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菀猐在改革開放進程全面啟動的時代背景下,陳云為鞏固黨的執政地位進行了積極的思考與創造性的實踐:通過創新監督機制,規范黨紀體系;規劃監督重點,抓實抓穩黨風廉政建設;倡導黨員在學習和實際鍛煉中增強黨內監督的能力等來強化黨內監督。這些思想,對當前按照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要求,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搞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黨內風氣,具有現實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陳云;改革開放初期;黨內監督
[中圖分類號] D262.6[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8-4479(2017)06-0083-06
在改革開放進程全面啟動的時代背景下,陳云作為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為鞏固黨的執政地位進行了積極的思考與創造性的實踐:通過創新監督機制,規范黨紀體系;規劃監督重點,抓實抓穩黨風廉政建設;倡導黨員在學習和實際鍛煉中增強黨內監督的能力等來強化黨內監督。這些思想,對當前按照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要求,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搞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黨內風氣,具有現實的借鑒意義。
一、創新監督機制,規范黨紀體系
(一)強化改革開放環境下黨內監督的意識
改革開放初期,“*****”及其以前黨的錯誤給黨的組織建設造成了極大的危害,黨內監督面臨著一系列優化的問題,如果處理不妥,將制約黨的長期發展,因此,必須加強黨內監督,使正氣上升。在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陳云重新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員會副**,并被選舉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在中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講話時,陳云強調,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基本任務之一,就是要維護黨規黨法,“我們做好這件事,對我們這樣一個在九億人口國家中的執政黨,是一種重大的工作,對于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也是一種重大的責任。”①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深入,新的政策依次出臺,人們的思想活躍起來,社會觀念處于深刻的變化中。在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的執行上產生了迷惑思潮,有的黨員認為改革開放條件下堅持黨的無產階級先鋒隊性質可以不講了,有的黨員認為改革了,開放了,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可以變通、“松綁”。針對這些思潮,陳云要求各級黨組織加強黨紀,明確指出,“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松綁’的問題”、“不論在地下工作時期或執政時期,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黨的紀律”②。與此同時,陳云關注到實際存在的一些問題并作出了明確回答,如嚴格規范權力行使,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離退休老同志參與黨內監督等。1985年9月,陳云在全國黨代表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要重視。要真正身體力行,作出榜樣”、“老黨員、老干部要重視,包括退居二線或者離休、退休的在內。在以身作則、關心黨風黨紀、發揮監督作用上,沒有退居二線和離休、退休的問題。”③陳云的態度強化了改革開放初期的黨內監督意識,使廣大黨員逐漸了解黨內監督的方針、任務、內容與方式方法,積極參與和大膽進行監督。
(二)堅持黨的章程,規范其他黨內法規體系
自從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當選為恢復重建的中央紀委第一書記,1987年黨的十三大,他因年齡原因不再擔任中央紀委第一書記,陳云領導黨的紀律檢查工作九年。在此期間,陳云對堅持黨的章程,規范其他黨內法規體系進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將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提出必須形成一整套以黨章為核心的具有規范性、約束性的黨紀體系。改革開放之初,嚴肅黨紀,恢復和加強黨內監督是醫治“*****”創傷的必要之舉。黨章是黨內監督的根本依據,十二大黨章建立了保障黨員監督權利的制度。規定了黨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批評權、建議權、辯護權、申訴控告權等八項權利。1979年1月,陳云領導中央紀委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針對黨內監督中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啟動制定《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準則》是除黨章以外的第一部黨規黨紀,包含“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準搞特權”等內容,為在改革開放初期確立黨內監督的紀律和規矩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證。1980年2月29日,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一致通過《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加強黨內監督成為全黨的共識。陳云總結了歷史經驗教訓,辯證的闡釋了黨內監督與民主集中的關系:“一個人講了算,一言堂,一邊倒,我認為不好。這是講民主方面。但是,又必須要有集中,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否則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一事無成。沒有民主不好,沒有集中也辦不了事。”④與此同時,在陳云同志的指導下,還制定了一些黨內監督的具體行為規范。如1979年制定的《關于高級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等,共同形成對黨章的補充。
(三)建立健全黨內監督貫徹執行的機構和制度
在實踐中,陳云努力建立健全黨內監督貫徹執行的機構和制度,對黨的思想建設和制度建設起了重要作用。
