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數字經濟發展中問題探討及對策研究(范文推薦),供大家參考。
數字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后的一種新的經濟社會發展形態,數字經濟的誕生和崛起,深刻影響了人類的發展進程,重構了全球產業發展格局,給全球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新動能。2021年,“數字經濟”在我國“十四五”規劃中被明確認定為未來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世界互聯網發展報告2021》指出,數字經濟成為世界各國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沖擊、加快經濟社會轉型的重要選擇。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相關研究結果顯示:數字化程度每提高10%,人均GDP將能夠增長0.5%—0.62%。2021年10月18日,***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體學習中強調,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在我國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數字經濟近年來蓬勃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層出不窮,大數據、5G、人工智能、智能終端等新興產業快速壯大,有效推動了產業互聯網加速發展,豐富了人們的數字文化生活和消費,持續助力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39.2萬億元,同比增長9.6%,增速位居全球第一,規模位居全球第二,占我國GDP比重達38.6%,成為穩定經濟增長的關鍵動力,同時也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有利于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有利于推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有
利于推動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重要性不言而喻,實踐成果也確實舉世矚目,但是,我國數字經濟發展也存在著一系列制約因素,如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薄弱,數字鴻溝普遍存在,數字安全措施有待提高,數字經濟發展中的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數字經濟人才短缺等。把握好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現狀,認真分析研判存在的不足和制約因素,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建議,是本課題研究的目的所在。
一、數字經濟研究綜述
研究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問題和對策,需要首先對數字經濟的內涵、特征、相關關系、未來發展等有一個清晰的把握。下面對數字經濟研究的理論進行一個簡要的歸納和綜述。
數字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對它的概念界定吸引了理論界和實務界的關注。經濟學家唐 塔普斯科特(DonTapscott)在1996年出版的《數字經濟:智力互聯時代的希望與風險》著作里提出了“數字經濟”的概念,他被認為是最早提出“數字經濟”概念的學者之一。由于研究或實際運用的視角、目的、方法等的不同,不同的研究者或實務界人士對數字經濟有不同的理解,目前國內外對于數字經濟尚未形成統一的概念界定。不過,受到較多理論界和實務界人士認可的“數字經濟”定義是G20杭州峰會提出的:“數字經濟是指以使用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作為重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為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2020年7月,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的《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2020年)》中,提出了數字經濟的“四化”框架,即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字化治理、數據價值化。這一提法得到廣泛認同,本課題對數字經濟研究的文獻綜述就從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字化治理、數據價值化這四個方面進行簡要歸納和探討。
