勢,增強這些地區吸引內外資的能力,改善本地區的財力狀況。
加大對落后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提高對中西部地區的稅收返還比例,平衡東部和中西部的財力差距;完善現有所得稅分享政策,提高中央財政的分享比例,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在增加對中西部地區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和補助的基礎上,從東部地區適當集中財力,建立起對中西部地區的特殊轉移支付制度。
(三)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
完善政策,理順國有單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強化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和綜合預算。對競爭性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形成激勵與約束相對應的經營者收入分配機制和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的自我約束機制;對改制的國有
企業,加強改制過程中的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等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取消政策性保護,消除行業壟斷。取消壟斷行業的政策性保護,運用經濟、行政手段,將超額利潤收歸國家財政,杜絕國有資產轉化為個人財富;比照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和政策,由國家確定職工工資標準,形成合理規范的收入分配制度。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保護合法收入。初次分配國家應注重效率和發揮市場作用,鼓勵社會成員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再分配注重公平和政府調節作用,減小過大的收入差距;社會成員合法的勞動收入受到保護,使整個社會的收入結構趨于法制和合理。
(四)加大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力度
發揮所得稅的作用。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工薪所得等收入按年綜合所得征稅,適用超額累進稅率;對個人利息等所得實行分類征稅;逐步將中高收入階層調整為個人所得稅的主要征收對象,發揮所得稅在調節高收入上的基本作用。
開征調節收入的稅種。通過使高收入者多承擔稅負,讓國家為政府的公共支出和轉移支出籌措資金,以提供更多的公共品和加大必要的直接收入補助方式改善低收入者的生活狀況,縮小社會成員間的收入和福利差距。
加強稅務征管。改變稅務部門征管手段落后、征管力量不足以及有關部門執法不嚴、對偷稅逃稅打擊不力的現狀。加強對中高收入階層的監管,完善該群體收入來源的監控制度,實行個人財產實名制,建立法人支付個人收入的申報制和個人收入申報制的雙向申報制度,加大對中高收入階層的稅收稽查力度。
(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提高社會統籌比例和層次。我國社會保險繳費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的,對照國際標準,社會統籌的比例還不高。可采取逐步提高統籌比例的辦法,增加社會保險的互濟功能和收入分配調節功能,增強國家宏觀調控能力。
加強社保基金的征繳工作,開辟籌資新渠道。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問題是社保資金的來源和籌措。要提高統籌層次,增加統籌比例,加強社保基金的征繳工作;要擴大社保資金來源:在財政支出中逐漸提高社保支出的比例,增加政府的財政撥款。國有股實施減持。開征社會保障稅,建立起以稅收收入為主要來源的社會保障籌資機制。要爭取更多的國際援助和社會支持。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在城鎮,把所有城鎮人口都納入統一的社保范圍,完善失業保障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制度,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避免新的城鎮貧困人口的產生;在農村,深化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一張覆蓋農村居民的社保立體大網。使社會保障惠及全體社會成員,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
我國收入差距現狀分析篇2
二、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分析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城鄉居民收入均大幅提高,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卻不斷擴大。本文綜述了造成我國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主要原因及縮小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對策。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研究綜述
