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干部違法【完整版】,供大家參考。
2010 年 4 月 4 日, 平山縣古月鎮沙溝村第四小組(牛聯自然莊)
將各戶 20 畝及共有 10畝土地租給了平山縣農生態示范有限公司, 并簽訂了租憑合同。
因租地公司多項違反合同條約!
2015 年 4 月經小組負責人及各戶主協商, 決定向法院起訴, 終止租憑合同。
第四小組負責人曹流平及村民張德兵多次找村支書劉兵生要求開一個小組負責人的證明, 劉兵生說他當上支書生產小組就沒有了, 也不選小組負責人, 他都管起來了, 就是不給開。
我們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與其交涉, 他又說沒選過。
我們要求他選一個, 他說不選!
因法院立案必須出示一份小組負責人的證明, 于是曹流平及張德兵又多次找分管沙溝村工作的副鎮長劉志強交涉并提出要求, 第四小組距離沙溝村 2.5 公里是個自然莊, 歷來有負責人!
應該給開個證明, 如果以沒選過為理由的話, 可以給選一個, 況且現在又是換屆的時候, 村委會沒選、 村民代表沒選, 合理嗎? 可劉志強開始只聽劉兵生的, 最后的答復是村支書不辦他也沒有法!
村干部如此不依法行政是小事大問題!
合同糾紛到法院起訴是正當渠道, 村干部劉兵生及副鎮長劉志強利用職權卡、人為設置障礙、有意包庇承包人!難道非要逼著我們去上訪嗎?難道鎮長管不了村支書? 這實在是村干部違法無人管、 小人物維權實在難!