一是夯實維護黨紀的組織基礎。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紀檢機構,建立健全紀律檢查工作的各項制度。1983年3月,中央紀委制定《關于健全黨的紀律檢查系統加強紀檢隊伍建設的暫行規定》,對黨的各級紀檢機構的設置、任務和職責范圍,紀委委員名額和機關編制,各級紀檢機構干部配備和管理原則等作了具體規定,要求各級黨的紀檢機構尚未建立的,必須在1983年建立,已經建立還不夠健全的,要盡快健全起來。陳云也十分重視紀檢干部的選擇,他強調:“要把黨的紀律檢查隊伍本身的干部選好、用好。做紀律檢查工作的干部,應當是有堅強的黨性,有一股正氣的人;應當是能夠堅持原則,敢于同黨內各種不正之風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堅決斗爭的人;而不應當是在原則問題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⑤根據陳云的指示精神,1983年3月下發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健全黨的紀律檢查系統加強紀檢隊伍建設的暫行規定》等。
二是領導創立黨內監督的雙重領導體制。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恢復重建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制度沿用了八大以來的領導體制,即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改革開放后的新問題,凸顯出這種體制嚴重制約黨內監督有效性的弊端。在陳云指導下,1980年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正式向黨中央提出建議,將中央紀委以下的各級紀委由受同級黨委領導制度改為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制度,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中央批準了這一報告。在中共十二大通過的黨章中,正式規定了雙重領導體制并延續至今,對黨內監督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陳云注重黨內監督機構的細化,1982年9月,他指出:“要繼續建立和健全黨的紀律檢查部門,縣以上單位的黨委,過去凡是沒有建立紀律檢查機構的,要盡快建立;已經建立的,有些還要加強力量。一般說來,凡是沒有紀律檢查委員會或紀律檢查組的地方,都應當有專職的紀律檢查干部。”⑥此外,陳云還盡量在制度設計上排除不利于黨內監督的因素。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伴隨著改革開放,我國開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干部交流制度,陳云對此加以贊揚。1982年,他在中共中央組織部一份反映干部交流制度的材料上批示,“交流制度很好。一個干部長期在一個地方工作并不好,容易形成幫派。縣級以上也應該輪換。”⑦
二、規劃監督重點,抓實抓穩黨風廉政建設
(一)突出黨內監督的針對性
對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加強黨內監督,陳云同志的態度一直十分堅決。1980年11月,他在中紀委召開的第三次貫徹《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淮則》座談會期間,尖銳地提出:“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問題。因此,黨風問題必須抓緊搞,永遠搞。”⑧同時,他又深刻的認識到黨風問題具有時代特征,“**”結束不久,黨和國家正進入改革開放的歷史新時期,既要進一步撥亂反正,防止“**”時期遺留的不良風氣,又要防止矯枉過正,形成黨內監督松散疲沓的風氣。1982年6月24日,在對胡喬木起草的一份文件的意見中,陳云指出,“目前在我們的黨風中,以至在整個社會風氣中,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是非不分。有些同志在是非面前不敢堅持原則,和稀泥,做老好人,而堅持原則的人受孤立。這種情況,在‘*****’以前也有,但現在比那時要嚴重得多。過去受‘左’的指導思想影響,過分強調斗爭哲學,不該斗的也斗,動不動就上綱到路線是非。現在又出現了另一種傾向,即怕矛盾,怕斗爭,怕得罪人”。對此,陳云強調,“要提倡堅持原則,提倡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精神。只有我們黨內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風氣,黨的團結才有基礎,黨才有戰斗力,整個社會風氣才會跟著好轉,才會使正氣上升,邪氣下降”⑨。陳云的這些言行,為1983年冬季開始的全面整黨作了準備。
(二)以嚴格的標準保持黨內監督的有效性
改革開放在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給作為執政黨的共產黨帶來了一定的思想侵蝕,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作風有所滲入,由此出現了少數黨員干部和干部子女鉆改革的空子,進行投機倒把、走私販私等,黨內監督任務日益繁重與艱巨。對此,陳云一向強調要以嚴格的標準保持黨內監督的有效性。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首先開放的是商品市場。廣東、福建等沿海地區有少數黨員干部也為金錢所誘,出現了參與走私的違紀違法現象。陳云在接到中紀委反映廣東一些黨員干部參與走私、貪污腐化的信訪簡報后,情緒十分激動⑩。陳云將走私事件與黨內監督的標準聯系起來,主張從整理黨風、嚴肅黨紀出發從嚴辦理,違反了黨紀、政紀的都要嚴肅處理,“要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并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 陳云主張對違反法律的要依法懲治,構筑法制的防線。1982年10月30日,陳云在看了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試辦經濟特區的初步總結給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報告后,贊同不能“以罰代刑”,做出批語:“要不斷總結,因走私分子會用各種辦法。此件上說的不能‘以罰代刑’,很好。必須既有罰,又有刑。” 這正是陳云以嚴格的標準教育干部在改革開放環境下必須守住監督的底線和標準。陳云這種維護黨內監督的果決態度,對于遏制改革開放初期經濟領域嚴重犯罪的勢頭起到了積極作用。1983年是開展嚴打的第一年,在紀委系統立案的黨員經濟犯罪案件就有16萬件之多,其中結案并開除黨籍的有5500多人,移交司法部門判刑的有3萬多人,情節特別嚴重的,如汕頭地委政法委原副主任王仲還被判了死刑。
(三)重視遏制基層“小而眾”的腐敗行為