改革開放后,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197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57∶1。隨著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農民收入開始增長,與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開始縮小, 1983年縮小到1.82∶1。此后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1994的2.56∶1,擴大到2003年的3.24∶1,至2008年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比已經超過3.36∶1,絕對差距超過萬元。
二、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分析
1、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體制
歷史上我國存在的城鄉二元的經濟結構決定了城鄉居民勞動生產率方面的巨大差異,但實行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體制加劇了城鄉發展的不同步,是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的主要原因。建國以來,我國實行的是重工業優先發展的戰略,使得工業發展迅速并快速積累,農業發展緩慢且不穩定,農民收入長期增長緩慢,非均衡發展,從而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
另一方面,由于實行城市和農村兩種戶籍制度,造成城鄉勞動力市場分割和城市勞動力市場對農民的封閉,加固了城鄉二元結構的格局。城鄉兩種戶籍制度的長期存在阻礙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自由流動,農民享受不到公平的就業機會、薪酬水平、福利待遇,并且農民進城務工也會面臨很多障礙,這種種因素都把農村勞動力長期禁錮于農村和農業,使農民的非農收入減少,這在客觀上也制約了農民收入的增長,促使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拉大。
2、體制改革
(1)1978年,我國由農村開始進行體制改革,1985年面向城市進行改革。體制改革給經濟注入了活力,使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但在改革過程中,農村居民內部和城鎮居民內部的個人收入增長都是不平衡的,城鄉改革不平衡加劇了城鄉居民收入的不平衡,因此,改革本身帶來了收入差距的擴大。
(2)體制改革的另一個負面后果是產生各種壟斷行為以及通過壟斷行為獲得暴利的尋租活動。在我國,郵電、金融、保險等行業享受國家投資和占有公有資源等便利條件,實行壟斷經營,形成壟斷收入,壟斷行業的收入持續快速增長,職工的工資收入以及各種福利比非壟斷性行業要高。而且雙軌制的(二)制度缺陷
1、分配制度
在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新的分配機制下,按照投入生產的要素的貢獻來分配收入,不同的要素所有者由于擁有要素的數量、質量不同而獲得不同的收入。這對促進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水平,但由于城鄉空間地域在市場化等方面的顯著差異,城鎮居民從中受益較多而農村居民從中受益不大,結果在客觀上也起到了擴大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
2、稅收制度
我國實行的是個人所得稅稅制,目前稅制不規范,個人所得稅難以發揮調節社會貧富差距的作用。首先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過低,只能使得中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更低,而對高收入階層影響很小,這導致稅收調節的低效應,城鄉居民之間承擔的稅負不均。此外,我國稅收管理薄弱,依法治稅水平不高,對地下稅、黑色稅收打擊乏力,對于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嚴重不到位等都使稅收在居民收入差距產生后沒有發揮應有的效果。
3、社會保障制度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覆蓋面低。迄今為止,我國農村仍未能建立一套象城市那樣的社會保障體系,而且養老保險方面,絕大多數農民基本上還都是通過家庭自保來實現保障的。此外,進城農民工的合法權利無法得到有效保障,且難以納入城鎮社會保險體系;失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沒有系統的解決辦法。因此,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使得我國不斷拉大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加劇。
4、監督制度
我國監督制度的建立和發展相對滯后,許多非市場因素在發揮作用,導致各種違法行為、非法獲取暴利的活動以及尋租行為的出現,形成非法收入。這些非法收入,破壞了正常的分配關系, 這也成為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一個重要因素。
實施,為某些尋租活動提供了便利條件。轉貼于 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http://www.studa jijuefangfa 除了從宏觀上調節農產品的價格水平之外,除了從政策上努力減輕農民的負擔之外,對農村影響最為巨大的變革莫過于稅費體制改革。在許多農業大省,稅費改革的步子邁得很大,鄉鎮合并的力度前所未有,很多吃財政飯的閑散人員不得不自謀出路,“當干部”已經不再是令人羨慕的營生,農民的不合理支出有了明顯的減輕,但是,我們也不能不看到,以上這些改革措施并沒有在實質上增加農民的收入。
三、縮小我國城鄉差距,實現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對策
(一)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由于我國采取了城市偏向的非均衡發展戰略,通過工農業價格剪刀差的廉價土地征用等手段,農村無償支持了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當人均GDP超過1000美元,在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階段中,就要相應采取“工業反哺農業,以城市支持農村”的政策,建立城鄉互動的協調機制。工業應該為農業的發展多做奉獻,城市亦應該幫助農村快速發展起來。