關于數字產業化方面的研究。數字產業化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技術、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等,具體包括電子信息制造業、電信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行業等,是推進數字經濟的手段,構成了數字經濟的基礎部分。聚焦數字產業化的相關研究在2000年以后逐漸增多,且主要側重于對數字化與特定產業、特定領域的關系和對策研究。Brynjolfsson和Hit(t2000)指出,互聯網技術顛覆了商品的交換方式,并為商品的交換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促進了商品交易效率的大幅度提高。何梟吟(2005)對美國數字經濟進行研究后發現:數字經濟發展使得美國各個產品、市場和企業都出現不斷數據化的趨勢,并且數字經濟領域的創新成為美國經濟發展的強勁動力。Stevenson(2008)認為,數字化網絡的廣泛使用會改善勞動力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現象,進而促進勞動力的自由流動。Acemoglu和Restrepo(2016)研究發現,數字智能化所引發的勞動力流動是就業替代效應與數字化創新影響的共同結果,且在一定程度上,數字化發展表現出對高技能勞動力的偏好。黃群慧等(2019)基于理論模型與實證檢驗的研究表明,互聯網發展對城市整體和制造業整體生產率有積極影響。楊大鵬(2019)提出,數字產業化分為研發機構驅動、龍頭企業驅動和特色小鎮驅動等模式。李永紅、黃瑞(2019)提出數字產業化主要遵循信息增值模式和產業數字化融合驅動模式。呂明元和苗效東(2020)基于2005—2017年我國省級制造業部門面板數據的研究發現,大數據能有效促進我國制造業結構高級化和合理化。可以看出,相關數字產業化方面的研究對人、財、物的促進作用有了較為全面的涉獵,數字產業化的重要性受到普遍肯定。
關于產業數字化方面的研究。產業數字化是以數字技術賦能產業鏈上下游的全要素數字化升級、轉型和再造的過程,產業數字化的客體是數字技術,主體多是需要提升生產數量與效率的傳統產業。產業數字化包括但不限于工業互聯網、兩化融合、智能制造、車聯網、平臺經濟等融合型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產業數字化的產值目前來看,遠高于數字化產業的產值,它涉及傳統產業等的數字化改造,更受社會各界的重視,相關研究相對較多。產業數字化的研究主要興起于21世紀初,特別是近年來成果豐碩。周叔蓮、王偉光(2001)認為,信息技術能夠促進傳統產業結構調整。SusantoBasu和JohnFernald(2007)研究發現,數字技術的應用能夠使全要素生產率獲得提升。張于喆(2018)指出,數字經濟驅動產業結構升級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制造業數字化改造為切入點,對所有實體經濟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革,以驅動產業結構向中高端邁進。何帆和劉紅霞(2019)利用A股2012—2017年數據對實體企業數字化變革的業績提升效應進行了評估,研究發現,數字經濟政策對實體企業數字化變革業績影響較大。劉元勝(2020)、馬名杰等(2019)認為農業、制造業轉型的主要推動力是數字化。鄭健壯(2020)研究發現,產業數字化主要遵循“新技術主導—新要素變化—新產業形成—新集群構建”的發展路徑,關鍵是通過集群化方式促進全產業鏈數字化發展。白雪潔等(2021)基于中國2007—2019年39個行業的面板數據,實證檢驗數字化改造對行業技術升級的具體影響,結果發現,數字化改造可以推動整體行業技術升級。從相關研究可以看出,諸多行業引入數字化技術后,生產效率得到提升,促進了產業結構的升級。