黨領導的改革開放事業健康有序的進行所需要的黨內監督,不僅要針對高中級的黨員干部,也要針對基層的黨員干部。當時,基層腐敗行為的特征一個是“小”,腐敗金額一般不大;第二個是“眾”,涉及的黨員干部眾多,許多黨員認為法不責眾,久而久之習以為常,甚至認為是慣例。執政黨只有得到群眾的肯定,才能制定符合群眾利益要求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如果對基層黨員利用權力搞特殊化不加制止,便會使黨喪失民心。陳云認識到這些“小而眾”的腐敗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對于基層黨員干部的黨內監督提出嚴格的要求。1983年10月,陳云了解到有些農村黨員集訓,除了給伙食補貼以外,集訓期間還要每天給黨員發誤工費,甚至有的黨員不給錢就不去開會。陳云在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上專門提到這個看似的“小事”,他說:“這在黨執政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解放前,同樣在農村,支援戰爭,運送彈藥、傷兵,非但沒有誤工補貼,而且常常因此而受傷或死亡。相比之下,現在這些誤工補貼能算合理嗎?拿誤工補貼的共產黨員應該想一想,這樣做是不是合乎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共產黨員的標準是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為共產主義而奮斗終身。我看一切集訓、開會要錢的人,不能成為共產黨員。” 對基層“小而眾”的腐敗行為,陳云主張各級黨委紀委要立得起來,負起責任。1985年9月,陳云在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書面講話中,明確指出各級黨委和紀委通過黨內監督,爭取黨風好轉負有重大責任。他提出:“對于危害社會主義建設,敗壞黨風、社會風氣的歪風邪氣,熟視無睹,聽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為非作歹的個人外,還要追究那個單位、那個地區的黨委的責任,包括紀委的責任。”
三、倡導黨員在學習和實際鍛煉中增強黨內監督的能力
(一)提倡黨員夯實馬列理論基礎
改革開放是一項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的系統工程,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黨員對共產主義要有極強的信念,對現實問題的解決有極大的智慧和勇氣。面對新的歷史條件,黨內監督更需要黨員具備一定素質,能監督,善監督。陳云認為,“現在我們國家的經濟建設規模比過去要大得多,復雜得多,過去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在當前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很多已經不再適用。這就需要我們努力學習新的東西,不斷探索和解決新的問題” 。黨內監督作為執政黨自我凈化的重要能力,必須提高黨員馬列理論素質,使他們在思想上堅守信念,在方法上與時俱進,這是黨的建設的要求,也是人民群眾對共產黨執政隊伍的時代要求。正如陳云所說:“現在我們在新的形勢下,全黨仍然面臨著學會運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這項最迫切的任務。” 陳云首先將領導干部對馬列理論的學習作為黨內監督能力的基本點和活水源頭來抓。他認為,黨的領導干部的政治理論素質關系到黨的事業的興衰成敗,他深感必須強調黨員干部學習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重要性,要求黨的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學習馬克思主義哲學。陳云指出:“現在我們的干部中,很多人不懂哲學,很需要從思想方法上、工作方法上提高一步。只有掌握馬克思主義哲學,思想上、工作上才能真正提高” ,“要把我們的黨和國家領導好,最要緊的,是要使領導干部的思想方法搞對頭,這就要學習馬克思主義哲學” 。早在延安時期,陳云就提出:“學習理論既然是每個黨員的責任,那么,黨內的老干部、高級干部首先要努力學習,成為學習的模范。因為你是老干部,因為你常常擔負獨當一面的領導工作,你就更有責任而且更有必要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 。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他主張黨員應該帶頭學習理論知識的具體設想。1981年3月,在指導起草《決議》的過程中,陳云提倡黨內干部和青年要學哲學、學歷史,現在就要抓,一直抓下去。
在學習方法上,陳云一向重視和提倡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要讀一些馬列的著作,認為只有認真閱讀原著才能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陳云多次向人們介紹了他自己的學習體會,特別是毛澤東的教導。1983年下半年,陳云在有關部門擬的整黨學習文件目錄中,增加了《共產黨宣言》、《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等馬列原著。對于馬列的書太長的說法,陳云指出:可以搞摘要,并建議將書目中自己的文章減去幾篇,只留一兩篇就行了。陳云說:“這不是謙虛,我們的東西都是從馬列那里來的。” 陳云還十分重視并善于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在學習方法上既要有個人心得,又要交流各自的體會。1983年,他指導身邊同志學哲學時,就要求他找幾個同志一起學,每星期討論一次,為期兩年,并對先學什么,后學什么訂一個計劃。
(二)提倡加強黨員專業素質教育
黨內監督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內容和要求。十一屆三中全會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逐步轉移到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要把這一正確的政治路線貫徹下去,完成黨的執政使命,各級黨員必須要加強專業素質,才能解決“不會監督”的問題,實施正確、主動、到位的黨內監督。陳云一向重視黨員干部的專業素質問題,將之視為過好黨內政治生活的必備條件,在《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就要求“努力學習,做到又紅又專。”他還進一步指出:“各級黨組織和黨的紀律檢查部門只是查處違法亂紀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強共產黨員的黨性教育和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的教育。提高共產黨員的素質,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黨的建設上的一個根本問題。對這一點要有清楚的認識,要認真地抓緊抓好。”
1982年初,為了配合當時黨的思想作風的整頓,中央決定發表陳云同志在黨的七大上的發言,并冠以《要講真理,不要講面子》的標題。陳云深刻的認識到,黨員只有不斷加強自我教育和約束,在面對大量社會管理和經濟管理工作時才會更自信、更懂行,也才能在精通業務的基礎上,有更高質量的黨內監督。在陳云提出的“干部四化”方針中,知識化和專業化得到了強調。1982年10月,在陳云的推動下,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干部教育工作經常化、正規化、制度化。力爭三五年內使干部隊伍的政治、業務水平得到明顯提高。 1983年2月25日,陳云在給時任中共中央黨校校長王震的一封信中強調指出:“黨校學員既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理論和黨的方針政策,以此為主課,又要學習一些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必要的專業知識,以提高領導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