(二)改革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體制及戶籍制度,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自由流動。要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必須從根本改變目前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體制,構建城鄉協調發展的城鄉產業體系。改造傳統農業結構,提高農業科技含量和農業現代化水平,提高農民素質,以集約化、規模化為目標,實現農業產業化,提高農民收入。
取消戶籍制度,實現勞動力自由流動。現在的戶籍制度是城鄉發展的壁壘,要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必須全面改革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靈活創新的戶籍制度。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區分,按常住人口和暫住戶口進行戶籍登記,對在城市有固定收入、固定職業、工作并居住在城市若干年的居民,應允許其轉為正式戶口,成為真正的城市居民。
(三)完善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建立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和福利體系。社會保障制度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制度。由于我國長期分割的二元社會保障制度的存在,廣大農村勞動者未被納入社會保障制度的范圍之內,這不利于市場經濟發展和勞動制度改革,也阻礙著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有序轉移。為縮小城鄉之間差距,應改革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擴大社會保障面,逐步建立農民與市民、各種所有制職工平等一致、覆蓋全社會的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在內的社會保障體系。■
縮小行業收入差別,關鍵在于抑制部分壟斷行業的過高收入。其主要途徑有:降低壟斷行業的準入門檻,積極引入市場競爭;依據全社會平均收入水平,對壟斷行業的收入和福利總額制定適當上限;對壟斷利潤征收更高比例的稅收。
縮小城鄉收入差別,當務之急是推進戶籍制度及相關改革。一是積極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工流動和就業的歧視性規定與不合理限制,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二是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基礎教育的投入,著力改善城市中農民工子女的就學條件;三是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四是貫徹落實中央各種反哺農業、農村、農民的政策措施。
消除或取締非法非正常收入,關鍵在于繼續推進制度改革和體制創新。這包括繼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推進政治、社會等各個領域的改革等。(南開大學陳宗勝 武鵬)
其一,收入差距過大引發低收入群體心理失衡,影響社會穩定。社會成員身心和諧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前提。收入差距過大影響低收入群體身心和諧,使之心理失衡。這突出表現為低收入群體“相對剝奪感”顯化。“相對剝奪感”是一種不平衡的心理狀態或心理感受。這種心理狀態或心理感受來自對自身利益損失的判斷和評價,是社會比較的結果。在社會比較中,某個體或群體將自己的利益得失與作為參照物的其他個體或群體進行比較,若認為自己本應得到的而未能得到,“相對剝奪感”便油然而生。在現實中,收入差距過大是產生“相對剝奪感”的重要原因。“相對剝奪感”的強度與收入差距呈正相關。收入差距越大,低收入群體的“相對剝奪感”就越發強烈。如果收入差距過大,使低收入群體的某些人心理承受能力達到乃至超過極限,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就有可能導致各種極端行為發生,影響著社會穩定。
其二,收入差距過大引發貧富階層的利益沖突,影響社會穩定。“在復雜的社會中,財富的分配顯然是利益沖突的最重要根源。”在我國現實中的利益沖突主要是由于收入差距過大導致社會結構不合理而產生的。在一個社會系統中,收入差距狀況決定著社會的分層,進而決定著社會結構的類型。目前我國的收入差距狀況造成的社會結構是高低兩層明顯的分層結構。據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調查中心的一份調查顯示,我國最貧困的20%家庭收入僅占全民所得的4.27%,最富裕的20%的家庭收入卻占社會收入的50.24%。收入差距的擴大逐年累積起來就形成了財產差距的不斷擴大。收入最高的10%家庭財產總額占城鎮居民全部財產的比重接近50%,收入最低的10%家庭財產總額占城鎮居民全部財產的比重僅維持在1%上下。由于財產性收入的增幅較大,財產差距的擴大又進一步加劇收入差距。這種高低兩層明顯的分層結構是一種不穩定的社會結構。在這種社會結構的上端,是擁有大量財富的社會強勢群體,其包括經濟精英、文化精英等;另一端則是人口龐大的弱勢群體,其包括大多數農民、農民工和城市待業、失業人員。處于這兩極的社會群體都缺乏安全感。弱勢群體的不安全感來自醫療、住房和教育改革后的基本生存威脅;強勢群體的不安全感來自快速膨脹的財產。這兩個群體之間巨大的利益反差必然形成利益沖突。由于非法高收入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某些低收入者對非法高收入者的不滿漸漸掩蓋了對合法高收入者的認同,往往把高收入者的致富不加分析地與通過不正當手段乃至非法手段致富相提并論,于是滋生了對高收入者的仇視心理,由此而產生了一系列針對富人的惡性犯罪案件。由于收入差距過大而引發的利益沖突的不斷加劇影響著社會穩定。