關于數字化治理方面的研究。數字化治理是運用數字技術,實現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組織、行政監督等體制更加優化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對數字化治理的研究在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逐漸增多,近年來成了熱點研究領域。NicholasNegroponte在其1995年出版的《數字化生存》一書中強調,信息化技術的應用使民眾能夠更為廣泛地參與到政府決策當中,極大地提升了社會公眾管理的公平性和公開性。ManuelCastells(1996)在其著作《網絡社會的崛起》中,對信息時代的到來給公共管理治理體系提出的更高要求和挑戰進行分析,體現出數字化治理的雛形。PatrickDunleavy(2006)提出了數字化變革的9個要素,包括電子服務交付、基于網絡的效用處理、走向開放的管理等,這9個要素構成了數字化治理對技術、流程和系統的要求。
Luna等(2015)研究了重視數字化治理理論與政府公共價值創造的聯系等問題。國外學者主要從數字化治理理論的理論框架著手進行研究,逐步拓展至應用領域,對數字化治理的范圍進行了延展,這對我國學者起到重要的啟示作用。我國學者對數字化治理的研究稍晚于國外學者,近年來,結合我國實踐取得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劉慶龍、鄭興祥(2003)研究了我國城市社區數字化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建議。陳振明、薛瀾(2007)認為,信息技術是一種最重要的政府管理工具,電子政務或電子化政府建設成為當代公共管理發展的基本趨勢。對于數字化治理中的協同困境,現有研究對政府部門在既有制度框架內的自發創新關注較少,聶勇浩、李霞(2018)通過對南沙自貿片區的案例研究發現,監管部門采用了一種可稱為“迂回”的行動策略去**數字化治理中的協同困境,他們認為,這一策略雖然有其優勢,但是也存在著多方面的限度,如不能充分回應監管需求、平臺合法性和變革程度有限等。陳萬球、廖慧知(2021)研究了我國數字化治理的現實困境及機制創新路徑,提出:國家和政府必須正視數字化治理工的問題與挑戰,充分借鑒全球數字化轉型的成功經驗,完善法律制度環境、發展多元主體參與機制、健全人才培養機制。趙琨、蘇昕(2021)研究認為,當前我國鄉村數字化治理處于探索建設階段,應重視人才選用,實現數字化嵌入鄉村治理的觀念認同;
強化硬件設施,提供數字化嵌入鄉村治理的技術保障;
優化治理體系,滿足數字化嵌入鄉村治理的實踐要求。
關于數據價值化方面的研究。數據價值化就是數據的價值得到正確體現的過程。數據價值化包括但不限于數據采集、數據標準、數據確權、數據標注、數據定價、數據交易、數據流轉、數據保護等。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這些技術體系帶來的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實質上歸結為數據工作產生的價值。21世紀以來,數據價值化加速推進,數據價值化的界定、挖掘、應用等越來越受到理論界和實務界的重視。因為數據確權的復雜性,業界至今尚未形成數據確權的統一標準。PaulSchwartz(2004)提出將個人數據賦權給消費者,將其看作是一種商品,并通過有組織的市場交易來實現最優的個人隱私披露。WolfgangKerber(2016)認為,政府介入確立數據產權會增加市場的不確定性,阻礙數字經濟的創新發展。王融(2015)認為企業對于匿名化處理后的數據集享有一種有限制的所有權。林淼(2020)研究認為,區塊鏈技術在定義數據權屬關系方面具有天然優勢,有利于解決數據確權的問題。唐要家(2021)認為,數據確權主要是保護附著在數據要素上的權屬,以促進激勵相容的數據要素最大化開發利用。1995年,“數據挖掘”(DataMining)首次被提出(何紅,2015)。MichaelL.Gargano和BelG.Raggad(1999)研究認為,數據挖掘能發現隱藏在有價值的數據資產中的信息。肖建華、柴芳墨(2019)研究認為,當數據交易雙方對交易的數據是否脫敏以及脫敏標準并不明確時,就會帶來因數據交易而產生的法律風險。王文平(2016)提出了大數據交易五種定價(平臺預定價、固定定價、實時定價、協議定價、拍賣定價)策略。劉耀華(2016)認為,大數據交易規則的不明確容易引發數據安全的保護、數據資產價值的評估、大數據交易市場監管等問題。劉新宇(2019)認為,數據采集、數據清洗、數據挖掘、匿名化處理等大數據處理技術具有很強的專業性,由此催生了數據處理的專業化分工。周漢華(2006)研究發現,歐盟、加拿大、日本等國家和地區均有個人信息數據保護的專門法律。我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安全法》,其中建立了個人信息的數據保護制度。當前立法并未明確規定商業數據權利的歸屬和性質,導致企業商業數據保護問題亟待解決(郭若昕,2020)。整體來看,中外關于數據價值化方面的研究,涉及領域較多,但普遍還不夠深入。
二、數字經濟發展階段分析
數字經濟通過人工智能、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改變國民經濟的生產、消費和分配方式,提供更加高效的經濟運行模式,持續推動經濟增長。研究其發展階段,能更好地把握發展現狀及未來走勢,為經濟社會提供有益幫助。將視角拉長到人類歷史發展的整個階段,我們可以大致將經濟階段分為農業經濟、工業經濟和數字經濟時代。經濟形態的區分主要取決于以下三個因素:生產要素、核心驅動力和載體形態。農業經濟的生產要素是土地與勞力,核心驅動力是農業技術,載體形態是農耕工具和牲畜馴化;