(三)提倡黨員在實際工作中鍛煉監督能力
改革開放初期,百廢俱興,實現廣大黨員黨內監督的廣泛性和深刻性,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必須建立在對執政規律認識不斷深化的基礎上。陳云根據新的歷史時期黨所面臨的新任務、新情況和新向題,針對中青年黨員缺乏經驗的實際情況,大膽打破老框框,創新工作方式,給他們接觸全面工作的機會,隨時了解工作中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增強黨性覺悟,陳云主張成立中央書記處,選身體好、年輕一些的同志,分擔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的日常工作。1980年2月24日,在就書記處工作問題發表的談話時,陳云說,今后的會議一定是老年的、比較年輕的、還有40歲左右的同志共同參加。 陳云主張以崗位責任鍛煉執政骨干隊伍。1981年5月8日,陳云明確提出:“讓德才兼備的中青年干部在各級領導崗位上鍛煉。” 在黨的十二大上,陳云說:“把中青年干部放到負責崗位上去,讓他們挑擔子,鍛煉三年五載,十年八年,他們就一定可以取得經驗,逐步成熟。”陳云對長期訓練干部有著制度化的思考。他的一個設想是,凡屬向黨委提出的問題或方案,先由下級的輔助機構中的中青年干部進行研究,提出可供選擇的幾種方案、辦法,供黨委參考。這樣組成一支龐大的真正年富力強的后備隊伍,既便于黨組織對他們的領導能力和組織才干有一個實際的考察,又能減輕各級黨委的工作。
在啟動社會主義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時期的進程中,陳云對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執政黨建設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并在黨內監督的關鍵問題上提出了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的觀點和主張。2016年1月12日,******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不斷推進黨內監督是我們學習、研究和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各項方針政策的現實需要。陳云在改革開放初期對于黨內監督的一系列思考與實踐,對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抓住那些制約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問題和關鍵環節,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 注 釋 ]
①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0頁。
②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頁。
③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1頁。
④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0頁。
⑤ 《陳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512頁。
⑥ 朱佳木主編:《陳云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351頁。
⑦ 朱佳木主編:《陳云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298頁。
⑧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3頁。
⑨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頁。
⑩ 朱佳木:《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到底的一生——我所了解的晚年陳云(上)》,載于《當代中國史研究》2005年第3期。
朱佳木主編:《陳云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330頁。
《陳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516頁。
朱佳木:《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到底的一生——我所了解的晚年陳云(上)》,載于《當代中國史研究》2005年第3期。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2頁。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6頁。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9頁。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2頁。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頁。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0頁。
《陳云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8頁。
朱佳木主編:《陳云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379頁。
朱佳木:《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到底的一生——我所了解的晚年陳云(上)》,載于《當代中國史研究》2005年第3期。
朱佳木主編:《陳云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379頁。
《陳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541頁。
《關于中央黨政機關干部教育工作的決定》,引自《國務院公報》1982年第17期。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2頁。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0頁。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頁。
《陳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5頁。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創新體制機制強化黨內監督》,《人民日報》2016年1月1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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