回答人的補充 2009-07-02 15:39 其三,收入差距過大引發人口流動失序,影響社會穩定。收入差距過大引發人口流動失序,這是影響社會秩序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改革開放使全國人民普遍受益,但受益的程度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收入差距過大就是這種差異的具體體現。收入差距過大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城鄉收入差距過大,二是地區收入差距過大。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村人均純收入相比,1980年為2.5倍,2004年為3.2倍。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之間各省份平均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1980年為1.3倍,2004年為1.5倍;農村人均純收入之比,1980年為1.2倍,2004年為1.9倍。(陳晴曄:《我國現階段收入差距問題研究綜述》,《社會主義經濟理論與實踐》2007年第5期)農村中的低收入人口、貧困地區的人口出自對富裕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形成了不斷向經濟發達地區尤其是向大城市流動的態勢。據2002年外來人口動態監測調查顯示,北京市外來人口總量高達386.6萬人,其中有200—300萬人集中在中心地帶。(黃建鋼等:《社會穩定問題研究》,紅旗出版社,2005年)這些流動人口的吃飯、住房、就業、子女教育等給城市管理帶來巨大壓力,從而給社會秩序帶來隱患。同時,由于人口流動的非理性化程度急劇上升,人口流動的盲目性、隨意性不斷增加。很多流動人口沒有明確的目標,而是持有“走著瞧”、“試著看”的態度。這樣,流動人口便從與流出地的不適應演變為與流入地的不適應。他們與流出地的不適應,指流出地無法滿足其生活需要。他們與流入地的不適應,指其素質和能力都無法適應新的環境。這些流動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較低,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超過70%。他們普遍缺乏勞動技能,而又法紀觀念淡薄。當通過正當途徑難以謀生時,他們中的一部分思想道德低下者便鋌而走險,走上危害社會治安乃至犯罪的道路,從而成為社會秩序的一大隱患。由于收入差距過大而引發的人口流動失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秩序。這兩個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響著社會穩定。回答人的補充 2009-07-02 15:49 其四,收入差距過大引發教育失衡,影響社會穩定。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權力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前提。教育不平等意味著一部分社會成員失去接受教育的權力和機會。這是由于收入差距過大而造成的。接受教育的程度與收入水平成正比。收入水平越高,教育投入越多,接受教育的機會越多,接受教育的條件越優越;收入水平越低,教育投入越少,接受教育的機會越少,接受教育的條件越差。據統計,學習費用占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對城鎮家庭來說,這一比重在56%左右;而對農村家庭來說,這一比重高達164.6%。這一平均水平對于高收入家庭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其實際支出遠遠高于這一水平。其子女不僅在國內可以接受較好的初等、中等乃至高等教育,有的還可到發達國家接受中等和高等教育。這一平均水平對于農村低收入家庭則不堪重負。據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按農村絕對貧困人口標準低于693元測算,年末農村貧困人口為2148萬人,按低收入人口標準694—958元測算,年末農村低收入人口為3550萬人。這部分人口的收入大都用于基本生活消費,用于教育的投入很少。這導致了農村受教育程度較低。據有關資料反映,學齡兒童入學率,城市為99%,農村為80%左右,邊遠山區只有50%;小學畢業升學率城鎮已基本普及,農村卻平均只有59%左右;初中畢業升學率城鎮為69%,農村只有10%。農村勞動力人口中,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受教育水平的人口比重為8.46%,具有小學及小學以下受教育水平的人口為47.62%。收入差距過大在造成部分勞動者收入低、生活水平低的同時,減少、延緩乃至取消了這部分勞動者對文化教育、技能學習等方面的需求,使一部分低收入者失去了人力資本投入和積累的能力。這既限制了他們經濟行為的自由,也剝奪了他們的發展需求和發展機會,被排斥在主流經濟和社會生活之外。如果這部分人的境況得不到關照和改善,積壓在他們心里的失落感、危機感必然會以各種形式發泄出來。由于收入差距過大引發教育失衡而導致的各種形式的發泄,都影響著社會穩定。