工業經濟的生產要素則更加豐富,除勞動力與土地外,還增加了資源與資本,核心驅動力是工業技術,載體形態是機器與工廠。數字經濟的生產要素除勞動力、土地、資源、資本外,還增加了信息數據,核心驅動力是信息通信技術,載體形態是互聯網、計算機以及由此形成的現代信息網絡。廣義上的數字經濟發展最早可上溯到20世紀40—60年代,以美國研制出第一臺通用計算機埃尼阿克為開端。盡管目前各方研究在時間劃分上存在一些差異,但關于數字經濟的發展大體經歷了如下幾個階段。
(1)電子計算機誕生時期(20世紀40—60年代)。電子計算機的誕生標志著數字經濟時代正式開始。早期計算機的硬件經歷了從電子管到晶體管再到集成電路的演進,軟件也經歷了從機器、匯編語言到標準化程序設計語言和人機會話式的BASIC語言的發展。總體上,電子計算機在這個階段完成了體積縮小、價格下降、計算速度提高等進化。
(2)個人電腦時代(20世紀7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大規模集成電路的出現進一步縮小了電子計算機的體積,個人電腦(PC)的出現使得計算機開始進入中小企業和居民生活當中,并在商業領域廣泛運用。這一階段,個人電腦硬件向著便攜式演進,半導體芯片領域快速發展,而軟件則在編程語言、操作系統、數據庫等方面有諸多創新。
(3)PC互聯網時代(20世紀90年代中期—21世紀初)。伴隨著個人電腦和網絡技術的發展,網絡經濟開始騰飛。從美國國防部1969年建立的阿帕網,到之后逐漸形成了NSFnet、萬維網等主干網。直到1993年美國克林頓政府執政后推出“信息高速公路”戰略,標志著計算機網絡進入信息高速公路發展階段。以此為開端,網絡瀏覽器的開發、搜索服務、電子商務、網絡硬件等領域都出現了突破性的創新,當下的諸多互聯網巨頭也是從此時開始起步。但是,由于個人計算機速度、存儲規模和網速等客觀限制,很多商業模式在彼時得不到有效支撐,最終導致了2000年科網泡沫的破滅。
(4)移動互聯網時代(21世紀初—2015年左右)。移動通信技術的進步與智能手機的出現,使得網絡經濟以移動互聯網的形式再度復興。從3G到4G的移動通信技術快速升級,以iphone為代表的智能手機取代傳統手機,互聯網企業平臺化趨勢愈發明顯,共享經濟模式受到廣泛關注,云計算于2006年最早提出,并開始引領IT技術的發展趨勢。
(5)全面數字經濟時代(2016年之后)。2016年云計算進入全面爆發階段,全球云服務市場規模迅速膨脹;
目前大數據已在政府決策、交通、物流、金融、電商、廣告等領域廣泛運用;
人工智能近年來得到迅速發展,覆蓋了從手機、平板、電腦,到機器人、VR、可穿戴設備、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諸多領域。此外,區塊鏈、平臺經濟等新業態紛紛涌現。
三、我國數字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探討
我國“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要發展數字經濟,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數字經濟發展重點關注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加快數字社會建設步伐、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營造良好數字生態四個方面。相應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在各自的“十四五”規劃中針對數字經濟發展提出了發展謀劃。總體來看,數字經濟在全國蓬勃興起,但大多數都處于起步階段,在實踐過程中還面臨著種種問題。
1.數字經濟發展的創新能力和核心技術薄弱
從我國數字經濟的整體發展來看,創新能力不高成為制約數字經濟發展的普遍問題和現實瓶頸。大多數數字經濟技術的應用更多停留在模仿復制階段,二次創新和逆向研發占據多數,數字經濟模式或者業態的變革成為主流,原始型創新則十分少見。以智慧城市建設和“互聯網+”發展為例,所謂的數字賦能、云上政務、智慧空間等大多數是信息化技術的一般應用,并未涉及數字經濟的真正內核。企業上云質量普遍不高,多以辦公協同、財務管理等初級上云為主,研發設計、供應鏈管理等深層次上云并不多見。以**為例,**省委工作會議指出,**要實施數字化轉型戰略,把加快數字化轉型作為引領性、戰略性工程,充分發揮數據資源豐富、制造業基礎堅實、應用場景多元等優勢,全方位打造數字強省。作為制造業大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尚未完成,制造業新舊動能轉換尚未根本實現,經濟大省和制造業的基礎優勢助力數字經濟發展的比較優勢尚未得到根本發揮。這都在根本上制約著**數字經濟創新能力的提升。