回答人的補充 2009-07-02 15:56 其五,收入差距過大引發民族矛盾,影響社會穩定。我國是多民族國家,民族團結、共同繁榮是社會穩定的基礎。然而,由于歷史和自然條件等原因,少數民族地區經濟普遍比較落后,收入水平與發達地區有很大的差距。這已經成為引發民族矛盾的一個重要因素。全國有50個少數民族聚居在西部地區,占全國少數民族人口的75%。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大部分處于環境脆弱的石山區、高原區、偏遠荒漠區或冰川區,發展經濟的困難是多方面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全區3/4的地區都是干旱少雨、風沙侵蝕嚴重的山地、丘陵、臺地及沙漠。由于自然條件惡劣,人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較低。2003年其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942元,為全國平均水平的77%,比上海低8338元,只有上海的44%;其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比全國平均水平低579元,為全國平均水平的80%,比上海低4611元,只有上海的31%。青海東部的大通、民和、化隆、循化、互助五個民族自治縣200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國平均水平低2556元,為全國平均水平的70%,比上海低8952元,只有上海的40%;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369元,為全國平均水平的48%,比上海低5401元,只有上海的19%。過大的收入差距壓抑了少數民族社會主義積極性,削弱了民族團結的凝聚力,引發了民族矛盾。我國的陸地邊境線85%在西部。一些少數民族與境外同一民族相鄰而居。多年來,國內外敵對勢力利用這些地區的民族和宗教問題搞滲透和分裂活動。如果與發達地區收入差距過大的現狀不能盡快改善,那里的少數民族在長期落后的基礎上必然會產生離心力。這直接影響著邊疆的鞏固和社會的穩定。弱化收入差距過大與社會穩定的負相關,關鍵是縮小過大的收入差距,尤其是要抑制收入差距的不正常擴大。其一,“提低”,即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其二,“調高”,即調節高收入群體的過高收入。其三,“打非”,即打擊牟取非正當收入的行為,其包括取締非法收入、消除灰色收入。其四,“保困”,即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我國收入差距現狀分析篇3
縮小收入差距,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數的“橄欖形”分配格局 中國收入差距已經超過基尼系數標志的警戒“紅線”,分配格局失衡導致部分社會財富向少數人集中
世界銀行的最新研究資料顯示,中國1%的家庭掌握了中國41.1%的財富,而美國則是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財富。據世界銀行的測算,歐洲與日本的基尼系數大多在0.24到0.36之間,而中國基尼系數已從三十年前改革開放之初的0.28上升到2009年的0.47。國際公認的標準則是,基尼系數高于0.4,則表明收入分配嚴重不公。中國政府公開承認,目前中國的基尼系數高達0.47,高于大多數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水平。
目前中國收入分配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為:一是中國地區、行業、群體間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二是職工、企業和國家之間,存在著收入分配的不平衡,即在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勞動所得占比重過低;三是在國民宏觀稅賦水平增加的同時,政府在教育、醫療、社保等各種公共服務方面的支出增長緩慢。中國經濟的強勁增長,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高儲蓄率將持續迅速創造財富,但是中國財富流向過于向政府集中,導致居民本來就不高的收入還必須承擔一部分公共服務費用。收入差距懸殊正在成為一系列社會問題的“導火索”。
中國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數的“橄欖形”分配格局
無論是社會的文明還是社會的和諧,都需要全民共同富裕。理想的目標是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數、中等收入者占絕大多數的“橄欖型”結構,其穩定性要遠高于“啞鈴型”或“金字塔型”結構。
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構建“橄欖型”分配格局的關鍵。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一項最新研究成果,稱目前中國中產階層的規模為總人口的23%左右。壯大中產階層的隊伍就要提高全社會總體工資水平,鼓勵創業,發展能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和能增加就業的小企業,以改善創造和分配財富的結構。保證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擴大就業,營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讓更多的低收入群體看到通向中產階層的暢通渠道。
為了更好地發揮政府在二次分配方面的調整作用,要讓高收入者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如:加強針對高收入者的稅源監控和稅收征管,適當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適時開征物業稅、遺產稅、消費稅等主要由高收入者承擔的稅種,鼓勵高收入者發展社會慈善事業等。通過發揮財稅政策的收入轉移作用,確保財政的公共性和滿足教育、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等有關方面的發展目標。通過加大二次分配領域的調控力度,將公共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務的重點逐步轉向城市低收入者和廣大農民,更好地滿足人們這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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