以云計算、大數據、邊緣計算、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為代表的數字技是支撐數字經濟發展和構建數字經濟應用場景的關鍵技術,同時也是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迭代升級的關鍵驅動力。但我國在數字經濟核心技術尤其是基礎研究方面存在較大短板。以我國信息通信業為例,據我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的《2020數字我國產業發展報告(信息通信產業篇)》現顯示,我國信息通信產業積極應對技術、產業和人才等多方面挑戰,取得了長足進步。但與高質量發展目標和發達國家水平相比,在創新能力、生產效率、高端供給等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質量和效益有待進一步提升。我國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變,基礎技術產業體系和高附加值環節“卡脖子”問題十分明顯。在硬性技術層面,隨著數字技術的使用和發展,不少大企業實現了降本增效。比如,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打造的燈塔工廠,就有著卓越的成效,但大多數中小微企業的數字化進度和程度明顯落后于大型企業,絕大部分都還沒能享受到“數字紅利”,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轉型過程中仍面臨資金缺乏、數字化人才短缺、基礎薄弱以及轉型契合度不確定等諸多困難與挑戰。
2.數字經濟發展的協同性不足,“信息孤島”等現象嚴重
5G、工業互聯網、云計算等數字經濟技術的應用促使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在社會發展的多個領域實現融合,由此帶來的效率提升進一步激發了社會對數字經濟應用的廣泛需求。但是不得不看到,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的融合過程中,數據的共享和開放成為制約數字經濟應用場景進一步擴大的重要原因。在各個領域普遍存在數據敏感特征,各個社會主體對于共享和開放自身數據資源的意愿并不強烈,使得大量“沉睡”數據無法相互聯合共同發揮數據要素的效用,最終形成一座座的“信息孤島”,或者更準確地說是“數據孤島”。究其原因,可能與數字經濟發展尚未構建起權責明晰、利益共享的數據平臺有一定關系。由此帶來的數據要素流動性差等問題更加不利于共建共享統一的開放的要素市場。以實踐中常見的智慧園區建設為例,智慧園區的智能設備信息系統,通常由不同的開發商用不同的技術建起來的。但這些系統之間卻并不連通,而是一個個孤立的信息系統,這在無形中形成了一個個的信息孤島。在這種場景下,單獨觀察一個園區的發展十分容易,但如果想獲取所有園區全面的數據信息進而觀測園區總體發展則就比較困難,這也是信息孤島制約數字經濟發展的直觀體現。
3.數字經濟發展中的安全隱患突出
數字經濟的一大特征是擁有龐大的數據要素市場,而數據安全是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的基本前提。數字經濟發展中的安全隱患體現在兩個層面,一方面是數據的廣泛應用帶來的個人隱私保護問題。數字經濟時代,人們在現實生活中使用日常的消費、出行、醫療、金融服務時,往往都會產生大量的個人隱私數據,這些具有公共服務屬性的數據往往被相關數據平臺無償獲取,用戶存在要么直接簽署授權協議,要么不使用該項服務的兩難處境,數據采集和使用的“黑箱”,讓人們在防范隱私泄露方面永遠處于被動局面,也即對于個人隱私數據的保護無能為力。數據安全問題更多時候依賴的是數據收集平臺的誠信和制度設計。另一方面是數字經濟平臺在積累了巨量的數據要素時,該領域的頭部企業往往會形成數字經濟壟斷局面。一般而言,在數字經濟發展的初期,各個領域都存在著較多的競爭者,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資本的加入,一些領域最終會形成由一兩個科技巨頭占據主導地位,包括社交平臺、搜索引擎和視頻運營商等領域。科技巨頭們依托龐大的用戶群體和數據累積,自然而然地就會占據市場中的壟斷地位,從而損害公平競爭和群體創新。例如,的往往通過收購一些后起的創新企業來鞏固自己的行業地位,由此產生一個擔心是這些巨頭的市場地位是否導致壟斷,損害競爭和創新。如果數據時效性、真實性、隱私保護、復制管控等環節得不到有效保障,數據要素競爭優勢就會喪失,最終阻礙數據經濟的發展。
4.數字經濟發展中的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
從全國層面來看,數字經濟都屬于一個新生事物,數字經濟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沒有現成的,還處于發展中不健全的一種狀態。有關數字經濟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還處于起步階段,甚至滯后數字經濟實踐的發展。例如,由于沒有全國統一的數字經濟統計體系,導致數字經濟在規模測算、產業界定、橫縱對比等方面面臨諸多問題。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專項法律法規、專項政策尚未形成體系,數字經濟發展指標體系、評價體系尚未建立,數字經濟發展的推進機制也不夠完善。作為數字經濟治理體系重要組成的制度建設相對缺乏以及監管理念相對落后,使得數字經濟發展中出現一些問題。例如,企業和個人獲取公共數據的渠道不暢,政企數據共享權責邊界模糊,數據安全監管體系不足,這將影響企業和用戶對數字經濟相關產業發展的積極性和支持力度。另外,數據經濟所產生的海量數據,形成了巨量的數據要素市場,但數據的非稀缺性、非均質性、非排他性等特殊屬性決定了其與傳統的土地、資本、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存在本質區別,數據要素的權屬界定十分復雜,且進行界定的實施成本較高。這也使得數據要素交易市場的構建難度較大,數據交易載體方面尚未形成合理高效的市場定價機制和交易機制,數據要素市場的交易載體十分缺乏,數據要素一定程度上出現“有價無市”的尷尬局面。
5.數字經濟高端人才稀缺
引進入數字經濟時代,數字經濟對人才和人力資本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數字素養。數字經濟時代與傳統的農工業經濟時代有著明顯的區別,其對勞動者的素養要求也更高。隨著數字技術與各領域的融合度加深,勞動者除了針對所在職位、崗位所具備的專業技能外,數字技能也將成為衡量他們工作能力的一種標準。培養具備數字素養的高端新型人才將成為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持續性動力。從高端人才的培育方面來看,由于數字經濟發展處于起步階段,因此,目前全國范圍內都比較缺乏具有針對性的數字經濟領域的專業人才。相關高等院校、知名科研機構等在培養數字經濟人才方面的儲備和積累還比較欠缺,這顯著不利于我國目前甚至未來的數字經濟發展。這一點在我國內陸省份或者經濟欠發達省份表現更加顯著。以**為例,從高端人才引進成效方面來看,作為典型的內陸省份和欠發達地區,**對高層次人才盡管設立了諸多的引進激勵措施和機制,但仍舊成效甚微,自身發展環境、營商環境、宜居環境對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十分有限。同時,由于數字經濟發展的特殊性,數字經濟融合新技術與新產業,數字技術更新迭代較快、專業性較強,使得數字經濟發展對人力資本的需求從“量”向“質”轉變,對人力資本的專業性、復合性和實用性水平的要求較高,同時還需具備全局視角、戰略思維、深度分析能力以及敏銳的市場洞察力,由此導致我國數字人才特別是高端數字人才明顯供應不足。
四、促進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當今知識經濟時代,數字經濟發展越來越重要,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數字化發展,明確提出數字中國戰略。結合上文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幾點促進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1.加大投入,以突破數字經濟發展的技術瓶頸制約
突破數字經濟發展的技術瓶頸制約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加大投入,這個投入包括人、財、物的投入。“人”的方面講,包括加強數字技術方面人才的培育,譬如提供前沿知識的學習、邀請專家做講座、外派學習等;
提升技術研發人員的待遇,譬如增加工資、津貼,晉升渠道暢通,解決住房、戶籍等;
引進關鍵技術領軍人物,采取提供高薪、高額科研啟動金、住房等措施吸引和留住人才。“財”的方面講,就是加大資金投入,包括向相關高校、科研院所財政轉移資金支持,對研發企業實行相關項目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收減免措施,設立數字技術科研基金等;
“物”的方面講,主要是提供數字技術研究的場所、實驗設備、加強全面5G通信、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以營造數字經濟發展的實踐氛圍和打造廣泛的數字技術支撐。
2.加強跨區域數字經濟協同聯動發展,以消除數字鴻溝
數字鴻溝的稱謂是用來描述數字經濟時代兩個單元(或區域)或一個單元(區域)與多個單元(區域)之間,存在的數字經濟基礎設施建設、數字創新能力、數字知識學習及應用能力等方面的差異、數據分割(即所謂的“信息孤島”)現象。我國的數字經濟發展中存在明顯的數字鴻溝,而加強跨區域數字經濟的協同聯動發展是消除數字鴻溝的有力措施。區域數字經濟協同聯動發展,首先,需要中央政府在國家層面上出臺政策措施,針對不同區域特點制訂數字經濟發展的新基建規劃,盡量建立數字經濟發展的統一標準,出臺產業協同發展指導意見、數據信息共享方案等。其次,各個區域要結合自身數字經濟發展特點和優勢,并分析臨近區域或其他發達或不發達區域數字經濟發展的狀況,制定發展規劃,出臺新基建方案,謀劃產業轉移路徑,積極與相鄰區域進行數字經濟發展方面的溝通,努力消除“信息孤島”,消除要素流動壁壘,加強相互之間的學習交流,促進產業聚集。再次,各級政府要營造關于數字經濟時代相關應用場景的學習氛圍,鼓勵全民提高數字素養,尤其是上了年紀的人群,使更多的人能適應時代的發展,努力跨越數字鴻溝。
3.積極應用區塊鏈技術構建數據信任支撐體系
“數據”號稱數字經濟時代的“石油”或“血液”。2020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中,首次將數據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并列為關鍵生產要素。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數據信任支撐體系是數據確權、數據使用、數據交易等活動順利開展的基礎,對于數字經濟的繁榮和發展至關重要。區塊鏈是分布式存儲、密碼學、共識機制等多種技術的創新型組合,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不可篡改、不可偽造,全程留痕、可追溯的特點。從應用范圍來看,區塊鏈技術在絕大多數的產業、政務場景中都能落地應用,能夠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優化誠信環境,對于構建數據信任支撐體系具有先天的優勢。2019年10月24日,區塊鏈上升為國家戰略,至今已兩年有余,超過30個省份結合當地特色提出了發展區塊鏈技術的具體內容。要繼續大力推廣區塊鏈技術的開發和應用,積極構建數據信任支撐體系,為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提供有效的信用保障。
4.加快推進數據確權的探索和規則制定
數字經濟時代,作為數字經濟發展本源的數據資源供給呈現指數級別的增長,數據的重要性和財產性越來越突出,因此,對數據的確權就顯得越發必要。但是,目前我國在法律上還沒有對數據所有權的明確規定。數據要素確權不明確,就會使得數據的價值難以有效釋放,數據的共享、流通和交易受到很大影響,給數據要素的市場化配置帶來障礙,從而不利于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要加快推進數據確權的探索和相關規則的制定。首先,研究制定數據確權的基本框架,劃分數據權利類型,試點“數據可用不可見”的數據要素流通范式。其次,探索建立準確衡量數據價值的數據資產價值評估模型和數據定價規則,使數據交易有定價依據。再次,建立數據交易市場化機制,搭建包括數據交易撮合、登記結算、資產評估、爭議仲裁在內的市場運營體系,從而有效提升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效果。
5.積極探索高效的數字經濟高端人才培育與引進機制
數字經濟高端人才主要包括精通數字通信技術,且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工業互聯網等方面有一定造詣的高級數字人才;
具備一定數字技術知識和技能,且熟悉數字經濟發展理論、應用和相關政策、對組織架構、行業發展具有敏銳執行力和洞察力的復合型高級人才。數字經濟高端人才是數字經濟發展的排頭兵和領軍人物,是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因素,但是我國目前卻非常缺乏。中國信通院研究數據顯示,我國數字化人才到2020年缺口接近1100萬人,且人才需求缺口呈持續擴大態勢。智能制造、數字營銷、組織管理、大數據深度分析等方面的高端人才更是存在較大缺口。因此,應該在探索高效的數字經濟高端人才培育與引進機制上下功夫。從培育方面講,高校要積極探索設立數字經濟方面的專業,注重選拔能力超群的人才,作為特殊人才重點培養;
企業要強化數字經濟方面知識技能的培訓,為“拔尖人才”提供外出學習機會。從引進機制方面講,要做好規劃、預算編制,引進有突出成果(譬如前沿領域的專利)的實踐人才,或在數字經濟領域有突出管理才干的復合型人才,為他們提供經費支持、重要工作崗位、住房、戶籍等優厚待遇,通過建立有效的引進機制,吸引并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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